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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补偿是激励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主动参与人为活动限制政策,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有效政策工具。为深入了解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人为活动限制的受偿意愿,将其决策过程分解成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两个阶段,基于布迪厄的社会实践理论,构建资本禀赋与受偿意愿的理论分析框架,利用江西省和湖北省4个县(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微观调查数据,运用双栏模型实证分析资本禀赋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农户人为活动限制受偿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有效的人为活动限制补偿激励应不低于农户的平均受偿意愿,对应调查区域的补偿标准应不低于0.23万元/(户·a);(2)经济资本对人为活动限制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农业收入比重、人口负担比和住房结构对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劳动力数量和人均耕地面积对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3)文化资本对人为活动限制补偿参与意愿的影响不确定,但对受偿额度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其中村集体活动参与对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外出打工经历对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均有负向影响;(4)社会资本对人为活动限制补偿参与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受偿额度的影响不确定,其中村干部信任程度和陌生人信任程度对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邻居信任程度和贷款难易程度对受偿额度具有负向影响,手机联系人数和社会声望对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因此,在未来的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补偿机制设计中,要分层分阶段推进人为活动限制补偿政策,充分重视农户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其人为活动限制受偿意愿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生态保护向全社会提供了巨量生态效益。然而,对农户而言,生态环境的改善也造成了胁地效应、野生动物攻击等困扰。与此同时,生态保护行为改变了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生态保护前后的收入发生变化,形成经济租金。农户的利益变化直接决定了生态保护受偿意愿,却鲜有研究在分析受偿意愿时全面地考虑生态效益和经济租金因素。本文将生态效益和经济租金引入农户的效用函数中,将生态效益分解为生态正效益和生态负效益,将经济租金分解为劳动的经济租金和土地的经济租金,分设三种情景探讨生态效益和经济租金对受偿意愿的影响。采用支付卡式条件价值法(CVM)考察陕西省851位退耕还林农户的受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选取右端截取模型对样本总体和地区子样本分别进行实证分析,验证生态正(负)效益对受偿意愿的弱(强)化作用、经济租金对受偿意愿的强化作用以及生态效益的边际效应。结果表明:(1)陕南和陕北在受偿意愿、生态正效益、生态负效益、耕地产出和劳动收益上均存在显著差异;(2)从陕西总体来看,生态正效益每增加1项,受偿意愿减少14. 97%,生态负效益每降低一个等级,受偿意愿减少27.46%,生态效益的弱(强)化作用得到验证;(3)耕地产出和土地租金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劳动经济租金的回归系数不显著为正,土地的经济租金对受偿意愿的强化作用得到验证;(4)从陕南和陕北地区分别来看,陕北地区生态正效益的回归系数绝对值更大,陕南地区生态负效益的回归系数绝对值更大,生态效益的边际效应得到验证。据此,本文建议:(1)结合生态效益的弱(强)化作用确定补偿标准,建立针对生态负效益的补偿制度;(2)瞄准低效益土地开展退耕还林,通过劳务输出等方式提高退耕农户收入;(3)建立退耕还林任务配额交易制度,引导退耕还林任务向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倾斜。  相似文献   

3.
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是打赢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农户是农业生产的微观决策主体,其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是农户有效参与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基于洞庭湖流域353份农户问卷调查数据,运用PLS-SEM方法分析农户分化、生态认知与农户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三者之间的作用机制.结果 表明:(1)农户分化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分化程度高的农户其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也较高;(2)生态认知在农户分化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的影响过程中起中介作用,农户分化可通过正向影响农户的生态认知进而提升农户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3)农户年龄和劳动力比重对其参与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有显著影响.基于此,应了解农户的利益诉求,制定合理的农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政策、提高农户生态认知水平,以提高农户参与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4.
