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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水污染生态补偿是解决流域跨界水污染纠纷的重要措施。以行政单元为补偿主体,通过交界断面水质目标确立上下游政府间的水污染生态补偿责任,建立基于污染物通量的生态补偿量化计算方法,并提出了生态补偿运作模式。以钱塘江流域为例,根据2004年钱塘江流域水质状况,在75%保证率的水文条件下,基于COD通量估算了流域内各县(市)间水污染生态补偿量。结果表明,生态补偿量反映区域污染特点,上游地区基本上都是接受补偿者,而呈结构性污染的地区是生态补偿支付者,部分区域补偿强度超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表明其发展不具有可持续性。钱塘江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模式可以是政府层面上的财政支助,也可以通过项目支持、技术支持等形式实现区域间的补偿。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将对流域水环境保护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  相似文献   

2.
水污染生态补偿是解决流域跨界水污染纠纷的重要措施。以行政单元为补偿主体,通过交界断面水质目标确立上下游政府间的水污染生态补偿责任,建立基于污染物通量的生态补偿量化计算方法,并提出了生态补偿运作模式。以钱塘江流域为例,根据2004年钱塘江流域水质状况,在75%保证率的水文条件下,基于COD通量估算了流域内各县(市)间水污染生态补偿量。结果表明,生态补偿量反映区域污染特点,上游地区基本上都是接受补偿者,而呈结构性污染的地区是生态补偿支付者,部分区域补偿强度超过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表明其发展不具有可持续性。钱塘江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模式可以是政府层面上的财政支助,也可以通过项目支持、技术支持等形式实现区域间的补偿。通过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将对流域水环境保护起到积极的激励作用。  相似文献   

3.
横向生态补偿是实现流域跨界环境治理的重要方式。本文在对横向生态补偿如何促进水环境治理的内在机制进行制度分析的基础上,将安徽省和浙江省实施的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视为自然实验,采用2007—2015年地级以上城市面板数据,结合基础设施、产业结构、对外开放、科技投入以及"五水共治"等控制变量,运用双重差分法研究了新安江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试点对水污染强度的影响。在横向生态补偿中,水质达标时上游地区获得补偿,水质不达标时下游地区获得赔偿,通过水质标准明晰了上下游地区的发展权和环境权,并且通过环境绩效考核指标来实现制度的激励与约束相容,进而实现横向生态补偿保护生态环境的政策目标。研究发现,在分离了其他影响水污染强度的控制变量后,新安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试点显著地降低了上游黄山市和下游杭州市的水污染强度,并且政策效果具有可持续性。通过改变政策实施前后的窗期、变换样本对照组、将工业水污染强度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及采用倾向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重新回归,检验结果依然具有较强的稳健性。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有效地促进流域生态环境的改善,是中国推进流域治理以及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创新,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加以推广,横向生态补偿有望成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最后,从逐步推广横向流域生态补偿至中小流域,将生态补偿与精准扶贫、产业补偿等方式相结合以及在实施横向生态补偿过程中要注意地区之间的不平衡等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在环境地方分权治理和县域经济竞争体制下,县级政府间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可能存在"以邻为壑"的行为,这使得同一流域上下游县域间更容易产生跨界污染问题。本文通过引入污染"累积效应"和河流"自净效应",建立了河流污染的外部性模型,并推导出相应的假说,再从不同环境规制强度和行政分割前后两个维度,对河流污染程度的动态变化进行了情景模拟。基于2004—2014年七大流域中国国控监测断面的周数据,本文对河流污染程度与"县边界-监测站"沿河距离的关系进行了实证检验,并进一步检验了环境分权体制下不同行政分割程度对"跨界效应"的影响。研究发现:(1)随着河流接近县域下游边界,在更强"累积效应"作用下,河流污染指标COD和NH3-N呈现加速递增趋势,河流"跨界污染"问题显著;(2)在河流跨越县域边界后,由于更强"自净效应"和相对严苛的环境监管,COD和NH3-N增长放缓乃至局部下降,县边界两侧污染程度呈现出结构性差异,且这种差异在中西部地区更为突出;(3)河流跨越的行政边界越多,所面临的沟通与协调难度就越大,潜在的利益冲突下"以邻为壑"动机就更强,因而污染排放就更加严重。据此,本文建议加快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河长制"河湖管理模式,改革现行以块为主的环境治理方式,从制度层面解决好中央与地方、地方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推行环保督查的同时,从官员绩效考核层面提升环保激励;建立组织架构完备、各级监测站点分布合理、衡量指标齐全的河流水质监测体系。  相似文献   

