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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补偿是激励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主动参与人为活动限制政策,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效政策工具。为深入了解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人为活动限制的受偿意愿,将其决策过程分解成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两个阶段,基于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构建资本禀赋与受偿意愿的理论分析框架,利用江西省和湖北省4个县(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微观调查数据,运用双栏模型实证分析资本禀赋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人为活动限制受偿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有效的人为活动限制补偿激励应不低于农户的平均受偿意愿,对应调查区域的补偿标准应不低于0.23万元/(户·a);(2)经济资本对人为活动限制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农业收入比重、人口负担比和住房结构对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劳动力数量和人均耕地面积对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3)文化资本对人为活动限制补偿参与意愿的影响不确定,但对受偿额度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其中村集体活动参与对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外出打工经历对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均有负向影响;(4)社会资本对人为活动限制补偿参与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受偿额度的影响不确定,其中村干部信任程度和陌生人信任程度对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邻居信任程度和贷款难易程度对受偿额度具有负向影响,手机联系人数和社会声望对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因此,在未来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补偿机制设计中,要分层分阶段推进人为活动限制补偿政策,充分重视农户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其人为活动限制受偿意愿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是打赢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农户是农业生产的微观决策主体,其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是农户有效参与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基于洞庭湖流域353份农户问卷调查数据,运用PLS-SEM方法分析农户分化、生态认知与农户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三者之间的作用机制.结果 表明:(1)农户分化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分化程度高的农户其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也较高;(2)生态认知在农户分化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的影响过程中起中介作用,农户分化可通过正向影响农户的生态认知进而提升农户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3)农户年龄和劳动力比重对其参与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有显著影响.基于此,应了解农户的利益诉求,制定合理的农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政策、提高农户生态认知水平,以提高农户参与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3.
资本禀赋对农户耕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是激励农户主动参与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农户对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不仅影响补偿政策的可持续性,更决定污染治理的效果。本文将农户对耕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的受偿意愿分为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基于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建立资本禀赋(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与受偿意愿的理论分析模型和研究假说,利用秦巴生态功能区农户微观调研数据,采用Double-Hurdle模型实证分析了资本禀赋对农户两阶段受偿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1)愿意参与耕地面源污染生态补偿的农户占所有样本的86.69%,农户受偿额度的均值是6 444.37元/hm~2·a。(2)耕地面积、受教育程度、参加农业培训的次数、亲戚朋友信任程度、邻里信任程度、村干部信任程度和借钱人数等变量均对农户的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表明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均与农户补偿参与意愿正相关,意味着资本禀赋越高的农户,参与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政策的概率越大。(3)家庭收入、耕地面积、参加农业培训的次数、借钱人数和是否贫困县等变量均对农户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亲戚朋友信任程度具有负向影响,表明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越丰富,农户生态补偿接受额度越高,而社会资本对农户生态补偿接受额度的影响不确定,具体表现为信任程度具有负向影响,关系网络具有正向影响。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将农户参与纳入耕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政策制定环节、加强农户资本禀赋积累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以江西省8个县(区)591户种稻大户的调查数据为依据,通过Probit回归模型对农户农地转入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计量经济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户主年龄越大、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户对农地转入的意愿越弱;从其他农户租田的方式越稳定、向其他农户转入农田所支付租金越高对农户农地转入意愿有积极影响;对从其他农户租种农田的租金标准的评价越高,农户对农地转入的意愿越低;对粮食生产经营效益的评价越高、生产经营中担心的问题种类的项数越大的农户其农地转入意愿越强。最后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多方面、多领域、多层次地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特别是发展非农职业技术教育;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介组织,规范农地流转合同和农地租金数额;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种粮大户的政策支持力度  相似文献   

