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致伤算工伤事故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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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殷蕾.开玩笑致伤算工伤事故吗[J].劳动保护,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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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殷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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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助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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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 一天上班时,厂区门口的铁门倒塌,造成我第十二胸椎和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后经治疗,虽然身体表面正常,但终留下了后遗症。事后调查结果表明,这一事故是由于有两个人开玩笑恶作剧造成的,我是无辜的受害者。请问,我的情况是否属于工伤事故?什么样的事故才能属于工伤事故? 桂林市供电局 小王小王同志: 根据你来信所反映的情况,造成你受伤的原因纯属别人开玩笑所致,不能算工伤。因为国家对工伤作了这样的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为了生产和工作而发生的事故,或者虽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职工伤亡”,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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