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固定充装制度保障液化气瓶使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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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松强.落实固定充装制度保障液化气瓶使用安全[J].中国特种设备安全,2012(10):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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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松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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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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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以来,国家明确提出了实行气瓶固定充装的规定。对于工业气瓶,目前固定充装制度的执行情况还是比较好的,但对于液化石油气钢瓶实际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各液化气充装单位违规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向气体消费者出售钢瓶并充装用户产权气瓶的现象仍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1液化石油气瓶固定充装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嘉兴燃气集团公司为例,公司在2003年开始进行气瓶产权置换的基础上,为确保液化气瓶使用安全,从2009年下半年起严格执行固定充装制度。对到公司充装液化气的非公司气瓶用户一律进行气瓶产权置换,实施气瓶租赁使用,并配套出台相关优惠措施以推动固定充装制度的实施。起初由于用户对该制度不理解,液化气充装量也有明显下降。通过大量的宣传解释,2010年第四季度以后固定用户数量出现了明显的增长,新增气瓶租赁用户不断增加,而退租用户则从最初的每月几十户下降到5户以下(基本为临时租用户)。由此可见,只要坚持不懈、措施到位,固定充装制度完全可以推行,可有效限制充装超期、报废、改装等各种不合格气瓶的现象,保障液化气瓶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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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液化气瓶 充装制度 安全使用 保障 液化石油气钢瓶 用户数量 产权置换 液化石油气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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