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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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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沈杰  金伟 《环境工程》2020,38(3):92-98,115
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作为城市受纳水体的潜在污染源,对城市水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在当前面临水环境治理挑战的前提下,对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城市水体后造成的影响进行系统性研究,对改善尾水排放对受纳水体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介绍了我国污水处理厂尾水和城市水环境的现状,综述了国内外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对城市水环境影响的研究,主要介绍了尾水排放对下游水体营养盐负荷和底栖微生物群落及功能菌的影响,以及水质水动力模型在该研究方向的应用,并根据国内外该领域的研究现状提出了后续需要进行深入研究的方向。  相似文献   

2.
基于EFDC的港口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及排污口选划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樊乔铭  丁志斌 《环境工程》2016,34(12):147-152
污水处理厂的建立可避免污水直排对受纳水体的污染,但污水处理厂尾水的集中排放也会对水体造成污染,科学规划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污口及排放标准尤其重要。以黄海北部地区某港口待建污水处理厂为研究对象,基于EFDC(Environmental Fluid Dynamics Code)建立水动力及污染物输移扩散模型,定量评估不同排污口位置及排放标准下,尾水对港内水环境的影响。结果表明:港池内水体自净能力较差,排放口位于A点时,最适宜方案是GB 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  相似文献   

3.
水体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污染是目前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我国环境标准体系建设重要的研究内容。目前,我国水体中挥发性有机物标准体系建设尚不完善,检测方法标准开发不够,特别是标准样品还有很多空白。本文分析了欧美国家VOCs水环境标准现状,并对我国完善我国VOCs水环境标准体系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实施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在环境管理工作中将发挥巨大的作用.通过对岐江河中山城区段污染源排污现状的分析评价、水体纳污能力的计算和排污口污染物控制总量的研究,明确了岐江河城区段的最大允许纳污量,并提出了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方案和污染物排放削减建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研究,不仅为岐江河城区段水环境管理从定性向定量转变提供了依据,而且也为其它河流开展总量控制研究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5.
静态条件下沉水植物净化污水厂尾水能力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为了解沉水植物对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效果,研究了滇池流域常见的5种沉水植物对昆明市第五污水处理厂尾水的净化能力。通过室外模拟、实验室测定,分析了单一种沉水植物对水环境质量的改善能力。结果表明:5种沉水植物均有一定能力去除水体中总磷、总氮、氨氮、COD,但随着沉水植物的生长,其叶片的腐烂分解又提高了水体氮磷等有机物的含量。该研究从水体水质的多个指标可见,苦草、马来眼子菜和金鱼藻在各方面表现能力均较强,可作为滇池流域河道水体修复优先选用的物种。以污水厂活性污泥和红壤混合物作为底质,在静态条件下菹草和浮叶眼子菜在污水厂尾水中很难长期存活下来,作为构建富营养化水体生态修复方案还需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6.
随着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尾水排放对周边受纳水体的影响问题不容忽视。本文以某拟建污水处理厂为例,探讨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对受纳水域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并提出污水防治对策,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发挥项目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相似文献   

7.
张璜  赵祥峰  仲卫东 《环境工程》2014,32(7):160-164
通过对水环境相关法规、标准及报告的研究,分析和比较了内陆核电厂放射性液态流出物对水环境影响的两种评价模式;以某内陆核电厂为例,采用环评导则推荐的数学模式评价了厂址受纳水体的稀释条件,研究了AP1000机组的放射性液态流出物排放对受纳水体的辐射影响,并结合厂址水文特征制定了可行的排放方案,为内陆核电厂的选址和工程设计工作提供技术参考。  相似文献   

8.
水源水中有机污染物的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应用GC和GC/MS技术对北江潭洲水道水体中的有机物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共检出半挥发性和非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83种,其类别有烷烃,烯烃,芳烃,酚类,醇类,酮类,酯类,酸类和其它一些杂环化合物,研究结果表明北江潭洲水道水体受到了石油类,生活污水,塑料增塑剂和工厂排放污水等的污染。  相似文献   

9.
通过对2013年至2014年常州市魏村水厂和西石桥水厂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挥发性有机物在线分析仪的数据进行研究,并采用USEPA的暴露计算方法对常州市饮用水中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状况和健康风险进行了调查评价。结果表明,两个水源地所监测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均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且整体年均非致癌和致癌风险均远低于USEPA推荐的限值,对人体危害微乎其微。而在最不利的情况下,两个饮用水源地水体非致癌和致癌风险均处在安全范围内。  相似文献   

