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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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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昭青 《交通环保》2003,24(3):50-50
IMO秘书长WilliamO’Neil于 4月 10日收到来自欧盟所有 15个成员国 (均为MARPOL缔约国 )的一揽子正式建议 ,要求修改MARPOL公约有关规定。该建议大体上呼吁进一步加快淘汰单壳油轮的时间表进程 ,立即禁止单壳油轮装运重油 ,及对 15年或以上船龄的油轮施行状况评估方案 (ConditionAssessmentScheme_CAS) ,因 1999年发生的Erika轮事故而于 2 0 0 1年获通过 ) ,欧洲国家的建议包括 :(1)进一步加快实施淘汰单壳油轮计划 :C1油轮截止 2 0 0 5年 (目前按MARPOL 13G规定截止 2 0 0 7年 ) ;C2油轮截止 2 0 10年 (目前规定截止 2 0 15…  相似文献   

2.
根据欧盟逐步淘汰单壳油轮的进程表 ,2 0 0 2年 10月 2 1日午夜起 ,欧盟采取单方行动 ,禁止所有运载重油的单壳油轮进入欧盟港口。同时 ,禁止所有 1980年以前建造的单壳油轮靠泊欧盟港口或悬挂欧盟国旗。“威望号”溢油事故后 ,为保护欧盟海域安全 ,欧盟由此开始采取措施限制单壳油轮的使用。不过 ,欧盟单方面禁止单壳油轮的行动 ,并未得到国际海事组织 (IMO)等国际机构的同意 ,各方在淘汰的时间表上还存在异议。根据IMO的日程安排 ,各方将就此问题在IMO 2 0 0 2年 12月份的环保大会上进行讨论欧盟禁止单壳油轮单方行动开始实施…  相似文献   

3.
刘昭青 《交通环保》2004,25(3):53-54
为期一周的IMO海环会(MEPC)第51次会议已于2004年4月2日在伦敦总部结束,会议通过MARPOL附则Ⅳ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修正案。MEPC还原则批准指定3个特别敏感海域(PSSAs)。其他重要议项还包括为实施压载水管理公约制定指南的准备行动计划、为解决拆船再循环和船舶排放温室气体问题事宜的进一步工作等等。  相似文献   

4.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37届会议,于1995年9月14日以MEPC.65(37)号决议通过了MARPOL73/78的1995年修正案(附则Ⅴ: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的第2条和新增第9条的修正案)。按照MARPOL公约第16(2)(f)(iii)条规定.该修正案在1997年1月1日以前,如果没有1/3的缔约国,或其商船总吨和不少于世界商船吨位50%的缔约国(不论达到那个条件均可)的反对,按MARPOL公约第16(2)(g)(ii)条规定,该修正案将于1997年7月1日生效。MARPOL73/78附则Ⅴ修正案第2条适用范围除另有明文规定外,本附则的规定适用所有的…  相似文献   

5.
刘昭青 《交通环保》2004,25(1):54-54
2003年12月14日,IMO海环会第50次会议在伦敦举行。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快淘汰单壳油轮的方案,其他议项措施还包括对油轮扩大运用状况评估方案(CAS)和提议制定禁止单壳油轮装运重质货油(HGO)的规则等。  相似文献   

6.
据报道 ,不久前 ,日本已与韩国、新加坡和菲律宾联合向国际海事组织 (IMO)提出淘汰单壳油船新观点。日本及其亚洲合作伙伴国拟在IMO 2 0 0 3年12月召开会议之前与欧盟磋商有关单壳油船终止使用期限的问题。亚洲多国新观点的主要内容是 ,应允许单壳油船营运至 2 0 15年 ,或达到 2 5年船龄后 (取早者 )再淘汰 ,被状态评价机构 (CAS)评为“状态良好”的单壳油船目前仍可继续使用亚洲多国提出淘汰单壳油船新观点  相似文献   

7.
《国际油污损害民生责任公约》(CLC)和《国际建立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IOPCFund)之 1992年议定书 (1992Protocol)的修正案于 2 0 0 3年 11月 1日生效 ,该修正案对油轮造成的油污事件受害者的赔偿额将提高 5 0 %。该CLC修正案针对 14 0 0 0 0总吨以上船舶的赔偿额从 1992年议定书规定的 5 970万SDR(85 0 0万美元 )提高到 8977万SDR(约合 12 70 0万美元 )。该IOPCFund修正案对单一事故的最高赔偿额 (包括CLC修正案规定的限额 )从 135 0 0万SDR(192 0 0万美元 )提高到 2 0 30 0万SDR(2 890 0万美元 )。然而如果 3个基金摊款国…  相似文献   

8.
1.绪言 为了彻底消除有意排放油类和其它有害物质而污染海洋环境,并将这些物质的排放减至最低限度,国际海事组织(原海协)于1973年通过了”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MARPOL—73公约),在1978年的国际油轮安全和防污染会议上又通过对该公约修订和补充的“1978年议定书”(简称为MAR—POL-73/78公约)。在这一公约附则I中的第  相似文献   

9.
劳辉 《交通环保》1998,(6):42-45
编者按MARPOL73/78是IMO最重要的防止污染海洋公约,共包括6个技术附则。自1983年10月2日生效以来,已有4个附则生效,我国均已加入。MARPOL73/78历年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正。为此,本刊请劳辉先生整理了这个《纲要》,以供有关人员参考。1984年(附则I)修正案(1984.9通过,19861.7生效)修正要点Reg.10(特殊区域及排放规定15PPP)Reg.13(货油轮压载有关规定)Reg.14(首尖舱内载油规定)Reg.15(“将油类留存在船上”,sloptanks能力2%-3%CBT、SBT、COW监控排放,50里内航程油轮的规定)Reg.16(监控装置和油水…  相似文献   

10.
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MARPOL 1973》)及1978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简称MARPOL 1978)是当今国际社会为保护海洋环境而签订的两个重要国际协定。两者合称《MARPOL 1973/1978》。一、《MARPOL 1973》的基本内容 《MARPOL 1973》是一个内容庞杂、技术性强及具有多层次结构的国际环境保护协定。有正文条文20条,还有许多附则、附件、议定书等。五个附则有着许多防污的实质性规定,其主要者为《附则Ⅰ》及《附则Ⅱ》。《附则Ⅰ》为关于油类排放的规则,其要点有: 1.油类排放标准仍用《油污公约》1962年修订的规定,但每压载航次的排放总量降低了一倍,从1/15000降到1/3000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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