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醉驾”琐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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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德铭.国外“醉驾”琐谈[J].劳动安全与健康,2011(1):2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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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德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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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酒后驾车一经查实,即上铐逮捕,并列入个人档案记录。司机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0.06%,无条件吊销其驾照,并将酒后开车的驾驶员送医疗部门,专门看护那些住院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1%,则以“醉驾”论处。如属首次“醉驾”,除罚款250~400美元外,还要判处坐牢6个月。倘若“醉驾”被吊销执照后,仍继续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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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外 酒后驾车 酒精浓度 酒后开车 交通事故 酒精含量 驾驶员 受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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