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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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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文以湖北武汉、孝感为实证,构建农户家庭生计禀赋衡量体系,运用Logit模型分析不同类型功能区农户生计禀赋对农地流转的影响。研究表明:1)重点开发区农户已参与农地流转的比例(48.38%)及未来愿意参与农地流转的比例(61.99%)相对较高,且流转程序较规范;农产品主产区农户农地流转参与率(46.72%)相对较高,但农户农地依赖程度高,未来愿意参与农地流转的比例(38.61%)相对最低;生态功能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农业生产条件差,农地流转实际比例较低(31.82%),但受农业种植低利益及非农产业高回报的诱导,受访农民未来流转意愿(45.87%)较强烈。2)自然资产及物质资产对农户参与农地流转行为影响较大,目前承包耕地面积大的农户转出农地的概率较大,而经营耕地面积大和拥有生产性工具多的农户转入耕地的概率较大。3)人力资产、自然资产、物质资产、金融资产及社会资产的差异会使农地流转后农民生存风险不同,从而对农户未来参与农地流转意愿影响显著。家庭整体劳动能力、家庭承包耕地面积、实际经营耕地面积、农地机耕条件、家庭拥有生产性工具、拥有耐用消费品数量及人情开支均对农户转入农地意愿产生正向影响;同时,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增加、农地交通条件及景观环境改善能够增加农户的农地转出意愿。  相似文献   

2.
论文以湖北武汉、孝感为实证,构建农户家庭生计禀赋衡量体系,运用Logit模型分析不同类型功能区农户生计禀赋对农地流转的影响。研究表明:1)重点开发区农户已参与农地流转的比例(48.38%)及未来愿意参与农地流转的比例(61.99%)相对较高,且流转程序较规范;农产品主产区农户农地流转参与率(46.72%)相对较高,但农户农地依赖程度高,未来愿意参与农地流转的比例(38.61%)相对最低;生态功能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农业生产条件差,农地流转实际比例较低(31.82%),但受农业种植低利益及非农产业高回报的诱导,受访农民未来流转意愿(45.87%)较强烈。2)自然资产及物质资产对农户参与农地流转行为影响较大,目前承包耕地面积大的农户转出农地的概率较大,而经营耕地面积大和拥有生产性工具多的农户转入耕地的概率较大。3)人力资产、自然资产、物质资产、金融资产及社会资产的差异会使农地流转后农民生存风险不同,从而对农户未来参与农地流转意愿影响显著。家庭整体劳动能力、家庭承包耕地面积、实际经营耕地面积、农地机耕条件、家庭拥有生产性工具、拥有耐用消费品数量及人情开支均对农户转入农地意愿产生正向影响;同时,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增加、农地交通条件及景观环境改善能够增加农户的农地转出意愿。  相似文献   

3.
文章通过判别分析法,尝试构建一套针对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县通用的指标体系,以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国土空间开发支撑条件。通过在广西10个不同主体功能定位县的实践应用,将县域空间划分为城镇空间、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城镇空间分别小于30%、20%和10%,农产品主产区的农业空间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空间均大于50%。研究成果为全省范围推广县域空间功能区划提供了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4.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支撑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却带来区域资源生态环境的破坏,尤其是矿区农户承担着较大的外部成本。论文以矿区耕地损害为研究对象,在调查农户认知和接受补偿意愿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计量模型,测算基于农户意愿下的补偿额度。结果表明:①调查结果显示,69.19%的农户因煤矿开采失去一部分耕地,49.19%的农户表示耕地质量降低,95.14%的农户认为居住环境遭到破坏,93.51%的农户认为采矿破坏了耕种文化传承;②实证结果表明,庞庄、垞城、柳新煤矿周边农户每年接受最低补偿分别为34 780.80、36 506.85和35 397.60元/hm2,其中经济损害受偿意愿分别为12 731.10、18 982.80、11 230.95元/(hm2·a),社会保障损害受偿意愿分别为11 782.35、10 777.95、12 765.00元/(hm2·a),生态损害受偿意愿分别为7 277.10、4 282.35、7 306.05元/(hm2·a),文化传承损害受偿意愿分别为2 990.25、2 463.75和4 095.6元/(hm2·a);③对比分析发现,当前政策下矿区耕地损害补偿额度一般在9 458.70~15 764.40元/(hm2·a)之间,明显低于基于农户意愿下的补偿额度,并且56.76%的农户表示不接受一次性补偿。以上结果能够为矿区生态补偿和政策创新提供决策依据和定量参考。  相似文献   

