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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别人做好事摔伤,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作者姓名:李文成
摘    要:前不久,我的孩子和几个同学一起利用节假日时间去帮助街道的军属张大爷做好事。在擦玻璃时不慎从窗台上摔下,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左肱骨骨折,做手术治疗先后花去医药费1000多元。我们认为孩子是为张大爷做好事时摔伤的,张大爷家应当承担一部分医药费,张大爷的家属则认为孩子摔伤是自己不当心造成的,应当由自己负责,双方协商不成,请问,这起人体损害赔偿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关 键 词:摔伤  民事责任  手术治疗  赔偿纠纷  节假日  孩子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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