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然保护地立法的新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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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忠梅.关于自然保护地立法的新思考[J].环境保护,2019(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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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忠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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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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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从新的利益冲突、实践经验、理论研究、执政者立法意志几方面分析我国目前已具备自然保护地立法基本条件和重要机遇,但也存在自然环境保护地立法的法学理论基础还相当薄弱、多学科基础支撑和衔接尚待加强等问题。指出我国自然保护地立法应该是一个综合性的立法体系,理想模式是"基本法+专类保护地法"模式,应是以自然保护地基本法为主干、以国家公园等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地法规规章为基础的立法体系,需要通过合理确定"国家公园法"的制度类型,同步开展"自然保护地法"的立法研究来逐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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