5.
农地流转作为在农村广泛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模式,在优化农地资源配置、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行为意愿是行为响应的前提,研究农户农地转出意愿的影响因素对促进农户的农地转出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基于计划行为理论分析框架,从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三个认知维度分析农户的农地转出认知对其农地转出意愿的影响,并采用结构方程模型对武汉、鄂州两市农地转出典型地区的287个调查样本进行定量分析。研究证实:(1)农户的农地转出意愿形成过程遵循"认知→意愿"这一路径形式,其中,行为态度是农户农地转出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观规范是重要影响因素,知觉行为控制是有效影响因素;(2)农地转出所能带来的好处中农户最看重流转的租金收益;(3)农户农地转出意愿的最大外在压力来自亲朋邻里的农地转出行动,当亲朋邻里转出农地时,农户会产生"跟风效仿"心理;(4)相比于家人与亲朋邻里,农户对村委会的农地转出主张缺乏信任;农地转出所需支付的时间成本与可能存在的流转纠纷是农户关注的重点问题;(5)由于农地转出普遍存在村集体统一代理,降低了农户对流转政策和渠道的掌握程度以及自主决策能力的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调研实际,得出要制定体现农地价值的流转租金标准,加强对村委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土地流转代理过程监管,建立并完善流转纠纷处理机制,促进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等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6.
基于WTA的湿地周边农户受偿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为了实现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平合理的湿地保护局面的形成,对鄱阳湖湿地周边农户家庭生产生活的基本情况、生态环境的认知、以及基于禁渔期、保护候鸟和封洲禁牧等保护措施的生态补偿意愿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表明:(1)鄱阳湖周边农户的家庭收入与湿地紧密相关,湖区农户具有一定的湿地生态环境认知和生态保护意识;(2)193份有效问卷中愿意接受补偿的比例高达881%,农户户均生态补偿意愿为3399元/(a·户),由此估算出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额约为每年582亿元;(3)Tobit回归模型的计量分析结果表明,农户的受偿意愿受年龄、生态效益的认知及生态保护态度的显著影响,研究认为提高农户的生态保护意识、对湖区农户进行合理的生态补偿是解决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7.
城乡经济转型及农村人口快速城市化促使农户家庭耕地利用功能较传统利用方式发生转变,农户家庭耕地生存依赖度弱化促进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以湖北省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功能区的1 146户农户调查数据为实证,运用Biprobit模型分析不同主体功能区农户家庭耕地利用功能对土地流转行为的影响。研究表明:(1)调研区域41.10%的农户家庭参与土地流转,土地流入转出租金分别为2 751.12元/hm~2、4 391.33元/hm~2,土地流转发生率较高但租金水平整体偏低,且在区域间存在显著差异。重点开发区土地流转市场发育较好,流转参与率及租金水平较高;农产品主产区流转参与率较高,但租金水平较低;生态功能区土地流转参与率及租金水平较低,流转市场发育迟缓。(2)区域间功能定位、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农户家庭耕地利用功能空间差异明显。其中,生态功能区农户耕地资源利用的食物生产功能弱化明显,而重点开发区和农产品主产区则明显弱化耕地资源的养老就业功能。(3)整体而言,农户家庭耕地利用功能对土地流转行为影响显著。其中,家庭耕地利用在经济贡献、养老就业及食物生产等方面承担的功能越强,其家庭做出土地转出决策的可能性愈小;而选择土地流入的可能性也越大,而家庭耕地利用所表征的选择馈赠功能越强,其家庭越倾向于留存土地,且区域差异明显。重点开发区的相关系数及显著程度较高,作用方向与整体基本一致;生态功能区的相关系数及显著程度最低,且作用方向偏离整体幅度较大。表明经济发展程度越快的地区,土地流转发育受耕地利用功能的影响越明显。  相似文献   