渔民禁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探讨渔民效用最大化条件下有效激励渔民主动参与禁捕的补偿标准,以效用理论为指导,基于江西省5个县(市、区) 14个乡(镇) 328户渔民的实地调研数据,构建渔民禁捕受偿意愿的等效用函数测定禁捕补偿标准,并通过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渔民受偿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①条件价值评估法(CVM)直接估算的禁捕补偿标准结果为3.98万元/a,经等效用函数修正后估算的禁捕补偿标准结果为2.58万元/a。②采用CVM支付卡式估算的受偿意愿值往往比较高,超出客观条件下的受偿意愿水平。而通过等效用函数的参数估计,将客观条件纳入到估算范畴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受访渔民的主观臆想,进而使得估算结果更加贴近客观事实。等效用函数测算的受偿意愿值可作为鄱阳湖禁捕补偿标准的最低限度,为更科学合理地满足渔民效用,应根据物价变动适时调整禁捕补偿标准。③渔民的受偿意愿受到个体特征、家庭特征、生产特征及主观认知的影响。主要包括年龄、健康状况、劳动力比重、职业、生计方式、禁捕目的及禁捕作用认知等,生计方式的多样性是影响渔民参与禁捕意愿的关键因素。为激发渔民参与禁捕政策的积极性以及保障禁捕政策的顺利实施,应加强对禁捕政策的宣传,结合渔民受偿意愿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并积极探索渔民增收渠道,降低渔民对渔业资源的依赖性。  相似文献   

5.
基于WTA的湿地周边农户受偿意愿及影响因素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为了实现鄱阳湖湿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公平合理的湿地保护局面的形成,对鄱阳湖湿地周边农户家庭生产生活的基本情况、生态环境的认知、以及基于禁渔期、保护候鸟和封洲禁牧等保护措施的生态补偿意愿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表明:(1)鄱阳湖周边农户的家庭收入与湿地紧密相关,湖区农户具有一定的湿地生态环境认知和生态保护意识;(2)193份有效问卷中愿意接受补偿的比例高达881%,农户户均生态补偿意愿为3399元/(a·户),由此估算出鄱阳湖湿地生态补偿额约为每年582亿元;(3)Tobit回归模型的计量分析结果表明,农户的受偿意愿受年龄、生态效益的认知及生态保护态度的显著影响,研究认为提高农户的生态保护意识、对湖区农户进行合理的生态补偿是解决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6.
从耕地资源价值出发,测算农地整理项目农户耕地损失补偿额度,并基于湖北省孝感市和潜江市的农户调查数据分析农户的受偿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基于耕地资源价值体系,测算得到孝感市和潜江市农地整理项目农户耕地损失补偿额度分别为1 449 695.76、1 784 296.17元/hm~2;农户所期望得到的耕地损失补偿标准远低于耕地资源价值体系测算出来的理论值,两市农户对耕地损失的平均受偿意愿额度为336 197.95元/hm~2,可以农户受偿意愿为主、耕地农业生产价值和社会保障价值为辅,制定农地整理项目农户耕地损失补偿标准;受教育程度对补偿标准有显著负向影响,农户文化程度的提高有助于提高其对农地整理事业的认知程度,进而促进我国农地整理事业的发展;土地权属调整是解决农户耕地损失的一项重要措施,做好农地整理项目土地权属调整工作需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并以农业现代化作为土地权属调整的目标。  相似文献   

7.
