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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辖地区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处
引用本文:王启寿.跨辖地区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处[J].环境保护,1990(1):4-6.
作者姓名:王启寿
作者单位:南通市环保局
摘    要:跨辖地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是指辖地单位(个人)排放污染物或辖地某些环境要素质量下降,导致跨辖地环境受污染,造成人、物或环境标的物污染危害后果,跨辖地当事者或主管部门要求责任者或致污染辖地主管部门消除

关 键 词:环境污染  事故纠纷  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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