5.
农业环境政策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激励乡村适宜景观地保护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克服农田生态环境供给的不足,鼓励农户逐渐向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或有机农业的方向发展。以武汉市农户的调查为实证,应用意愿调查法构建模拟的农田生态补偿政策及交易市场,从减少农业负外部性行为,对农民放弃一定程度化肥、农药等化学物质的施用所带来的损失给予补偿的角度,测算出农户对农田生态环境补偿的意愿及额度。研究表明:①当化肥农药施用在减少50%、100%等不同的限制标准下,受访农户愿意生产及供给农田生态服务的人数比例在69.32%~85.25%,并认为政府应分别向农户补偿3 928.88~8 367.00元/ hm2·a,与农户按生产经验判断的减产幅度、增加的管理难度和工时相近;②从模拟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出发,受访农户中愿意生产并供给化肥、农药施用量在不同限制标准下的农产品的比例在54.29%~82.12%,愿意以高出当前普通农产品1.65~2.67元/kg的价格生产环境友好型农产品,价格增幅在42.52%~68.45%。  相似文献   

6.
姜海  陈磊 《自然资源学报》2021,36(9):2424-2436
从县域出发,深化主体功能区概念应用,探究土地资源空间配置效率及其管制策略对深化我国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梳理主体功能区与土地资源空间配置理论关系,借助C-D生产函数考察江苏赣榆主体功能区土地资源空间配置效率,并差别化提出管制策略。研究表明,主体功能区建设实质是“以地为本”,功能区划理念下土地资源空间配置应遵循边际净收益相等的转化度,具有增进用地效率、减少自发优势竞争效率损失的可能。对赣榆区研究发现,不同主体功能区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数量存在过量配置,具有帕累托改进空间,其根源在于现行土地计划管理缺乏弹性机制调节指标,造成实际落地中的空间错配。因此,赣榆区应从全区统筹主体功能定位,协调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其中优化开发区“革新土地空间结构,转变经济与产业发展方式”、重点开发区“助力城镇工业化进程,确保土地资源利用效益”、限制开发区“着力粮经产品安全,创新农业生产用地经营模式”、禁止开发区“划定生态空间红线,探索农旅生态用地结构布局”。  相似文献   

7.
李强  魏建飞 《自然资源学报》2022,37(11):2867-2883
国土空间利用效率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示要素,与高质量发展的时空耦合关系对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主体功能区划基础上,综合应用超效率模型、空间分类、空间自相关和耦合协调模型,揭示皖江城市带2011—2019年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和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关系。结果表明:(1)皖江城市带重点开发区的国土空间利用效率明显大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年度差距呈现重点开发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时序分异格局。(2)国土空间利用高效率区集中分布在芜湖周围,且高值集聚现象逐渐被打散,一般效率区主要分布在安庆和池州辖区内,低效率区逐渐向北迁移,覆盖滁州等地。(3)国土空间利用效率与高质量发展的全局空间相关作用由负转正,局部空间关联主要以显著HH区和显著LL区为主,显著HH区主要分布在皖江城市带的东南地带,显著LL区集中分布在北部地区,集聚范围有所扩大。(4)国土空间利用效率和高质量发展的耦合协调水平逐渐提升,城镇空间的耦合协调度趋向低度协调,农业空间由高度磨合向高度协调过渡,生态空间逐渐转向低度协调,综合水平的耦合协调度始终较高。  相似文献   

