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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
摘    要: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确保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国函2006]70号)(以下简称<计划>)、<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污染物  节能减排  工作方案  综合  环境保护法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控制计划  批复  排放总量  国务院  人民共和国  中华  目标  十一五  物排放  监督管理  污染防治  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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