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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建设城市确定
摘    要:2006年6月27日,公安部、科技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天津等城市开展第二批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公科2006]33号),确定以中西部地区为主的15个城市以及江苏、浙江、山东、广东4省的23个城市为第二批开展科技强警示范城市。

关 键 词:城市建设工作  科技强警  示范  中西部地区  公安部  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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