8.
紫云英-早稻-晚稻农田系统的生态功能服务价值评价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紫云英是南方双季稻区最主要种植的冬季绿肥作物,是我国传统农业的精髓,曾对我国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针对紫云英-早稻-晚稻系统的生态功能服务价值进行综合评估,有助于人们更深入了解紫云英对现代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及其直接贡献,有利于恢复发展与推广种植紫云英等稻区冬季绿肥作物和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论文以连续8 a的大田定位试验数据为基础,选取农产品与轻工业原料供给、大气调节与净化、土壤养分累积和水分涵养等功能服务价值,采用生态经济学方法,构建紫云英-早稻-晚稻系统的生态功能服务价值评价体系。结果表明:冬闲-早稻-晚稻和紫云英-早稻-晚稻系统生态功能服务总价值分别为64 230.89元/(hm2·a)和87 438.46元/(hm2·a),后者较之前者平均显著增加36.13%。该评价体系的各项功能服务指标中,冬闲-早稻-晚稻和紫云英-早稻-晚稻生态系统的农产品与轻工业原料供给服务价值分别达到38 777.03元/(hm2·a)和56 635.83元/(hm2·a),占系统功能服务总价值的比例均超过60%;其次为大气调节与净化和水分涵养服务价值(占比15%~22%),而土壤养分累积服务价值最低(占比<2%)。紫云英-早稻-晚稻系统的土壤养分累积服务价值主要表现为土壤有机质、速效钾和碱解氮的累积价值。由此可见,紫云英-早稻-晚稻系统能更好地兼顾经济和生态价值,而且评估结果还可为恢复发展与推广种植紫云英等稻田冬季绿肥作物的生态补偿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9.
在快速城市化及城乡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城市边缘区农户家庭的耕地利用功能较传统方式已发生根本转变,农业劳动力的农地生存依赖性弱化、生计多元促进土地转出市场活跃。论文以武汉、成都及苏州1 022户农户调查数据为实证,分析城市边缘区农户家庭耕地利用功能对土地转出决策的影响。研究表明:1)城市边缘区农户家庭的耕地利用在食物生产、经济贡献及养老就业等传统功能上明显弱化,在满足家庭成员未来选择及后代馈赠需求等功能有所增强,且存在地区差异。2)城市边缘区农户土地转出意愿强烈,转出率达59.39%,土地转出存在地区差异。苏州乡镇经济发达、农民非农收入比例高,农户土地转出意愿最强烈、转出市场也最活跃;而武汉、成都作为中西部的典型城市,城市边缘区农户的土地转出决策相对滞后。3)整体而言,农户家庭耕地利用功能对土地转出意愿及行为均具有负向影响,表明家庭耕地功能依赖性愈强、土地转出决策越弱。建议健全农村社会及养老保障体系,强化城市边缘区耕地资源产权及生态环境建设,促进耕地资源养老保障及选择馈赠功能的释放,确保农田生计依赖性弱化的农民依托市场转出土地,实现农地资源优化配置、适宜规模经营。  相似文献   

10.
陈磊  姜海 《自然资源学报》2021,36(8):1988-2005
如何在县域层面深化主体功能区治理理念与方法应用,切实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效果是新时代中国自然资源管理亟需破解的现实问题。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管制中发挥宏观整体性的基础约束作用,重点关注开发密度高、资源环境承载力弱以及关系国家粮食生态安全的空间范围。县域主体功能区划分应遵循供需双侧导向的适宜性判别思路,兼顾空间边界模糊与监管责权交叉,融合技术判别与主体协商,尽可能落实到镇、村庄行政边界之上。对连云港市赣榆区的应用研究表明:以镇行政边界作为空间边界限阈,该区可以划分出转型发展区、提质发展区、重点建设区、重点培育区、一般农业生产区、果林产业园建设区和禁止开发区等主体功能区。县域主体功能区划定及实施过程应充分考虑县级空间事权关系,构建以省级—县级政府为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与监管体系,从土地市场、政策调控和社会监督三方面形成管控决策协调互动的政策机制。  相似文献   

