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将采取“高限处罚”等措施治理重点湖泊流域工业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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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针对太湖等重点湖泊流域水污染严重的状况,环保总局将采取“高限处罚”等措施,进一步加大重点湖泊流域工业污染防治力度。据介绍,“高限处罚”措施包括: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存在重大污染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一律停产停建;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落后生产能力,一律关闭取缔;对基层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土政策”,一律取消;对于违法排污造成严重损失、触犯刑法的企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环保总局还将在重点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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