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完成2000-2001年环保目标责任的市(区)进行奖励的通报
摘    要:陕政字〖2002〗8号2002年2月2日省市政府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是我省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地位,实行辖区环境质量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行之有效的措施。2000-2001年,各市(区)政府围绕省政府确定的各项环保目标,抓大事、抓落实,在编制“十五”环保计划、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狠抓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搞好生态保护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省政府对各地2000-2001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评,决定对被评为一等奖的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人民政府,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对被评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