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环评,以公民的名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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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晓义.参与环评,以公民的名义[J].世界环境,2007(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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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晓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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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继两年前第一次环评风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再次采取重大行动,通报了总计投资1123亿元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首次启动“区域限批”政策来遏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的迅速扩张趋势。它再次表明了政府将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的决心,以及从源头减缓社会冲突、构建和谐社会的胆略。“2006年,全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61起,平均每两天一起。环境投诉已达60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30%”,面对触目惊心的数字,每个公民都很难无动于衷。这些取之无道和取之无度的开发,将把中国引向环境失调、经济失控、社会失衡的灾难深渊。环评的功能,不仅在于污染控制,还在于减少或者遏制因为不适当的和违法的开发所造成的社会矛盾与冲突,有助于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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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三同时”制度 公民 国家环保总局 科学发展观 高耗能 社会 污染 |
Taking part in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in the Name of Citiz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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