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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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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3年5月10日,某水管站职工王某在抢修高压线路时,被高压电电击致全身重度烧伤,左肢膝关节以下被截肢,鉴定为5级伤残,并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后因落实工伤待遇王某与水管站发生争议,于2004年6月30日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水管站一次性支付王某工伤待遇12.5万余元及后期更换假肢费用。  相似文献   

2.
[案情]: 2003年5月10日,某水管站职工王某在抢修高压线路时,被高压电电击致全身重度烧伤,左肢膝关节以下被截肢,鉴定为5级伤残,并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后因落实工伤待遇王某与水管站发生争议,于2004年6月30日经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水管站一次性支付王某工伤待遇12.5万余元及后期更换假肢费用.  相似文献   

3.
《中国劳动科学》2012,(8):57-57
问:王某于2010年4月20日至北京注册的某公司工作,公司为王某在注册地北京依法参加公司所在地工伤保险。2011年4月10日,因工作需要,王某被派往公司在吉林的第三项目部。5月20日,王某在工作中受伤,王某向公司主张在参加工伤保险地认定工伤。请问,王某在公司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是否应回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工伤?  相似文献   

4.
企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被认定为工伤,在得到肇事方民事赔偿之后,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车祸丧女的李天祥通过3年诉讼发现:全国各地情况不同。按照江苏、河北等地的规定,这种工伤职工,可足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在四川、安徽等地,工伤保险却被扣减,甚至分文没有……李天祥虽已饱受丧女之痛,但他将诉讼进行到底的举动,拉开了与车祸有关的工伤赔偿"二元原则"相互PK的序幕。  相似文献   

5.
王某于2005年12月被聘为某型材公司职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工伤保险。2004年6月车间停工检修期间,王某在车间二号轧机顶部打扫卫生期间被开过来的行车撞下当场昏迷。某区劳动保障局2005年1月18日作出工伤认定。5月25日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王某为三级伤残,部分护理依赖。王某与某型材公司就工伤待遇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委支持了王某的请求。  相似文献   

6.
工伤保险是五大社会保险之一,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为职工办理此项保险,是对职工的一种保障。工伤保险包含的内容很多,工伤死亡赔偿是工伤保险赔付最多的一项。中国工伤赔偿50余年来所走的历程是由国家赔偿到企业赔偿再走向国家赔偿和社会赔偿,是国家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及由此带来的经济结构变化等的客观结果。企业和属地管理单位,都要义务购买职工工伤保险,它是一种文明措施。对工伤死亡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之间的种种相互关系进行了探讨,并对现行工伤死亡赔偿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7.
案例: 2004年8月10日,北京某物质贸易公司组织本单位已退休的人员到北戴河疗养并开展文娱活动.王某是该公司的退休人员,参加了此次疗养活动.王某当天在游泳后返回住地途中横过一小道时,被一快速骑来的自行车撞伤,造成其左腿腓骨骨折.事后骑自行车的肇事者对王某作了相应的赔偿.同时,王某的家属认为,王某受伤是在单位组织的疗养活动中造成的,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便向该公司提出了工伤申请.但该公司领导认为,王某当时受伤并非单位责任,未同意其申请.请问:王某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  相似文献   

8.
《现代职业安全》2006,(7):101-101
案例:2004年8月10日,北京某物质贸易公司组织本单位已退休的人员到北戴河疗养并开展文娱活动。王某是该公司的退休人员,参加了此次疗养活动。王某当天在游泳后返回住地途中横过一小道时,被一快速骑来的自行车撞伤,造成其左腿腓骨骨折。事后骑自行车的肇事者对王某作了相应的赔偿。同时,王某的家属认为,王某受伤是在单位组织的疗养活动中造成的,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便向该公司提出了工伤申请。但该公司领导认为,王某当时受伤并非单位责任,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王某于2010年2月28日进入某机械公司工作,从事车工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13年3月1日的劳动合同。2012年5月11日,王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因车床发生设备故障导致其受伤。之后,公司为王某申报了工伤。王某在伤情相对稳定后于2012年11月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七级伤残。2013年3月1日,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为由与王某终止劳动合同,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向王某支付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经济补偿以及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10.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11,(2):58-58
问:2010年3月,王某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企业亦未为其参加社会保险。2010年6月,王某在工作中被机器砸断右手食指,住院7天,医药费、生活费及护理费均由该企业支付。出院后,该企业负责人主动找到了王某协商其伤残待遇,最终因赔偿数额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于是,王某要求该企业为其进行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却遭到了该企业领导的拒绝。王某遂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  相似文献   

