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取消火电“大减负”?先别下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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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财政部日前先后发布《关于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自7月1日起,两项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统一降低25%,并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其中,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取消相当于变相提高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根据各省原征收标准,这一幅度将在0.2分/千瓦时至1.68分/千瓦时之间。上网电价提高,是否意味着火电减负,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电厂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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