资本禀赋对农户耕地面源污染治理受偿意愿的影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补偿是激励农户主动参与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农户对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的受偿意愿不仅影响补偿政策的可持续性,更决定污染治理的效果。本文将农户对耕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的受偿意愿分为参与意愿和受偿额度,基于布迪厄的实践理论建立资本禀赋(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资本)与受偿意愿的理论分析模型和研究假说,利用秦巴生态功能区农户微观调研数据,采用Double-Hurdle模型实证分析了资本禀赋对农户两阶段受偿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1)愿意参与耕地面源污染生态补偿的农户占所有样本的86.69%,农户受偿额度的均值是6 444.37元/hm~2·a。(2)耕地面积、受教育程度、参加农业培训的次数、亲戚朋友信任程度、邻里信任程度、村干部信任程度和借钱人数等变量均对农户的补偿参与意愿具有正向影响,表明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均与农户补偿参与意愿正相关,意味着资本禀赋越高的农户,参与耕地面源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政策的概率越大。(3)家庭收入、耕地面积、参加农业培训的次数、借钱人数和是否贫困县等变量均对农户受偿额度具有正向影响,亲戚朋友信任程度具有负向影响,表明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越丰富,农户生态补偿接受额度越高,而社会资本对农户生态补偿接受额度的影响不确定,具体表现为信任程度具有负向影响,关系网络具有正向影响。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将农户参与纳入耕地面源污染治理补偿政策制定环节、加强农户资本禀赋积累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目前国内关于流域生态补偿的研究大多关注补偿者的支付意愿,忽略了受偿者的意愿。为了研究受偿者的受偿意愿,课题组对长江流域相关地区居民的生态补偿认知情况和受偿意愿进行了实地调研,并采用Logit模型和回归分析法对该地区居民受偿意愿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居民受偿意愿主要受文化水平、职业和生态补偿认知的影响。具体来说,文化程度越高,居民在补偿标准确立意愿方面表现越强烈;职业因素对居民在补偿主体选择、现金补偿计算依据和非现金补偿方式选择方面的影响较强,对生态补偿了解情况则对上述四个方面都有影响;此外,在选择补偿主体上,国家机关层面中居民选择地方政府作为补偿主体的意愿大于国家作为补偿主体的意愿;在选择补偿标准上,选择相对独立的评定或监督机构和企业制定补偿标准优于国家制定补偿标准;在现金补偿依据上,按影响程度计算更优于按耕地面积计算;在非现金补偿中,优惠政策优于其他形式的非现金补偿。基于研究结论结合长江流域特点提出六方面政策建议,以期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利益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包括:增强长江流域地区居民环境意识和生态补偿意识,让居民学会维护自己的资源生态权益;建立全流域多元主体参与决策机制,提高流域生态补偿决策效度;科学调制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确保市场基础性作用;多元化实施全流域内生态补偿工作,呈现出流域生态补偿体系化效果;协调流域社会系统与流域自然系统关系,推动两大系统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强化保障流域内居民发展权实现,建立全流域水资源利用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9.
生态补偿是协调经济与资源环境和谐发展,化解生态环境与经济增长矛盾的有效手段,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义深远。基于云南省5个州市农户调查数据,运用二元Probit模型,分析了云南森林生态功能区农户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关键影响因素及其差异性。研究表明:大部分农户愿意为生态补偿付费,影响其支付意愿的主要因素是性别、年龄、是否兼业、家庭人口数、非农收入比重、生态补偿重要性认知、森林经济效益是否比生态效益重要、生态环境满意度、政府是否对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政策执行信任度以及信息获取难易程度;其中年龄、家庭农业劳动力人数和信息获取难易程度对专业户支付意愿有重要影响,而家庭人口数、非农收入比重以及获得政府补偿的情况对兼业户支付意愿有重要影响;是否兼业、非农收入比重、对生态补偿了解程度以及信息获取难易程度对传统散户支付意愿影响较大;对政策执行的信任程度和产业发展程度对种植大户支付意愿有重要影响。基于此,提出了完善政府农村就业服务职能,鼓励农户非农就业、创业;完善生态功能区环境教育体系和宣传制度建设,强化农户环保意识;强化政府职责及其政策推广、执行力度,构建综合、完善的生态补偿宣传媒介;制定并实施差异化的生态补偿措施等具体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通过在河北省衡水市的实地调研,从农户评价、原因分析、改进建议三个方面对5大类22项地下水超采治理措施进行了研究。农户评价结果表明:农户比较清楚水利工程建设、种植结构调整、农艺节水技术这三类措施,比较不清楚农业水权水价改革、服务体系建设这两类措施;农户对水利工程建设、种植结构调整这两类措施的评价为较好,对农艺节水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这两类措施的评价为一般,对农业水权水价改革这类措施的评价为较差。原因分析结果表明:与农业生产的相关性越直接紧密,农户越清楚该治理措施,节水机制越直接明确、农户参与动机越强,农户对该治理措施的评价越好。因此,在制定地下水超采治理措施时,应当设计直接且明确的节水机制,充分考虑农民的参与动机和保障农民的利益,以及加大对与农业生产相关性弱的治理措施的宣传。改进地下水超采治理,需要遵循综合施策的思想,采取分类改进的策略,改进建议如下:(1)需要加强水利设施的维修和管护,避免出现重建设、轻管护的情形,需要综合考虑引水指标、蓄水能力、季节性、恢复渠灌面积等因素来评估水利工程建设未来的压采潜力。(2)应当基于水资源承载力评估耕地休耕的潜力和规模,在现阶段粮食相对充裕的背景下,建议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进一步扩大休耕规模,完善补偿机制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3)需要反思和调整现有的农业水权水价政策,在中国特定国情条件下,不提倡农业用水确权过细,不提倡农户之间的水权交易。农业水价发挥作用面临较多障碍,应当先期解决农业用水计量困难、农业水费征缴困难两大基础性难题。(4)应当改变农户对减少灌溉的减产预期,引导农户科学、适量灌溉,同时增加农户迫切需求的技术服务的供给。  相似文献   

11.
