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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为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引导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予以公告。《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6年第6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2.
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等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审核、现场核查及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八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符合《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以及变更、撤销相关行业规范公告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3.
正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依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附件: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相似文献   

4.
<正>按照《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符合废塑料、废矿物油、建筑垃圾、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相似文献   

5.
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塑料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相似文献   

6.
正按照《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和《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关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等程序,工信部将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七批)、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7.
正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及《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复核和现场核查、网上公示等程序,并征  相似文献   

8.
<正>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16年公告发布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0月30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联系电话:010-68205365传真:010-68205337电子信箱:zyzhly@miit.gov.cn  相似文献   

9.
<正>2015年第87号根据《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及《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复核和现场核查、网上公示等程序,并征得环境保护部同意,现将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和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予以公告。  相似文献   

10.
简讯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准入条件座谈会在京召开日前,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组织召开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准入条件座谈会,宣贯《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交流废旧轮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情况。有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媒体等参加会议。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就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及《准入条件》编制的必要性、编制过程等进行了介绍,  相似文献   

11.
日前,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组织召开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准入条件座谈会,宣贯《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交流废旧轮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发展情况。有关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媒体等参加会议。  相似文献   

12.
<正>为发展循环经济,推进废塑料、废矿物油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规范健康发展,我们组织起草了《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予公示,欢迎各界建言献策。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11月10日前反馈我司。联系地址:北京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邮编:100804)  相似文献   

13.
<正>为推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我们对我部2012年公告发布的《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及2013年印发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9年12月24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联系电话:010-68205365传真:010-68205337电子信箱:zyzhly@miit.gov.cn  相似文献   

14.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对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培育经济新增长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进再生资源产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先后发布了轮胎翻新、废轮胎综合利用、废钢铁加工、再生铅和铜铝、再生化学纤维(涤纶)、废塑料综合利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规范条件),以及符合  相似文献   

15.
<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加强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推动废旧动力蓄电池  相似文献   

16.
<正>为宣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于2015年9月17—18日在大连举办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协会代表共60名学员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邀请了财政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同济大学有关专家、学者以及行业代表,讲授了生态文明建设与循环经济、国内外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态势与政策、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典型企业案例等内容。本次培训还组织学员赴当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  相似文献   

17.
<正>工信厅节函[2016]7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废钢铁综合利用是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排放、推动钢铁工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47号,以下简称《准入条件》),现已公告四批符合  相似文献   

18.
为推进再生铅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了《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现予公告。  相似文献   

19.
2012年第38号为推进再生铅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了《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现予公告。附件: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2012年8月27日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为规范、引导再生铅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工信部联节〔2011〕51号)等  相似文献   

20.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推进废旧光伏组件等新兴固废综合利用,2022年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召开线上工作交流会。来自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光伏电站运营企业、废旧光伏组件回收利用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的代表参加会议。会上,有关专家介绍了我国光伏装机情况及增长趋势,分析了废旧光伏组件产生规模和来源渠道。相关企业分享了废旧光伏组件回收拆解技术研发、产业化应用等方面的进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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