8.
基于中国北方农牧交错带太仆寺旗1995、2000、2005和2008年四期土地利用现状和同时期社会经济统计数据,CLUE-S模型理论框架,结合土地利用适宜性评价和生态系统过程模型,设定生态效益最优、经济效益最优、综合效益最优、现状及预测五种情景,并基于五种情景,对太仆寺旗的土地利用数量需求和空间分布格局进行了优化配置。结果表明,退耕还林(草)政策的实施导致区域土地利用的剧烈变化,但其综合效益与生态效益变化趋势一致。从用地结构来看,太仆寺旗的土地利用现状还存在较大的优化空间,通过综合最优目标的优化,耕地、草地和其他用地在优化后的比例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30.34%、35.33%和12.48%,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分别提高了6.2%、2.1%和3.89%,并且向着更加生态与集约的方向发展。从土地利用空间格局上来看,其东北部受人类活动的影响显著,退耕还林(草)政策仍是导致其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发生变化的重要影响因子。今后,只有以综合效益最优为目标的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才能保证在现状土地利用效益不减少的情况下,最大程度地增加土地利用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土地利用既满足生态环境的要求,又能提高其经济产出,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相似文献   

9.
引入了目前环境价值评估领域运用广泛的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对武进港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工程居民的支付/受偿意愿(WTP/WAP)进行调查研究。305份有效调查问卷的结果表明:(1)64%的受访者有支付意愿,用中位值法和平均支付意愿法计算得出武进区居民的支付意愿为40~555元/年,武进区2010年人口为1003万余人,居民的总支付意愿范围是4 012~5 56665万元/年,支付意愿与受教育水平呈显著正相关,与其他各变量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均无相关关系;(2)62%的受访者有受偿意愿,平均受偿意愿为3462元/年,约为支付意愿的63倍,受偿意愿与受教育水平呈显著正相关,与年龄呈显著负相关,与职业存在负的弱相关性。对造成WTP与WTA巨大差异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综合考虑评估结果,对武进港流域的水环境改善提出建议,促进决策者更好的平衡当地的经济发展和水环境保护  相似文献   

10.
重庆市江津区土地资源承载力时空差异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重庆市江津区脆弱的生态环境本底和土地利用特点,从承载强度、承载效益、承载潜力3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江津区2007~2016年土地资源承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引入障碍度模型得出各乡镇土地资源承载力障碍因素。结果表明:(1)2007~2016年期间,江津区的土地资源承载力整体呈现出上升趋势,但上升幅度较小,土地资源承载力仍然偏低,各乡镇土地资源承载状态均未达到良好状态,仍需采取各种措施不断提升土地资源承载力,土地资源承载力的区域差距近年有所减小,空间上呈现出南高北低的空间格局;(2)各子系统对承载力的贡献大小不一,承载强度贡献最大,承载潜力次之,承载效益贡献最小,承载效益是提高土地资源承载力的关键;(3)江津区土地资源承载力的主要障碍因素是单位建设用地产出、林地占比、人均生态用地、环保投资指数、人均耕地面积、水域占比、水土流失率、未利用地占比、单位农用地产出,各乡镇障碍因素差别较大;(4)障碍因素不同的区域,应采取不同的措施提升土地资源承载力。主要城区和工业园区所在地应适当控制人口数量,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应大力实施耕地休耕和退耕还林政策,促进农民生计方式转变;经济发展受生态保护限制的地区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  相似文献   

11.
农户参与农地流转行为影响因素及经济效应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探讨农地流转对农户家庭经济效应的影响,为农户权益保障提供参考。采用二值选择Bivariate Probit模型分析农户参与农地流转行为的影响因素,并根据农户家庭经济收支状况,利用Match模型评估农地流转行为给农户家庭带来的经济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家庭劳动力比重、受教育程度、人均耕地、农田生态环境等资源禀赋是影响农地流转的关键因素;(2)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农地规模经营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能够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3)农地转入或转出对农户家庭经济效益并未产生决定性影响,农户根据家庭实际选择恰当的农地流转方式才能有效提升家庭经济福利水平。建议着力完善农地流转市场机制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借助市场力量实现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切实尊重农户意愿及保障农户权益。  相似文献   