11.
以湖北省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及生态功能区等典型地区为实证,利用基于熵权的TOPSIS模型对农户家庭耕地利用功能及贡献度进行评价,结合农户兼业类型与耕地资源禀赋状况分析农户耕地利用功能指标强弱及个体差异。研究表明:1)农户家庭耕地利用功能的强弱依次为:经济贡献功能>养老就业功能>选择馈赠功能>食物生产功能>生态保障功能。其中,重点开发区和生态功能区的农户尤其注重经济贡献功能,农产品主产区农户偏重养老就业功能。2)从农户兼业情况来看,纯农户和非农户重视养老就业功能,兼业农户强化经济贡献功能。建议建立耕地多功能管理体系,深化以主体功能区为导向的管理机制,转变传统单一的耕地保护模式,根据农户家庭耕地利用特征协调主体功能区经济发展目标与耕地保护管理决策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灌溉水经济价值是农业用水定价的重要基础。根据陕西关中地区农户调研数据,采用剩余价值法计算得到小麦、玉米和苹果灌溉水经济价值均值分别为0.66 元/m3、0.84 元/m3、3.17 元/m3。以该结果作为水价调整上限与现状水价比较,小麦和玉米的水价上调空间介于0.24~0.71元/m3,苹果的水价调整空间介于2.72~3.04 元/m3之间。使用分位数模型对影响因素的研究发现:(1)仅在灌溉水经济价值较低时,农户和家庭特征以及土地分散程度有显著影响;(2)在灌溉水经济价值较高时,增强农户节水意识以及加入用水者协会将能有效提升灌溉用水经济价值;(3)粮食转为经济作物、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所有分位点上均呈显著正向影响。本文可为研究区域农业用水分类定价及改善用水效率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基于耕地利用生态效率内涵构建其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SBM-Undesirable模型、核密度估计法及空间收敛模型,对长江中下游粮食主产区71个市(州)耕地利用生态效率区域差异及收敛态势定量刻画。结果表明:(1)2007—2018年长江中下游粮食主产区耕地利用生态效率整体水平中等,各粮食主产区效率差异明显,效率损失主要源于投入冗余所带来的投入非效率,其中劳动力投入冗余度最高;(2)时间维度上看,长江中下游粮食主产区整体耕地利用生态效率始终存在两级分化的现象,整体内部差异呈扩大趋势,但逐步趋于稳定,各粮食主产区内部差异演变具有较大分异性;(3)空间维度上看,考虑空间溢出效应的情境下,长江中下游粮食主产区整体存在显著的绝对β收敛,且在科技水平、农户收入水平、灌溉水平及空间溢出效应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以1.01%的速度条件收敛,但各粮食主产区收敛态势具有区域差异性。应建立粮食主产区协同机制,因地制宜,分区施策以提升长江中下游粮食主产区耕地利用生态效率水平。  相似文献   

