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安排。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督察规定》),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明确督察制度框架、程序规范、权限责任等,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强化督察权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 相似文献
2.
3.
4.
5.
我国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历时3年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面督察,但两批"回头看"反馈情况暴露出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存在法律依据薄弱、法律适用模糊等法制难题。据此,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确立了第一部党内法规,规范了"两级三类"生态环保督察体制,推进了督察程序和权限的法制化,加强了内部管理机制的科学化。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的法制化创新是实现法治化发展的基础,伴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的发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制度改革逐渐进入深水期,其法治化发展应重点在三个场域内展开:党内法规体系的建立健全、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统筹协调、党内法规与配套法律制度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6.
7.
<正>历时3年的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约15万个生态环境问题圆满画上了句号。如今,第二轮督察已整装待发,督察组将于近日对上海、福建、海南、重庆、甘肃、青海6个省(市)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展开督察进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加强生态 相似文献
8.
9.
10.
11.
12.
13.
建立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是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然而这一制度在运行中面临督察力量分散、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存在重叠、督察问责成效受限等现实困境。研究表明:资源与生态领域相关部门职责不清、不同资源管理模式的内在矛盾和督察规范依据的缺失,共同导致了上述困境。从健全督察机制的角度看,不仅需要整合分散的督察队伍,还应构建“中央—省”两级督察体系;从督察职责界定的角度看,应基于主管部门承担的“执行—监督”职责,由自然资源督察承担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及用途管制的督察职责;从督察法治化的角度看,需要制定《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规定》并引入党政同督机制,为督察各环节提供规范依据,提升督察问责的层级和威慑效力。 相似文献
14.
“十三五”期间,我国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首先,中共中央通过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改革方案、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的方式,大大加快了我国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进程。其次,环境法的立法专门化工作取得了里程碑式进展。一是填补立法空白,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等7部法律。二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修改了《森林法》等19部法律。再次,传统部门法的法律生态化工作也取得了重大飞跃。“生态文明”理念成功入宪,《民法典》就绿色原则、生态破坏侵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作出了专门规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污染环境罪的刑档,新增了破坏自然保护地罪,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等两项新罪名;《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授予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等。此外,生态文明地方性立法在环境权、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等方面也作出了可圈可点的探索。 相似文献
15.
16.
学界和社会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对我国经济的长期利好均无异议,但对短期影响各方观点不一,其定量研究不足。我们利用宏观经济、金融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数据,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和GDP等的影响方面进行了定量分析。最后提出,应正确认识和充分肯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和正向效果,保持战略定力,在后续工作中坚持分类施治、精细治理,并协同促进关停企业与就业转移,加大财政对环保产业和污染企业环保设备升级换代的支持力度。 相似文献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