12.
以陕西、甘肃、宁夏及青海4省区农户调查数据为依据,实证分析家庭借贷、经营规模对农户土地经营意愿的影响,并基于分化视角对农户土地经营行为选择问题进行探讨.结果 表明:(1)家庭借贷获得是农户进行差异化土地经营决策的重要机理因素,在农业信贷刺激下现有农户多选择转入、转出或参与土地入股,表明农贷扩张有益于土地经营规模适度集中;(2)经营规模显著影响农户的土地经营意愿,但随规模分化产生效应不同.以小农户为参照组,中等规模和大规模农户选择转出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最强,选择转入土地经营权意愿最弱;(3)经营收益对农户土地经营意愿的影响最为敏感.可以认为,土地经营收益的稳定增长及其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是农户从事土地经营发展的基础性支撑.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新古典经济学中有关规模经济与效率的理论解释,并为促进农户土地经营规模适度、比较收益提高的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与建议.  相似文献   

13.
退耕还林政策交替期是首轮退耕补偿到期、延长期退耕成果巩固以及新一轮退耕规模扩大的关键时期。本文以土地依赖为视角,基于补偿到期农户农林业生计分析,探究土地依赖对农户复耕意愿的影响。利用西安交通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课题组2015年11月陕西延安吴起县所收集的农户调查数据,建立内生样本选择三阶段模型,从农林业收入和劳动力投入两方面分析了退耕补偿到期农户的土地依赖程度,及其对农户复耕意愿和计划复耕程度的影响。研究表明,退耕还林政策交替期退耕补偿收入及退耕地上相关收益较少,不足以支持补偿到期农户发展替代生计和保障口粮安全,农户对土地生产的需求会构成其复耕或不愿退耕的重要原因。农户对土地的依赖与退耕还林的可持续性之间并非简单的冲突对立关系,补偿到期农户对土地的收入依赖程度越强,其复耕的可能性越低,计划复耕程度越低,可见,一定程度的土地依赖为其发展多样化生计提供生存基础和粮食安全保障,反而会促使农户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相反,补偿到期农户对土地生产投入越多的劳动力,其复耕的意愿越强,计划复耕程度越高。因此,保障退耕还林成果的可持续性重点在于提升农户农林生产效率,发展劳动集约型土地生产,优化农村劳动力配置。此外,以农村扶贫与发展为目标的移民搬迁工程在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同时,对农户退耕还林行为的可持续性也有重要、积极的影响。退耕还林工程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等农村扶贫与发展项目相结合,更有助于实现贫困山区生态保护与发展的双赢目标。  相似文献   