14.
以钦江流域2015年的气象数据、遥感数据及数字高程模型、土壤类型以及土壤质地等数据为基础,基于修正的通用土壤流失方程(RUSLE)和GIS空间分析技术,定量分析了广西北部湾钦江流域土壤侵蚀及其硒元素流失的空间分布特征.研究结果表明:(1)北部湾钦江流域2015年土壤侵蚀总量为381.64×104t/a,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4.79t/(hm2·a),小于2010年钦江流域的土壤侵蚀模数,但远大于水利部规定的在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允许流失量;(2)流域土壤侵蚀强度以微度侵蚀为主,侵蚀强度从流域上游到下游依次降低,0~240m之间的高程带以及>15°的坡度带是未来土壤侵蚀防治的重点区域;(3)山地地区的土壤侵蚀模数最高,达23.49t/(hm2·a),高于流域平均土壤侵蚀模数约1.59倍,丘陵地区次之,而冲积平原最小;(4)流域土壤的硒含量介于0.38~0.72mg/kg之间,平均值0.49mg/kg,高于中国土壤硒元素背景值的1.69倍;(5)不同土地利用类型土壤硒含量随着土壤剖面深度的增加均呈现出减低趋势,硒的含量在不同土地利用类型中的排序为林地 > 园地 > 草地 > 水田 > 旱地,而在不同土壤类型中硒含量大小顺序则为:新积土 > 石灰岩土 > 潜育水稻土 > 淹育水稻土 > 赤红壤 > 潴育水稻土 > 砖红壤 > 滨海沙土 > 紫色土 > 咸酸水稻土.(6)流域土壤硒元素的流失总量为8987.05kg/a,平均流失模数为0.0344kg/(hm2·a),其中流域中游的硒元素流失量最大.该项研究成果可为钦江市政府开发富硒农产品、发展富硒农业以及提升钦江流域土地利用的价值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5.
长江中游地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空间分异及敏感性分析   总被引:11,自引:2,他引:9  
生态系统功能的不断退化是人类当前面临的一个共同挑战,是全球可持续发展研究的焦点问题。长江中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对于构建中国生态安全格局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深入分析长江中游地区土地利用活动对生态系统功能的干扰程度,基于长江中游地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结果,采用土地利用变化生态贡献度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敏感性方法进行测度。研究结果表明:(1)研究期间长江中游地区地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经历了“先增加后降低”的变化过程,山区地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高于平原地区、城市群地区、大城市周边县区以及主要交通道路沿线地区,长江中游地区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总体变化呈现“两纵三横”的空间分布格局;(2)1995-2015年间退耕还林、还水、还湿是长江中游地区生态系统改善的主要原因,毁林开荒、围湖造田以及建设用地对林地和耕地的占用是长江中游地区生态系统恶化的主要原因;(3)食物生产、原材料生产、气体调节、土壤保持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等五种类型生态系统功能敏感性有所增加,其他类型生态系统功能敏感性逐渐减弱。研究结果可为长江中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生态系统服务各项子功能的持续供给提供科学指导。  相似文献   

16.
陈竹  胡伟  黄凌翔 《自然资源学报》2017,32(9):1495-1504
准确地量化农地转用外部性能够为促进外部性内化、建设用地聚集的政策提供参考。论文对农地转用外部性界定和识别进行了理论分析,利用农地转用概率模型估算天津市静海区2006—2014年农地转用的外部性,分析地块特征对农地转用概率的影响,讨论了外部性与建设用地聚集的关系。针对静海区2006—2014年数据的分析结果表明,每有1 hm2农地转用为商住用地,周边0~200、200~400、800~1 600 m范围农地受外部性影响分别为0.91×104、0.91×104、0.33×104 元/hm2,每有1 hm2农地转用为住宅用地,周边800~1 600 m范围内农地受外部性影响为0.18×104 元/hm2。农地转用正外部性偏小,聚集效应不足,可能是建设用地分散的重要原因,论文还对外部性测算方法以及地块特征的农地转用影响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7.
论文以甘肃省民勤县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实践工作为研究背景,运用最小数据方法,估算了激励沙区农户将沙化耕地自愿转化为封禁土地的生态补偿(封禁补偿)标准。以水资源服务表征土地管理方式转变之后的生态系统服务产出,由调查获得的农户机会成本推导出了水资源服务供给曲线,并计算出了封禁补偿标准与土地转化比例、水资源服务供给量之间的定量关系。研究结果表明:1)实施封禁补偿,可激励农户改变沙化耕地利用方式,减少农业用水需求量,增加生态用水供给量,对民勤和石羊河流域生态保护意义重大;2)民勤县规划封禁保护区总面积为1.55万hm2,期望水资源服务产出为1.02亿m3,需要按照19 770元·hm-2的标准补偿才能激励农户实现这一政策目标;3)以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偿标准3 600元·hm-2为参照线,只能促使3.51%的沙化耕地转化为封禁土地,在设计封禁补偿机制时,需要提高封禁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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