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自然保护区的法制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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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青海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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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颁布,生态环境的法治建设成为当前环境法律体系中的迫切任务,但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集中代表区域的自然保护区的法制建设却存在着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缺陷,法律位阶低,立法目的滞后,责任体系不完善,缺乏公众参与等。因此,提升自然保护区的法律位阶,完善相关制度,将对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优先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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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区;法制建设 |
Discussion of Legal Construction of the Nature Reserves under the New Situ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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