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务之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程序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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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贡生.当务之急——完善环境保护行政程序立法[J].中国环境管理,19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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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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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淮北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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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强调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它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变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权代法的状况。”这是落实我国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的关键所在。经过长期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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