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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规定
摘    要: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登记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

关 键 词:公安机关  身份证明  所有人  机动车  登记证书  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  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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