14.
目前国内关于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大多关注补偿者的支付意愿,忽略了受偿者的意愿。为了研究受偿者的受偿意愿,课题组对长江流域相关地区居民的生态补偿认知情况和受偿意愿进行了实地调研,并采用Logit模型和回归分析法对该地区居民受偿意愿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居民受偿意愿主要受文化水平、职业和生态补偿认知的影响。具体来说,文化程度越高,居民在补偿标准确立意愿方面表现越强烈;职业因素对居民在补偿主体选择、现金补偿计算依据和非现金补偿方式选择方面的影响较强,对生态补偿了解情况则对上述四个方面都有影响;此外,在选择补偿主体上,国家机关层面中居民选择地方政府作为补偿主体的意愿大于国家作为补偿主体的意愿;在选择补偿标准上,选择相对独立的评定或监督机构和企业制定补偿标准优于国家制定补偿标准;在现金补偿依据上,按影响程度计算更优于按耕地面积计算;在非现金补偿中,优惠政策优于其他形式的非现金补偿。基于研究结论结合长江流域特点提出六方面政策建议,以期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利益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包括:增强长江流域地区居民环境意识和生态补偿意识,让居民学会维护自己的资源生态权益;建立全流域多元主体参与决策机制,提高流域生态补偿决策效度;科学调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确保市场基础性作用;多元化实施全流域内生态补偿工作,呈现出流域生态补偿体系化效果;协调流域社会系统与流域自然系统关系,推动两大系统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强化保障流域内居民发展权实现,建立全流域水资源利用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5.
休耕制度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落实"藏粮于地"、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研究休耕补偿标准对于完善休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通过2018年河北省衡水市330户农户的实地调研数据,运用双边界二分式意愿调查法,对地下水超采区休耕补偿标准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①农户具有较强的节水意识,对休耕政策的认知水平和接受程度都在逐步提升,对休耕政策的节水效果非常认可。休耕政策在"节水"和"养地"两大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生态效益。②2015—2018年农户对休耕政策的受偿意愿整体呈下降趋势,跟农户对休耕政策的认知水平提升、接受程度提升以及近两年样本区域小麦产量有所下降等因素相关。③2018年农户对休耕政策的受偿意愿的估算结果为544. 69元/667 m~2·a,略高于当前的补偿标准500元/667 m~2·a,说明现有的休耕补偿标准比较合理但略有偏低;略低于冬小麦的亩均纯收益,因为休耕政策能够解放部分农业劳动力和增加农户的闲暇时间,使得农户愿意接受低于冬小麦的单位平均纯收益的补偿标准。④农户的受偿意愿受到个体特征、家庭特征和认知特征的影响,主要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家庭耕地面积、家庭支出、节水培训、休耕认知和节水政策等因素。在综合考虑生态效益和粮食安全的情况下,在深层地下水严重超采区合理扩大休耕规模。为了改进地下水超采区休耕政策,应当加强对休耕政策的宣传,适当提高休耕的补偿标准,充分考虑农户异质性和尊重农户的参与意愿,可以"集中连片"但并非一定"整村推进"。  相似文献   

16.
厘定补偿边界与明晰补偿标准是流域生态补偿科学实施的关键。生态系统服务流因其可清晰反映流域上下游生态系统服务联系、精准界定生态系统服务供受区范围、客观计算生态系统服务补偿标准,成为生态补偿研究的新切入点。文章以石羊河流域为例,基于流域2018年土地覆被、气象观测和统计年鉴等多源数据,利用供需平衡模型和风沙扩散模型分别模拟了流域主要生态系统服务的流动特征,并据此确定了受偿区、支付区范围以及补偿的标准。结果表明:(1)石羊河流域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主要为水供给服务和防风固沙服务,总体呈现出"上游水资源供给,下游防风固沙"的分布格局;(2)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的综合受偿区分布在流域上游的天祝藏族自治县和下游的民勤县,综合支付区在流域的中上游县(区)均有分布;(3)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总额度为9.89亿元,其中水供给服务每公顷应受偿/支付357.39元,防风固沙服务每公顷应受偿/支付943.67元。受偿额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流域下游民勤县,支付额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流域中游凉州区。  相似文献   

