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层建筑合用或分建生活消防水池(箱)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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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严孙武,陈和权.关于高层建筑合用或分建生活消防水池(箱)的探讨[J].安全与健康,200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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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严孙武 陈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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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严孙武),宁德市公安消防支队(陈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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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若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3.2条的要求,在现实生活中高层建筑水池(箱)的设置几乎是必须的。但水池(箱)是消防专用还是与生活合用,目前仍无明确规定让消防监督员头痛不已,本文特对此进行讨论。以下让我们分析一下两种消防水池(箱)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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