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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市场化手段。通过环境容量产权理论分析,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并赋予碳排放权以私法上的准物权属性。完善我国现阶段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应积极推进市场交易平台和监管体制的建设,促进碳排放总量控制与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相关立法,促进碳金融制度创新,以实现碳排放环境容量优化配置的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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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是国家和地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部门,也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主体。文章研究了2个问题:一是在碳排放总量管理下,电力排放的所属问题;二是不同配额分配方案对电力生产企业的影响。通过借鉴国外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中电力排放的划分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建议从生产和消费两端同时对电力排放进行控制;在对电力行业的几种配额分配方法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加权平均法"这一新型分配方法,并用该分配方法对广东省现有电力企业进行了碳排放权交易模拟分析和评估。分析结果表明,在绝对排放量下降5%的总量控制目标下,通过"加权平均法",各机组所得配额都相对公平和平均,可以保证企业顺利履约,实现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控制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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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制度危机及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碳排放权交易将市场机制引入碳减排工作中,能够以较低成本达到减排目标,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碳减排目标的完成。我国于2012年开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然而由于法律规则缺位等原因,导致我国碳排放权交易面临合法性、有效性、安全性和结构性危机。亟需通过立法确权、规则和机制创新等措施来应对这些危机,以保护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长期、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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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是碳排放权交易的基础。然而,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存在主体性质不明、职权内容不一、责任规定不足等法律障碍。究其原因,在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相关立法欠缺,现有法律规范无法对其予以规制。因此,建议碳排放权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明确交易机构的主体性质为行使行政职能的国有企业,并从全国到地方进行职权内容的立法落实,建立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体系,促进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功能实现,保障碳排放权交易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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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底我国正式启动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市场为我国实行二氧化碳减排提供了有效手段。由于碳市场起步晚,市场交易机制、法规制度等方面亟待完善。本文在探究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和碳价格形成过程的基础上,尝试将技术进步作为解释变量之一进行分析。实证研究选取2014年7月—2018年12月五个活跃度高的碳试点日交易价格数据,采用多元回归模型分析六个影响因素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价格的相关性。实证结果表明,金融市场、能源价格、空气质量、国际碳市场、技术进步均与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其中技术进步因素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与碳排放交易价格呈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碳排放权交易价格影响因素的确定可为我国健全和完善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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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绿色技术创新和建立碳排放权市场交易机制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前者的实施主体是企业,后者的实施主体是政府。文章分析了在市场和垄断两种情况下的碳排放交易机制与绿色技术创新结合的结果的变化。分析认为,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时,绿色技术创新可以替代碳排放权;在存在垄断的情况下,绿色技术创新对碳排放权具有补充作用;碳排放交易制度与绿色技术创新结合起来是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必然选择;现阶段,碳排放权的分配应以免费分配为主,有偿分配为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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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理论同源、机制相似,具备相互借鉴与优化的基础。2020年,湖北省襄阳市率先试点,通过借鉴碳排放权“配额”交易机制,优化和提升排污权交易的监管质效,基本建立排污配额分配机制。本文梳理了襄阳试点的主要做法及进展,分析了其实践过程中暴露的问题,据此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工作提出建议:按照重点突出、分类施策的原则加快推进全国排污权交易政策法规制度建设;重点推进区域排污权交易与跨区域/流域排污权交易,扩大排污权交易标的物范围及纳管的行业企业范围;加强与排污许可制等环境管理制度之间的衔接,完善排污权交易的技术规程;建立排污权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协同衔接机制,形成减污降碳联动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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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经历了一个从单向参与国际碳市场到国内自愿减排交易,再到总量控制型碳排放权交易为主、自愿减排交易为辅的过程。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链接有利于降低碳减排成本、促进市场的流动性、降低碳市场的运营风险以及减少碳泄漏。省际碳市场的链接需要打破行政壁垒,并在统一法律框架下就碳排放权交易的链接要素形成共识。区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链接应当从法律机制的构建、链接模式的选择以及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互认与同化等方面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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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ISO14000认证》2013,(3):34-34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通过设计碳排放总量,明确参与企业、行业范围,对碳排放权指标进行“配额”分配的交易方式,从而达到节能减排、控制温室气体的目标。深圳是全国首批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之一。作为我国第一个正式运行的强制碳交易市场,6月18日首日共完成8笔交易,成交21112吨配额,最低成交价为每吨28元,最高成交价为每吨32元。目前,深圳已将635家工业企业纳入碳交易市场中。按计划目标,在2013—2015年,这635家单位获得配额总量合计约1亿吨,到2015年这些企业平均碳强度比2010年下降3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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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工作通讯》2014,(4):70-71
武汉启动中部首个碳排放权交易
4月2日,中部首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武汉光谷产权所正式上线启动。此前,湖北已成功实施全国首个政府预留碳排放权配额竞价转让。启动仪式上,湖北省与山西、安徽、江西、广东等省份签订了碳排放权交易跨区域合作交流框架协议。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与建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总额达600亿的碳产业授信协议。湖北是继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之后第6个启动碳排放产权交易的试点省市。目前,湖北共有138家企业纳入碳排放配额管理,涉及电力、热力、钢铁等12个行业。2014年,湖北碳排放配额总量共计3.24亿吨,仅次于广东。目前,湖北已实行第一批政府碳交易预留配额的拍卖,竞买价为每吨20元,成交量200万吨,成交金额4000万元。竞价拍卖获得收益将用于进行市场调节和碳市场能力建设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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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2008~2020年中国A股上市石化企业数据,采用广义精确匹配方法和双重差分模型从微观层面实证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石化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结果显示:第一,处在公告阶段(2011~2012年)和交易阶段(2013~2020年)的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分别会提高和降低石化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第二,碳交易提高了石化企业融资难度且并未激发技术创新效应,但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第三,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对石化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负向影响是短期的,因此中国碳市场从长期看有助于实现石化企业经济和环境的双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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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并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该《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提到,个人作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之一,可以参与碳排放配额交易.也就是说,碳交易将以一种金融投资方式,让更多的普通公众参与进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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