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职业病住院医疗费实行单病种定额直接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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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文君.淄博市职业病住院医疗费实行单病种定额直接结算[J].中国劳动科学,2006(1):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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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文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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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淄博市是一个老工业城市,矿山、重工、机械、化工企业多,职业病发病率高,职业病总人数一直占全省总职业病人数的1/3左右。全市于2000年10月启动工伤保险后,鉴于经办机构人员不足、业务量大的原因,工伤医疗费的管理采用了传统的企业垫付,事后到经办机构报销的“先垫后报”模式。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先垫后报”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工伤职工医疗需要,主要表现出有“四难”,即,一是企业工伤医疗费垫付难及时。很多企业受效益、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不能及时、足额地为职工垫付医疗费或者干脆拒绝垫付,给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带来困难,有的职工甚至不得不贷款治伤,使本已遭受工伤之苦的职工家庭“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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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住院医疗费 职业病 淄博市 工伤职工 工伤医疗费 化工企业 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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