政策执行是政策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政策执行的本质是主体之间考虑利益得失的利益博弈过程,利益推动行为主体执行或违反政策。农户是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直接利益主体,农户自身利益需求与补偿政策的差异表现为补偿满意度,明晰农户补偿满意度影响因素,对解决农户利益需求缺位,提高农村居民点整理政策执行效率意义重大。本文在理论分析农村居民点整理农户补偿满意度影响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典型区域扬州市刘集镇农户补偿满意度调查,应用有序Logit模型,分析个人特征、家庭特征、成本效益及政策认知等因素对农村居民点整理农户补偿满意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农户补偿满意度受其自身和家庭禀赋特征影响,家庭劳动力人数较多、非农就业为主的农户,对农村土地的依赖性较低,补偿满意度会相应提升。(2)农户补偿满意度受成本效益因素显著影响,提高耕作便捷度、改善出行交通,会降低通勤成本,增加受益感知,进而提高农户补偿满意度;而日常消费上升、原有宅基地面积较大,会增加农户参与整理的成本投入,降低农户补偿满意度。(3)农户补偿满意度受政策认知因素明显影响,正面的政策制定评价、较高的政策执行满意度及农民收入增加的价值认同,均将提高农户补偿满意度。因此,应合理评估宅基地价值,重视农村居民点整理政策的长期影响评价,综合考量农村居民点整理政策实施前后农户的总成本和综合效益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以优化利益分配格局。并通过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策执行机制等措施提高整理区农户的社会福利及政策认同。  相似文献   

12.
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生态补偿农户参与意愿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补偿是非常有效的解决世界生态问题的政策工具集,农户作为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主体,其参与意愿直接影响生态补偿项目的实施绩效和可持续性。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承担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属国家级限制开发区,自2003年开始,实施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在此背景下,通过实地调研,运用二项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①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农牧民对生态补偿项目的认知水平很低,主要是客观条件限制和政府宣传力度不足所致;②受生产方式的影响,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内,农区农户的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强于半农半牧区、纯牧区;③对甘南黄河水源补给区农户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影响最显著因素是农户对现行退牧还草政策的满意度,其次为农户家庭年收入、牲畜存栏数、退牧还草政策实施后的收入变化及其对生态补偿项目的支持度,再次为农牧民对生态补偿的了解度及其环境意识。基于此,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提高农户参与意愿的措施,为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3.