5.
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是我国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受流域自然整体性和流动性的影响,某一行政区的污染通常可以通过水体向另一个或多个行政区转移.传统理论上,人们认为造成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困境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增长方式、产业结构、环境执法效率和管理体制的障碍.实际上,以上因素难以从根本上解释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困境.文章运用博弈理论对流域污染治理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信号传递博弈,以及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之间的污染治理博弈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在区域利益、信息不对称和缺乏激励机制的影响下,地方政府很难真正履行中央政府的治理政策,而污染外部性和利益冲突则使各行政区之间难以达成合作治理,府际博弈的非理性均衡成为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困境的深层次原因.鉴于此,跨行政区流域水污染治理必须理解政府的角色和行为,才能找到有效的治理对策.中央政府有必要增强政策威胁的置信度,提高监督和惩治水平,克服地方政府和污染企业达成利益同盟,并通过重复博弈建立行政区之间的流域合作治理机制.  相似文献   

6.
市场导向的流域生态补偿措施是政府补偿机制下的对流域水资源进行生态补偿的重要措施,市场导向的补偿措施之一是构建基于水排污权交易的市场体系,目前这一体系的理论构架尚未建立。本文尝试通过借鉴碳排放交易体系来构建流域内水排污权交易市场,探讨对中国现阶段以政府补偿为主要内容的流域生态补偿进行补充。本文在借鉴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三阶段改革内容基础上,结合水污染排放特征,构建了流域内水排污权交易市场,并通过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模型,基于考察流域内上、下游排污企业进行水排污权交易的内在动因,从理论层面分析水排污权交易市场运行机制。研究表明,水排污权交易市场同样可采用"总量控制与交易"机制,其基本要素包括水污染排放上限、覆盖范围、配额分配方式、交易保障体系、法律基础等;水排污权交易市场是对现有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补充,形成了"政府宏观调控为主导、市场机制有效补充"的协同模式;上游地区企业获得的生态补偿主要源于分配得到的水排污权,市场机制能够激励上游地区污染减排。最后,本文提出水排污权交易市场体系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推进:制定排污权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上界定排放权的所有权和可交易性质;水排污权交易的市场定位仅是对现有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补充,决不能忽视政府补偿在生态补偿中的主导作用;水排污权交易不局限于某个地区内部,而应该分流域建立水排污权交易,从而实现跨界流域生态补偿;流域生态补偿需兼顾补偿与惩罚机制,通过制度设计激励污染减排。  相似文献   

7.
基于集体行动逻辑的京津冀雾霾合作治理演化博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京津冀地区在雾霾问题上面临环境外部性困扰和集体行动困境,其根源在于地方政府作为雾霾合作治理集体成员的收益是不对称的,而割裂集体行动中收益与损失之间的联系是一种纠正环境外部性市场失灵的政府失灵。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在京津冀三地政府执行雾霾合作治理规制行为上表现为私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动态重复博弈。针对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执行状况,基于集体行动的逻辑视角,借助演化经济学研究工具,构建京津冀三地政府在雾霾合作治理执行策略的猎鹿模型、拓展模型的演化、随机和动态的博弈过程,探究地方政府执行雾霾合作治理集体行动的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根据复制动态方程探讨博弈主体行为演化特征和演化稳定策略,采用数值仿真方法分析不同情形下系统演化轨迹及演化均衡状态,考察随机因素对系统演化均衡状态的影响以及实现区域环境合作联盟的动态演化均衡机制。研究发现,京津冀三地政府在雾霾合作治理执行过程中的动态演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地区在区域整体中的环境偏好系数和搭便车收益与集体行动收益的比值。因此,中央政府要健全跨区域环境治理的制度建设,为京津冀地区建立一致的区域环境质量标准,有效降低地方政府在合作治理雾霾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收益,以立法的形式对约束地方政府承担环境治理责任的强制和选择性激励措施加以确定。此外,将雾霾造成的经济损失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雾霾治理执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实现合作治理雾霾集体行动责任落实的帕累托改进。  相似文献   