11.
问:王某于2009年3月应聘到某造纸公司做司机,负责拉料送货。2011年1月3日,王某在送货途中与一辆轿车相撞,造成左腿骨折。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受伤后,要求公司负担医疗费用,但公司称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不应认定为工伤,所以拒绝给付。请问王某受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12.
摘要:《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该规定设置“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为先行支付的条件,将先行支付与追偿的范围限制为“医疗费用”,对于其他待遇支付与追偿没有提及。建议立法统—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明确不同情形下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  相似文献   

13.
《现代职业安全》2009,(3):93-93
编辑同志: 2008年5月23日,某构件厂销售部主任王某驾驶私家车去上班,但中途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自己在事故中丧生,其亲属要求单位为其认定工伤,但单位以王某驾驶的私家车辆未参加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而拒绝其认定工伤要求。请问,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  相似文献   

14.
工伤是劳动者在从事与其工作相关的工作内容所遭受的伤害。工伤赔偿是民事侵权案件的一种。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在向有关单位进行索赔时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可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同时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单位本身的过错或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用人单位和第三人对劳动者又构成了一般民事侵权,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或第三人请求民事侵权赔偿。这样就出现了同一事实符合数个法律规范,数个法律规范有数个不同的民事责任,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主张权利时有数个不同请求权的保护,即请求权竞合问题。由于各种请求权的着眼点各有不同,尽管救济的内容基本相同,但是,行使哪一个请求权,其结果并不完全相同。权利人究竟如何行使何种请求权,司法实践如何根据立法本意,对劳动者的权利主张给予充分的救济,这是目前工伤争议案件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5.
案情简介 某机械厂因未参加年检于2009年5月10日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但仍进行生产经营。王某于同年9月22日到该机械厂工作。10月17日,王某在车间维修机器时,因同事错误操作机器致其左手受伤,后被鉴定为九级劳动功能障碍。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机械厂给予赔偿。  相似文献   

16.
更名公告     
施倚 《劳动保护》2007,(12):108-108
编辑同志:王某是我单位食堂负责人。2007年10月9日,王某安排食堂职工李莱加班,引起李某不满。10日上午,王某在食堂做豆腐脑,由于对操作过程不太熟悉,便请车间工人韩某在旁指导。李某看到,便上前质问王某为何带外人进入食堂,二人发生争吵,李某殴打王某致伤。请问:王某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传统职业伤害的工伤赔偿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与第三人侵权所导致的工伤相比较,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所导致的工伤应该更符合工伤的原义,工伤保险补偿应该以其为基础确立赔偿标准。第三人侵权所导致的工伤,涉及到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赔偿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第三人侵权所导致的工伤,职工主张权利的法律关系有两  相似文献   

18.
2006年12月31日下午,王某在为某水产品加工厂加工海带时不慎被压菜机压伤。2007年1月29日,王某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未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有某水产品加工厂法定代表人韦某在医院手术通知书上单位领导一栏的签字)。5月28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调查了加工厂法定代表人韦某、某水产品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次日,  相似文献   

19.
《现代职业安全》2007,(10):88-89
编辑同志: 今年5月j6日,我公司职工陈林骑自行车下班,途中被一同向驶来的摩托车撞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我公司为所有职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陈林的家属得到了5.8万元的赔偿金。最近,陈林之妻听说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可定为工伤,可得到工伤保险赔偿。于是,陈妻又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陈林之死被认定为工伤。据此,按照《工伤保险条便》及相关法规,陈妻应得到工伤赔偿。由于我公司没参加工伤保险,  相似文献   

20.
施倚 《劳动保护》2022,(12):86-86
主持人,你好!我公司职工王某从家中步行前往公交站台准备乘公交车去上班,走到半路还没到公交站时,一块大石头突然从山上滚落下来,砸到王某头部。事故发生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后抢救无效死亡。请问王某的死亡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吗?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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