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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全区未达标排放污染物重点企业名单的公告
摘    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到2000年,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的目标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方案》,并颁布实施。为使我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便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参与,推动达标工业的顺利开展,特将我区未达标排放污染物的重点工业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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