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重申关于劳动保护国家监察问题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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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最近,劳动部就安徽省劳动局《关于国家监察与行业安全管理的请示报告》正式行文,肯定了报告中所阐述的五点意见,并重申了四条意见。 一、在国务院批准劳动部体制改革的“三定”方案中已明确规定:“新组建的劳动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的综合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综合管理职业安全卫生、矿山安全、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实行国家监察。”国务院有关文件中也曾明确“劳动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监察制度,加强安全监察机构,充实安全监察干部,监督检查生产部门和企业对各项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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