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商合谋不治 矿难瞒报难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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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家兴.官商合谋不治 矿难瞒报难止[J].劳动安全与健康,2011(6):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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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家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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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尽管从国家法律到部门规章,都对矿难瞒报行为作出了严厉惩处的规约,但瞒报现象并未因此减少。瞒报并非新现象,但最新通报的这6起事故显示了一些新特点。国务院安委会在通报情况时强调,事故反映出矿主及“有关人员”共同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这些“有关人员”竞包括监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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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瞒报 矿难 安全监管 国家法律 法律法规 生命安全 国务院 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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