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保安"立法应当走自己的路——报警运营服务业立法研究 |
| |
引用本文: | 余凌云.我国"大保安"立法应当走自己的路——报警运营服务业立法研究[J].中国安防,2006(7):24-26. |
| |
作者姓名: | 余凌云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 |
摘 要: |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为了提高保安效率、降低保安成本,保安公司在传统人防保安基础上采取了技防措施,更加重视人防、技防和物防的结合.但是,不单保安公司,社会上还有大量的其他企业、物业小区等也在提供着安全技术防范报警服务.……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