10.
城镇污水处理厂虽将污水处理实现达标排放,但进入其他水体后,出水中残留的氮、磷对地表水来说依然浓度较高,影响水体自净能力。本文以某污水处理厂为例,通过地表水监测,分析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对水环境影响及对策,对水环境保护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正>近年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呈增长趋势,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今年9月,环保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为此,本市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逐一开展深度治理,进行严格监管。据悉,本市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合计2026家,其中重点排放企业452家,一般排放企业1574家。452家重点排放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年均排放  相似文献   

12.
针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对我市水体造成的危害,对挥发性及半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类、农药类等特征污染物对水质毒性的研究,对各类污染物水质生物毒性的进行研究建立毒性评估模型及其指标体系,以便在事故中快速了解污染扩散范围以及确定污染物造成的毒性危害,为水环境应急监测污染事故的及时处置争取宝贵时间和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相似文献   

13.
感潮河段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对受纳水体产生一定影响,利用二维水动力水质耦合模型,以COD、NH3-N、TP为污染因子,分别以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两种条件,模拟江苏南部某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分析江段大小潮时污染物浓度增量情况。实验结果表明:正常排放,尾水对排放口附近江段保护区水质影响小;事故排放,尾水对保护区水质无影响,但长江水体影响范围增大,沿岸污染物浓度增高,且小潮周期影响作用强于大潮周期,污水处理厂应加强管理,尤其在小潮时应避免污水事故排放。  相似文献   

14.
对于地处长江边的污水处理厂而言,其建设与运行将直接影响排污口所在江段取水口的水环境安全。结合具体案例(上海通用汽车武汉项目配套基础设施金口污水处理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认为以长江为尾水排放通道的污水处理厂,其环境影响评价应重点关注厂址选择、尾水排放、污水处理方案优化、风险评价、恶臭评价及污泥的处置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最大程度减少污水处理厂的环境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5.
佛山市汾江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汾江河综合整治的深入,现有排放标准已无法满足汾江河流域水体治理要求,迫切需要收紧汾江河流域排放标准。本论文简单介绍了汾江河流域基本情况,确定了标准制定原则及技术路线,分析了汾江河水环境和工业污染源现状,从而确定流域重点污染源和特征污染物。通过建立水流-水质模拟系统,计算汾江河主要污染因子水环境容量,并进行标准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污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尤其是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防治是当前改善大气环境的主要手段,国家近年来先后密集出台了诸多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的政策和措施。本文针对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测监管控制标准、监测仪器、监测方法、监管方式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规范挥发性有机物定义,明确挥发性有机物控制的关键指标,尽快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标准体系,加快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体系研究,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2001-2002年对上海城市尾水排放对周边水域的影响进行研究,测量了竹园、白龙港尾水排放口水体的氧化还原电位(Eh),并分析了它对重金属形态及其毒性的影响。结果表明,目前上海市城市尾水水下排放并未改变长江口大水体的氧化还原环境,基本以氧化环境为主。重金属元素Hg、Cr主要以Hg(Ⅱ)、Cr(Ⅲ)形态存在,尾水外排不会使Cr毒性增加。  相似文献   

18.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江梅  张国宁  邹兰  魏玉霞  张明慧 《环境科学》2013,34(12):4751-4755
以大气灰霾为代表的区域复合污染问题,导致挥发性有机物(VOCs)成为重点控制的污染物之一.通过对国家和地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现状分析,依据排放特征以及我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建立和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体系.  相似文献   

19.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臭氧和二次有机气溶胶的关键前体物,影响空气质量和人体健康。根据武汉市各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的活动水平数据,采用排放因子法,建立了武汉市2014年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清单。结果表明:2014年武汉市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163 278.3 t,其不确定性(95%置信区间)为125 561~199 036 t(-23.1%,2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分为工艺过程源、移动源、溶剂使用源、化石燃料燃烧源和生物质燃烧源5大类,分别占总排放量的47.6%、30.3%、18.7%、1.8%和1.6%;道路机动车、炼焦、石油化工业、建筑涂料使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是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空间分布结果表明,武汉市中心城区人为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度显著高于远城区。  相似文献   

20.
基于江宁区家具企业集中区三个月上下风向挥发性有机物实测数据并结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挥发性有机物夏季监测的相关要求,通过对PAMS及醛酮类数据分析,发现该集中区VOCs排放水平低现行相关标准中规定的限值。通过对挥发性有机物中不同组份的构成情况并析,发现间、对二甲苯和丙烷是PAMS的主要组分,甲醛、乙醛和丙酮是醛酮类物质的主要组分。通过研究,对该集中区因家具制造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总体排放水平有一定的了解,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溯源及相关管控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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