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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关于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实施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3]210号
作者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等五部委《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92号),做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8号)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再生铅  信息化  准入条件  铅酸蓄电池  工业  生产能力  主管部门  规范发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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