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十项重点工作回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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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与经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环境保护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环保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制度得到落实。省长与14个市(地)和9个部门领导签订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 二、2001年黑龙江生态示范省建设全面启动。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8月20日《黑龙江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论证会》通过国家论证。10月1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规划纲要》并做出批准实施的决定。12月25日省政协八届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搞好我省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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