8.
河长制是中国应对水污染“自下而上”的地方环境规制政策创新,全面梳理河长制的扩散机理、实证检验河长制的推行效果与影响机制研究,对于改善水污染、保护水环境、建设绿水青山生态文明具备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工业企业数据库与绿色发展数据库匹配而来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微观企业数据,使用双重差分模型评价河长制对水污染产生的冲击效应时,发现不满足共同趋势假设,进而使用多期三重差分模型更为准确地识别河长制的推行对于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量的影响,并检验河长制影响污染排放的传导机制。研究结果显示:(1)从河长制在长三角地区的实施效果来看,其对水污染行业企业水污染物减排效果显著,能显著改善长三角地区的水污染。(2)推行河长制使得企业通过加大环保创新投入并减少生产来提高企业环境绩效,同时短期内使得企业全要素生产率降低。(3)河长制的推行效果具备所有权异质性和政策动机异质性,对私有企业具备更强的规制效果,环保意识更强的国企具备更大的减排自驱力,对国有企业规制效果较弱;主动推行河长制地区企业减排治污效果更好,在上级政府要求下推行河长制会削弱河长制政策效果。因此,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进程中,地方政府应继续坚持全面推行河长制...  相似文献   

9.
河长制由江苏省无锡市首创。河长制的发展经历了个别首创、局部扩散和全面推进等三个阶段。河长制的诞生源于水资源危机、水环境危机、水生态危机等水危机,而水危机的根源在于水体制失灵、水机制失灵和水制度失灵。河长制的实质是对现有河流管理制度的统筹,是对现有河流管理权威的加强,是对现有河流管理职责的监管。河长制的环境绩效是单一的正面效应,而河长制的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则具有双重性。从实施河长制的地区观察,河流的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河长制的实施,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出现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的趋势,但是,也呈现出"不惜代价治水"的高成本问题。河长制的实施,强化了政府主体的作用,弱化了市场主体的作用;强化了政府机制的功能,弱化了社会机制的功能;强化了河长的职能,弱化了原治水部门的职能。在水危机和水制度危机十分严峻的背景下,即使存在河长制的负面影响,只要正面效应大于负面效应,河长制依然是值得肯定的。分析已有治水机构及治水机制可知,河长制的职能定位应该是调查研究、综合协调、考核评价、监督检查。河长制的可能模式包括政府主导型模式——党政领导担任河长、社会主导型模式——社会贤达担任河长和市场主导型模式——企业家担任河长,在一定的时期也许是三种模式同时并存。从历史长河来观察,河长制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随着现代水治理体系和水治理机制的完善,河长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10.
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是我国面临的重要资源与环境问题。流域行政区划的分割使水污染可以由上游行政区向下游行政区进行转移,造成跨界水污染冲突。解决冲突的图模型是一种基于非合作博弈理论的冲突分析方法,该方法在策略层面对局中人行为进行分析,寻求冲突的均衡或者冲突解。最后,将解决冲突的图模型方法应用于太湖流域跨界水污染冲突,选取太湖流域跨界水污染冲突的两个实例进行研究。经分析,得到冲突潜在的均衡状态。结果表明,中央政府同时采取激励策略与控制策略、江苏省采取部分削减污染物排放策略和浙江省采取沟通协调策略是一种最稳定状态;且杭州和绍兴采取联合治污、两地排污企业服从管理不偷排污染物成为最终稳定状态。在实例研究之后,对图模型展开进一步的讨论。解决冲突的图模型方法对于流域跨界水污染冲突分析具有较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1.
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困扰中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问题。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地方政府的治理策略面临着从以经济增长为中心向经济增长与环境治理并重的转型困境。在这一转型背景下,本文认为,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地方政府自身的环境治理行为、地方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作治理行为、地方政府与民众的环境协作治理行为。每一种地方政府环境治理行为都会受到不同因素的激励或制约。本文通过对官员晋升锦标赛、短任期制与官吏分途的分析,环境治理合作的群集型网络和松散型网络的探讨,以及对邻避抗争与公民参与的分析,提出地方政府自身环境治理行为的选择受到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短任期制与官吏分途的影响;地方政府间的环境协作治理行为受到彼此权衡合作风险与收益结果的制约;地方政府与民众的环境协作治理行为受到地方政府与民众环境风险信息沟通情况和协商缓解机制建立与否等因素的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需要在构建与地方官员治理动机相兼容的激励机制、地方政府间高度集群型协作契约的签订与执行,以及民众对地方环保政策的参与机制和邻避冲突的缓解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从而更有效地推进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  相似文献   

