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环境公益诉讼实践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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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杰.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环境公益诉讼实践探索[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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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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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普洱学院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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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一种创新型的环境保护司法制度,环境公益诉讼已经在全国如火如荼开展,但作为一种新生制度,它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实践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特性,也有如环境公益诉讼线索较少、原告主体单一、司法机关内部机构不健全、生态损害赔偿款的归属与管理不明晰等问题,对此,应该从提高线索收集能力、引进环保公益机构、完善机制建设等诸多方面进行构建,以使这一制度切实发挥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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