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财政支出的范围与方式——谁为环境物品买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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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璇 肖翠翠 杨姝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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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北京100872 [2]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北京10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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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环保公益项目《我国环境经济政策总体设计与示范研究》(项目编号:201109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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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面对环境保护资金不足的现状,很多学者从增加财政支出,提高环境服务价格,引入市场供给等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本文认为解决环保资金不足的关键在于界定干系人对于环境物品的供给责任,为环境保护资金的分担提供依据。通过对公共物品理论、污染者付费原则和财政理论的研究,本文认为政府与消费者环境责任的划分取决于公共物品的属性,纯公共物品应由政府负担,准公共物品可以部分地消费者负担;政府与企业的污染治理责任划分应依据污染者付费原则,企业对污染治理负主要责任;政府供给模式与私人部门供给模式的选择主要取决于供给效率,在市场成熟的领域不妨将具体任务外包给私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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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境财政 公共物品 供给责任 私人供给 政府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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