17.
全面改善耕地质量,充分释放耕地社会生态效益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的内在要求。小农经营下,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是实现耕地质量全面改善的可行路径,但往往因缺乏动力和"搭便车"行为而陷入集体行动困境。本文从集体行动视角出发,结合嵌入性社会结构理论,分别以非市场价值认知和社会资本表征自主因素和嵌入因素,理论上分析了两类因素对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的影响;进一步,运用张掖市718户农户微观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显示:①耕地非市场价值认知是影响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的自主因素,对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农户的耕地生态服务价值认知、耕地对当代人的社会保障价值认知和对后代人的社会保障价值认知水平越高,其耕地保护合作意愿越强。②社会资本是影响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的嵌入因素,通过信息传递、信任机制和规范约束等改变农户选择决策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影响农户参与耕地保护合作意愿;人际信任有利于提高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但制度信任对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影响不显著;社会规范和社会网络均有利于提高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且强连接网络的边际效用大于弱连接网络。③性别和受教育水平也会显著影响农户参与耕地保护合作意愿,相对于女性和受教育程度低的农民而言,男性、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更愿意参与耕地保护合作。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开展社会化的耕地非市场价值教育以提高农民耕地非市场价值认知,培育农村社会资本以营造良好的集体行动环境,通过农村基层组织分批有序引导农户参与耕地保护合作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渔民禁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探讨渔民效用最大化条件下有效激励渔民主动参与禁捕的补偿标准,以效用理论为指导,基于江西省5个县(市、区) 14个乡(镇) 328户渔民的实地调研数据,构建渔民禁捕受偿意愿的等效用函数测定禁捕补偿标准,并通过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渔民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①条件价值评估法(CVM)直接估算的禁捕补偿标准结果为3.98万元/a,经等效用函数修正后估算的禁捕补偿标准结果为2.58万元/a。②采用CVM支付卡式估算的受偿意愿值往往比较高,超出客观条件下的受偿意愿水平。而通过等效用函数的参数估计,将客观条件纳入到估算范畴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受访渔民的主观臆想,进而使得估算结果更加贴近客观事实。等效用函数测算的受偿意愿值可作为鄱阳湖禁捕补偿标准的最低限度,为更科学合理地满足渔民效用,应根据物价变动适时调整禁捕补偿标准。③渔民的受偿意愿受到个体特征、家庭特征、生产特征及主观认知的影响。主要包括年龄、健康状况、劳动力比重、职业、生计方式、禁捕目的及禁捕作用认知等,生计方式的多样性是影响渔民参与禁捕意愿的关键因素。为激发渔民参与禁捕政策的积极性以及保障禁捕政策的顺利实施,应加强对禁捕政策的宣传,结合渔民受偿意愿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并积极探索渔民增收渠道,降低渔民对渔业资源的依赖性。  相似文献   

19.
通过对湖北省二县市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抽样调查,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与区位条件、农户家庭属性特征及经济发展水平等的关系,找出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主要因素。研究结果表明:目前愿意将自家宅基地进行流转的农户所占比例略高于50%。按作用程度排序,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因素依次为非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距县城距离、对政策了解程度、户主年龄、户主学龄;其中,距县城距离和户主年龄的影响方向为负,其它因素的作用方向为正。从区域角度来看,经济较发达地区农户非农收入已占据主导地位,农户的流动性较强,愿意流转的农户所占比例高于社会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比例;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因素及其作用程度也存在一定的区域差异。  相似文献   

20.
利用湖北省1710份农户的微观数据,运用Double-hurdle模型,实证分析土地细碎化对农户环境友好型技术采纳决策的影响.研究表明:(1)总体来说,土地细碎化对农户是否采纳环境友好型技术,以及采纳密度(采纳环境友好型技术的面积/总农地经营面积)均产生负向影响;(2)对男性和低自我效能感知主体而言,土地细碎化对其是否采纳环境友好型技术决策和采纳密度决策均产生负向影响;而对女性和高自我效能感知主体,则未产生显著影响;(3)土地细碎化对强社会网络主体的是否采纳决策产生影响,对其采纳密度决策不产生影响,土地细碎化对弱社会网络主体的是否采纳和采纳密度决策均产生负向影响;(4)土地细碎化对低农业收入依赖主体的采纳密度决策以及高农业收入依赖主体的是否采纳决策产生负向影响,对低农业收入依赖主体的是否采纳决策以及高农业收入依赖主体的采纳密度决策不产生影响;(5)土地细碎化对平原地区农户的是否采纳决策不产生影响,对其采纳密度决策产生影响,土地细碎化对非平原地区农户的是否采纳和采纳密度决策均产生负向影响.据此,建议着力推进高水平良田建设,激励农户环境友好型技术采纳决策的政策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农户异质性影响,实施精准施肥政策,并充分考虑不同自然环境特征(如地形等)的影响,针对平原和非平原地区的农户,采取差异化的激励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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