全面改善耕地质量,充分释放耕地社会生态效益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的内在要求。小农经营下,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是实现耕地质量全面改善的可行路径,但往往因缺乏动力和"搭便车"行为而陷入集体行动困境。本文从集体行动视角出发,结合嵌入性社会结构理论,分别以非市场价值认知和社会资本表征自主因素和嵌入因素,理论上分析了两类因素对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的影响;进一步,运用张掖市718户农户微观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显示:①耕地非市场价值认知是影响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的自主因素,对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具有正向影响;农户的耕地生态服务价值认知、耕地对当代人的社会保障价值认知和对后代人的社会保障价值认知水平越高,其耕地保护合作意愿越强。②社会资本是影响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的嵌入因素,通过信息传递、信任机制和规范约束等改变农户选择决策环境中的不确定性,影响农户参与耕地保护合作意愿;人际信任有利于提高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但制度信任对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影响不显著;社会规范和社会网络均有利于提高农户耕地保护合作意愿,且强连接网络的边际效用大于弱连接网络。③性别和受教育水平也会显著影响农户参与耕地保护合作意愿,相对于女性和受教育程度低的农民而言,男性、受教育程度高的农民更愿意参与耕地保护合作。最后,针对研究结论提出了开展社会化的耕地非市场价值教育以提高农民耕地非市场价值认知,培育农村社会资本以营造良好的集体行动环境,通过农村基层组织分批有序引导农户参与耕地保护合作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厘定补偿边界与明晰补偿标准是流域生态补偿科学实施的关键。生态系统服务流因其可清晰反映流域上下游生态系统服务联系、精准界定生态系统服务供受区范围、客观计算生态系统服务补偿标准,成为生态补偿研究的新切入点。文章以石羊河流域为例,基于流域2018年土地覆被、气象观测和统计年鉴等多源数据,利用供需平衡模型和风沙扩散模型分别模拟了流域主要生态系统服务的流动特征,并据此确定了受偿区、支付区范围以及补偿的标准。结果表明:(1)石羊河流域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主要为水供给服务和防风固沙服务,总体呈现出"上游水资源供给,下游防风固沙"的分布格局;(2)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的综合受偿区分布在流域上游的天祝藏族自治县和下游的民勤县,综合支付区在流域的中上游县(区)均有分布;(3)石羊河流域生态补偿总额度为9.89亿元,其中水供给服务每公顷应受偿/支付357.39元,防风固沙服务每公顷应受偿/支付943.67元。受偿额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流域下游民勤县,支付额度高值区主要集中在流域中游凉州区。  相似文献   

15.
以湖北省武汉、荆门和黄冈为实证,分析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等不同类型主体功能区农户参与农田生态补偿政策的偏好及差异性,应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1大部分农户比较重视农田生态环境数量、质量保护,但对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和农田生态补偿政策的认知较匮乏;2多数农户愿意将自家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但有经济补偿时其参与意愿会提高;3影响农户参与意愿的因素有年龄、教育程度、月收入情况、农业收入比、了解农田生态补偿政策和是否知道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6.
测算农户分化背景下农民退出宅基地实现集中居住后的福利水平,对保障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户对土地福利补偿的差别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基于2018年已完成宅基地退出的扬州市公道镇获取的242份农户调查数据,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实证分析退出宅基地实现集中居住对不同分化特征农户福利水平产生的影响差异。结果表明:(1)农民退出宅基地集中居住后福利总模糊指数为0.584,福利状况较好;家庭经济状况和社会保障状况是影响农户福利水平的主要因素,养老保障及房屋质量是现阶段农户关注的焦点。(2)集中居住对不同分化特征农户的福利影响存在差异。职业分化特征下,农户分化程度越高,福利状况越好;经济分化特征下,农户福利水平呈"先升后降"趋势。(3)集中居住对不同分化特征农户各功能性活动的福利影响存在差异。农户职业分化及经济分化程度越高,其家庭经济状况越好;职业分化Ⅰ类及经济分化低收入农户社会保障水平较低,而高收入农户对社会保障有更高的受偿需求;集中居住对于各类型农户社会机会、居住条件及景观环境方面造成的影响差异不显著。因此,地方政府应当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农户的受偿需求,尽快建立包括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在内的弹性福利补偿体系,提升农户人力资本以实现可持续生计,且从构成农户福利的各功能性活动方面对各类型农民群体进行细致化补偿,结合农户分化特点促进农民非农就业,满足农户就业与收入的城镇化核心需求。  相似文献   

17.