12.
流域上、下游间环境保护成本和收益的区域错配问题严重影响我国流域整体发展的公平与效率,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已成为解决流域区域间经济发展失衡、实现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文章首先构建基于能值拓展的流域生态外溢价值计量模型,从能量投入和能级转化的角度,以能值的形式反映流域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功能服务价值,利用能值分析法测算流域生态系统服务能值与水足迹法确定流域自身消费的生态能值,通过比较流域生态系统服务能值和流域生态能值自身消费情况,判断流域的生态盈亏状态,并进一步利用能值-货币比率将生态外溢能值转化为生态外溢价值,得到相对客观和稳健的补偿标准。然后以渭河流域上游为例,测算得到2013年渭河流域上游的生态外溢能值为1.16×1022sej,可知流域上游在扣除自身消费的生态能值后还为流域下游提供生态服务,处于生态盈余的状态。为激励上游地区加大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同时也为实现区域发展的公平与效率和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下游地区应对上游地区支付水资源生态环境补偿,根据能值-货币比率得到上游应获得16.31亿元的补偿金额,并根据水资源可利用量进一步分配,得到定西市和天水市应分别获得7.50亿元和8.81亿元的补偿金额。基于该研究结果,建议通过扩大对流域上游地区的转移支付、完善水资源市场构建、健全流域生态补偿立法等政策提高上游地方政府的生态保护努力水平,优化水资源配置,实现流域整体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3.
基于污染权角度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型及应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补偿标准的测算一直是理论界的研究重点,本文对相关文献进行综述,将现有的研究方法划分为费用分析法、机会成本法、支付意愿法和水资源价值法等,分别评述了各种方法的特点、优劣以及在我国流域生态补偿研究应用中的主要结论,在此基础上,基于污染权角度,采用机会成本法和水资源价值法,构建了一个基于计量经济学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测算模型,其核心在于强调了流域上下游居民均有适当的"污染权",即便在上游地区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由于下游地区对水质的较高要求,借助行政手段对上游地区采取了较强的环境管制,在缺乏足够生态补偿的情况下,上游地区由于环境管制而放弃了部分"污染权",也即是其为了更高的环境标准而放弃的机会成本,这部分机会成本可以视作下游需要向上游支付的生态补偿金额.以浙江飞云江流域为例,利用该模型测算出下游温州市每年应向上游文成县提供3.24亿元的生态补偿,用于购买文成县为保护温州市"大水缸"所放弃的污染权.  相似文献   

14.
三峡水库蓄水对香溪河水环境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通过监测论证三峡建库后形成香溪河回水库湾水环境条件改变特征,评价表明水质由轻污染至重污染趋势发展。确定库湾周边的工业、生活污染点源、磷矿面源是构成水污染的主要负荷。指出溶解氧沿河道下游沿程逐渐减小,复氧系数降低,是引起水质恶化,破坏库湾生态平衡的主要因素。磷浓度过高将引起三峡水库局部水域富营养化,预测了总磷浓度沿程变化趋势。针对已发生和潜在的水环境污染问题,提出了加强流域非点源污染的管理、实施总量控制、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立项建设污染治理工程、开展河湖水域接触氧化直接净化技术的科研究和实践、制定《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法》地方法规、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等项防治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5.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观点。生态补偿是实现绿水青山价值转化的重要机制。新安江流域上下游因"要保护与不保护""要补偿与不补偿""以河为标准与以湖为标准"的争议而引发冲突。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浙皖两省的谈判协商成功达成了两轮六年(2012—2017)的跨界生态补偿协议并付诸实施,成为全国首例,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成功典范。补偿协议的创新性在于:实现上下级补偿与上下游补偿的结合,以上下级补偿带动上下游补偿;实现生态保护补偿与环境损害赔偿的耦合,做到激励与约束的完美结合;实现上下游共同参与的水质监测机制,水质监测结果好就给予生态保护补偿,水质结果差就实施环境损害赔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的结合,针对饮用水的水质要求确定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4项指标作为监测对象。两轮试点绩效显著,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明显加大,新安江出境水质明显改善。新安江跨界流域生态补偿协议之所以能够顺畅达成并持续运行,是由上游生态保护比较优势决定的必要性与下游经济发展比较优势所决定的可能性共同决定的,是由上下游共同的生态补偿制度需求与各级政府生态补偿制度供给的均衡所决定的。新安江流域跨界生态补偿试点是中国特色的生态补偿机制创新。当然,该制度也需要在多方面继续完善:实施多元补偿,调动各种资源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提高补偿标准,尽力体现上游生态环境保护的机会成本;给予多元受偿,激发各个生态环境保护主体的积极性;加强区域合作,建立黄山市经济开发区共同开发机制。  相似文献   

