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香港的大气和水质管理
作者姓名:陈静生  林健枝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陈静生),香港中文大学(林健枝)
摘    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是环境管理工作的中心内容。近几年来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环境质量大有改善,除技术、经济因素外,同科学的坏境管理工作密切相关。香港在环境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我们就此作简要介绍。 一、香港的《环境保护纲要》 通过过去八年的实践,香港的《坏境保护纲要》逐渐完善。《纲要》的内容主要涉及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污染控制和固体废物处理。《纲要》规定,通过下列六方面进行环境管理。 (一)立法管理 这是指制定法规严格控制污染物排入环境。香港的环境立法在污染控制方面起着两重作用:一是确保各种基本的防治污染措施得以普遍实行。如《空气污染控制条例》规定,在沸腾炉上必须安装除尘设施;二是根据情节对造成污染者予以处罚。到1985年,香港已制定并颁布了三个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环境科学》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环境科学》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