农户参与生态补偿行为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长期以来,资源无限、环境无价的观念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思维中,也渗透在社会和经济活动的体制和政策中.随着生态环境破坏的加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研究,使人们更为深入地认识到生态环境的价值.而"生态补偿"是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种经济手段,农户参与生态补偿的意愿既受到主观因素和非主观因素的影响,也受到理性和非理性因素的作用,是多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其中内部因素即家庭生计资本.本文以黑河流域中游为例,选取300户随杌样本,分析了农户参与生态补偿的意愿与生计资本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自然资本对农户参与生态补偿的意愿形成星负面影响作用,人力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农户参与生态补偿的意愿形成正面影响作用.这说明,农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正在变得越来越理性,他们参与生态补偿的核心在于最大化地获取经济利益,政府要一方面尽可能地降低农户实施生态补偿后的各种风险因素,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地提高农户承担生态补偿风险的能力.  相似文献   

18.
选择交易成本低、具有操作性的补偿方式,实现农田生态产品的市场运作,是农田生态补偿制度实施的关键。利用问卷调查资料,分析了武汉市农户对不同农田生态补偿方式的认知、选择以及其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指出了政府补偿方式在农田生态补偿领域的缺陷及引进市场方式的建议。研究表明:(1)武汉市农户对农田生态补偿的认知程度较低,仅有10.71%的受访农户听说过生态补偿、生态危机等概念;(2)49.02%农户对现行的现金补偿方式不太满意,认为补偿金额太低,94.65%的受访者更倾向于接受更高额度的现金补偿方式;(3)农户对现金、实物、技术(智力)、政策等农田生态补偿方式的选择偏好受其性别、年龄、家庭人口、家庭年收入、家庭中需抚养人口数和文化程度的显著影响。研究提出构建农田生态补偿的交易平台、完善生态环境物品数量化的体系设计和管理模式的多样化是推进农田生态补偿的市场化运作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不同类型农户对宅基地退出的响应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利用重庆市梁平县农户的调查数据,运用Logistic模型,探讨了户籍制度改革下不同类型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1)在现有退地补偿政策下农户意愿普遍偏低,不同类型农户退地意愿存在一定的差异性;(2)影响纯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因素有户主年龄、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对政策的支持度和退地收益;影响Ⅰ兼业户宅基地退出的因素有家庭宅基地面积大小、对政策的支持度和退地收益;影响Ⅱ兼业户宅基地退出的因素有家庭小孩数、对政策的支持度和退地收益;影响非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因素有户主年龄、户主文化程度、家庭人口数、宅基地面积和退地收益;其中,退地收益是影响各类农户退地决策最显著的因素,对政策的支持度是农户退地决策影响力最大的因素。研究认为,影响各类农户退地决策的因素存在差异,其核心问题还在于退地政策。政府应根据不同类型农户的特征完善目前的农村宅基地退出政策,这有助于提高农户的参与意愿,顺利推进户籍制度和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20.
了解与把握游客的旅游生态补偿支付意愿是实施旅游生态补偿政策的前提之一。以黄山风景区为例,通过问卷调查和条件价值法获取游客的支付意愿信息,并运用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法从游客个人特征、旅游环境影响认知、游客满意度、重游意愿、生态补偿认知等4个方面对游客旅游生态补偿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旨在为国家公园旅游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提供依据。结果表明:(1)国家公园游客具有较高的旅游生态补偿支付意愿。86.7%的游客表示愿意在每次游览黄山风景区支付旅游生态补偿金,仅有13.3%的游客不愿意支付。游客的支付意愿与游客自身的角色定位密切相关。(2)从回归结果来看,游客的性别、年龄、重游意愿和补偿必要性认知对旅游生态补偿支付意愿具有显著影响,女性游客支付意愿高于男性,年龄与支付意愿呈显著负相关,重游意愿和补偿必要性认知与其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学历水平、月收入、旅游环境影响认知、满意度和补偿政策认知等变量对支付意愿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下不存在显著影响。但从统计结果来看,学历水平、黄山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破坏的担心度、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满意度对游客的支付意愿有一定的正向作用,游客月收入水平和补偿政策认知与支付意愿呈倒"U"型非线性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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