16.
我国跨界流域水资源冲突问题较严重,一级水权集中配置方案因其过于理想化而实施效率低下,难以应对冲突。提出应在规划和决策的前期给予各类主体充分的利益表达机会,创新一级水权配置模式,构建政府强互惠激励政策协调下的多用水主体分散优化配置模型。首先将分散优化与集中优化进行对比,分析政府强互惠激励下的分散优化协调机制对提高跨界流域水资源的配置效率和配置方案的可操作性的作用;基于分散优化的基本模型,加入政府强互惠节水激励政策,通过节水激励水价这一因子代替原分散优化模型的自利因子,构建一般的一级水权分散优化模型和政府强互惠激励下的一级水权分散优化模型;以漳河流域为例,对模型进行计算及对比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一般分散优化配置模式中,主体的自利性使得流域整体利益受损,尤其是在来水极少的年份;政府强互惠激励下的分散优化配置模式能够兼顾流域宏观和微观的利益。来水量对于跨界流域一级水权配置模式有重要影响,来水量充裕时,政府可放手用水主体进行自主治理,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来水量短缺时,政府必须注意改变管理模式,对不同用水主体实施差异化政策激励,加强主体的节水动力;来水量越少,政府强互惠激励下的分散优化配置模式优势越明显。由于既充分考虑各用水主体的利益又能体现流域统一管理理念,因此,政府强互惠激励下的跨界流域一级水权分散优化配置模式在当前流域统一管理和区域分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下避免了权力冲突。  相似文献   

17.
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交叉路口,水环境日趋恶化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跨行政区水污染问题为资源环境有效配置、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上下游地方政府及人民之间矛盾解决及社会稳定等问题提出了严峻挑战。以江苏浙江边界水污染治理为例,结合国外跨行政区水资源管理经验,研究适合中国国情的跨行政区水污染治理管理机制。研究发现,当前中国跨行政区水污染治理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间的矛盾。解决跨行政区水污染治理较为可行的方案是:保持以条块结合的政府层级结构基础上的管理体制,通过机构、机制、法规等综合性改革来协调当前管理体制中流域及区域中不同部门、不同层级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8.
随着我国用水矛盾日益突出,流域上下游间用水关系和用水利益的平衡成为稳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研究完善流域政府间生态补偿机制,对促进我国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协调流域用水主体用水关系、平衡流域用水利益矛盾具有重要意义。流域生态补偿涉及上游政府、下游政府等多个政府机关,上下游政府因存在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目标和利益上的不一致,甚至矛盾冲突,使流域上下游政府生态补偿具有典型的博弈特征。本文通过构建基于成本收益的博弈模型,系统研究我国上下游政府间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深层次原因及应对策略,为完善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缓解流域水资源环境利用关系和平衡流域上下游政府用水利益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显示,流域上下游保护与补偿的博弈中,地方政府生态补偿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对流域上游水环境保护处于失效状态,必须通过地方政府间有约束力的协议及与中央纵向财政转移支付相结合的模式,实现生态补偿的最大效用。所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应从流域整体利益出发,视情形将国家和地方政府作为共同的生态补偿主体,并通过流域地方政府间有约束力的生态补偿协议规范政府保护与补偿行为,以上游政府保护成本和下游政府收益为参照确定生态补偿标准和国家与地方政府生态补偿分担比例,完善生态补偿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推进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19.
海河流域是我国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但也是水环境污染十分严重地区,水污染的有效治理对区域内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分析海河流域水污染现状及成因的基础上,指出单纯依赖以排污权交易为主的市场化手段进行治污的局限性。最终,分别提出针对省(市)级政府、地市级政府和企业三个层面应该采取的多层次水污染治理结构的制度选择。  相似文献   

20.
太湖流域跨界水污染的危害、成因及其防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跨界水污染严重影响流域水环境保护,严重干扰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在客观分析太湖流域跨界水污染多方面危害的基础上,揭示了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水环境管理体制不合理和水污染防治的制度缺失是跨界水污染的三大成因,并针对性地提出:第一,实现流域管理体制创新是破解跨界水污染难题的根本。第二,创建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是破解跨界水污染难题的关键。第三,构建水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机制是破解跨界水污染的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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