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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防护用品是用以预防工作场所的不安全因素或职业有害因素,避免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用具。企业如何选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于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非常重要。一、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法律要求《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预防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且“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以上两法中都使用了“必须”词语,第一层含意是强调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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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芬  刘宏娟  盛海涛 《安全》2010,31(9):44-46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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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制定和颁发了一系列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政策、法规、条例。“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已经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保护劳动者的根本纲领。《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更进一步就劳动防护用品作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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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是党和政府的一贯宗旨。个体防护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防护装备(俗称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基础。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对个体防护装备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装备,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个体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个体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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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假冒伪劣劳防护品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其质量及相关性能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与企业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甚至生产和销售无标准产品;或者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及生产经营许可证标识的产品;或者经营已失去最低防护功能或无使用价值的产品。假冒伪劣劳防护品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它不仅会给劳动者直接造成人身伤害,而且还会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护品行业本身举步艰难,在广大消费者心目中树立不起良好形象,整体上难以得到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该文反映的情况值得各级主管部门领导和企业领导认真一读。劳防用品是人们预防伤亡事故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必备的重要用品。据统计,在各类伤亡事故中有15%与个体防护装备有关,实际情况可能比这个数字还要大。《安全生产法》中第三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各级领导应该按照规定认真督促检查,防止类似现象发生。  相似文献   

7.
劳动防护用品(简称劳防用品或护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用来防御有害因素危害人体而必须配备的各类防护用具。在某种怍业环境和特殊工种或集体安全防护设施不能起到防护作用时,个体劳防用品的防护作用视同生产工具一样重要,如劳动者不佩戴耐酸手套就不能从事酸碱作业。据当前的物价水平。保守地测算全国每年企业免费发放给劳动者的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大约为  相似文献   

8.
<正>劳动防护用品是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防护用品。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法》也规定:"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9.
劳动防护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品)的使用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当其职业危害因素尚不能从工艺设备上控制时则成为主要的防护措施。1994年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但由于目前防护品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不按国家规定的范围发放,不按正规方法使用;所发非所用,甚至不发或不用,致使职业性急、慢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由于一些劳防用品的生产企业、经销商提供伪造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使得用人单位购买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劳防用品。本文通过调研分析,制作了用于用人单位查验检测报告的流程图,并从4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确保用人单位在入口关守住劳防用品的质量,真正保护劳动者健康安全。  相似文献   

11.
正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各种防护用品的总称,是在生产条件无法完全消除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的前提下,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所设置的最后一道防线。据不完全统计,由于缺乏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而导致的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约占工矿企业人身伤亡事故总数的16%,每年由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就高达上百亿元。  相似文献   

12.
大力发展护品工业为振兴经济服务叶青生(安徽省劳动厅,合肥230061)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必需品,是避免与减少职业危害、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三道保护体系。国家对护品的生产、检验、销售、使用,有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护品工业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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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所穿戴、配备和使用的各种防护用品的总称,是在生产条件无法完全消除各种危险有害因素的前提下,为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所设置的最后一道防线。据不完全统计,由于缺乏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而导致的各类人身伤亡事故约占工矿企业人身伤亡事故总数的16%,每年由各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就高达上百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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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安全生产箭理的综合性法律。这部法律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撰。其中也包括个人防护用品(以下简称护品)方面的基本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护品是其一项法定义务:在生产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护品是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我们认为,要真正发挥护品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必须增强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护品的主动性.实现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接受的转变,使佩戴和使用护品成为从业人员的良好习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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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县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护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一种预防性装备,是受到国家严格控制的产品,为了防止质量低劣的护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省劳动厅根据国务院、劳动部等有关规定,曾会同我省有关部门制定了《福建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福建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等管理措施,并对特种护品实行定点销售等办法,从生产、经销、使用等三个环节加强管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年来,无证生产,非定点单位经销特种护品和使用单位购买无证产品的现象相当严重,假冒伪劣护品大量充斥市场,严重影响了护品的质量控制,对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我省不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就是由于护品质量低劣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为此除认真贯彻执行已有的护品管理规定外,还急需从下面几个方面加强护品的管理工作: 一、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护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在开展劳动安全监察活动时,应将护品检查作为重要的监察内容之一。对查出的问题,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认真处理。对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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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众所周知,劳动防护用品是直接用于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防御性装备,是避免或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必不可少的辅助性措施。在我国,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护品和普通护品两大类别。但它们的作用是辩证的,不是截然分开的,在某些特殊行业,特种护品是一种重要的防护措施;但在一些特殊场合,普通护品同样发挥着特殊的作用,因而对于企业,同时拥有两类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才能最终构成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其中,特种护品具有直接性和显著性的特点,普通护品则具有广泛性和侧重预防性。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劳动防护用品重要性的认识也在逐步提高,我们应当从普通护品入手,加强全面管理,走普通护品与特种护品并重、监督与管理同步的路子,将我国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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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对产品质量涉及人体健康和安全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第二章《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第八条规定,“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 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进行抽查。 第三章《生产者、销售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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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有人认为是项福利每人都有,这种认识自然不对;也有人认为无非领个帽子、衣服之类有无都可,这种认识也是片面有害的。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的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护品。也就是说护品应具有一定的防护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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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屏障。因此,抓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作为劳动防护用品的省级监管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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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工作,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出台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指出,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制定并落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鼓励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制定并实施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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