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污染善后不能让企业“肇事逃逸”
摘    要:企业事故引发水污染,治污投入会有多大?近日召开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上,给出了一个具体数字:2005年11月,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5年来,国家为此累计投入治污资金78.4亿元。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吉林石化公司仅被环保部门罚款100万,并向吉林捐赠500万。

关 键 词:松花江流域  环境污染  石化公司  企业  污染事件  具体数  第二松花江  吉林  污染物  水污染防治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