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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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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胡某为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劳务派遣公司在社保部门为其参加了工伤保险。2008年,胡某被派遣到某煤矿从事井下掘进,2008年11月2日,胡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劳务派遣公司为其派住两名护理人员,并先期垫付了全部住院费用。2008年11月18日,胡某被认定为工伤,停工留薪期为9个月。201O年5月12日,胡某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停工留薪期满后胡某继续在煤矿从事井下工作,2010年4月,因偷盗被某煤矿退回,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胡某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和煤矿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林某就职于某公司,公司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林某于2010年3月5日下班途中被车辆撞伤,花去医疗费用数万元,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没有为林某申报工伤,林某于2010年5月7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工伤,劳动保障部门于2010年7月7日同意认定原告为工伤。  相似文献   

3.
正主持人,你好!冯某因2008年6月1日在煤矿打工时受伤,其家属于2008年6月30日向当地人社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当地人社局对冯某的工伤认定申请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此,冯某于2015年1月25日向一审法院以当地人社局不履行认定工伤的法定职责提起诉讼,请问法院是否  相似文献   

4.
沉痛的教训     
今年6月21日,辽宁省阜新矿务局清河门煤矿立井243采区因通风不良,以致瓦斯积聚,加上电气设备失爆产生火花,引起了瓦斯爆炸。这次事故死亡34人,重伤1人,巷道被摧毁900多米,波及3,000多米。通风设施和机电设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总之,人命和财产的损失极为严重。 这次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它所暴露出的问题在煤矿中有一定的代表性。亡羊须补牢,我们应该认真记取这一沉痛教训。 一、不重视调整工作,开采程序不合理。清河门煤矿立井是一个失调矿井,多年来水平脱节,接替紧张,采掘失调。按理本应搞好调整工程。以便正规开采。但该矿领导并不重视…  相似文献   

5.
事件经过现年42岁的王某于1989年1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在北京市某玉器厂工作,但与玉器厂上级单位北京市某农场(成立于1993年2月18日)建立劳动关系。2001年10月之后,玉器厂通知其回家待岗。2002年9月玉器厂营业执照被吊销。  相似文献   

6.
苏法民  佳木 《劳动保护》2006,(12):66-67
企业:两次通知不上班劳动关系要解除2002年3月25日,35岁的无锡市新区梅村镇无业人员邹顺全到无锡市某医用工程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参加工伤保险。邹顺全每月的实际工资为1178元。2002年12月16日,邹顺全在工作期间受伤,导致右肩锁骨骨折,后邹顺全在医院住院治疗至2003年1月2日出院。在此期间的医疗费用为1万4489.35元,由医用工程公司支付。出院后邹顺全未到该医用工程公司上班,在2002年12月16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该医用工程公司向邹顺全支付了工伤津贴2875元。2003年9月2日,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劳动人事局…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 2007年11月25日,田某到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口头约定每月15日发放工资。同年12月10日,田某在工作时受伤,公司为其支付了医疗费用,拒绝支付其他待遇。2008年5月18日,田某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后.公司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田桌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并拿出工资表予以证明。鉴于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田某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就劳动关系问题,建议田某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相似文献   

8.
施倚 《劳动保护》2014,(5):118-118
<正>主持人:我单位除名职工李某,现年69岁,1974年11月14日在劳动中受伤,1985年6月13日转为正式职工,1988年6月30日因旷工被单位除名。2004年11月,李某找到单位,要求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2006年12月15日经统筹地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  相似文献   

9.
吴某于2007年9月应聘至某碳素公司从事装出炉工作,该公司依法为吴某缴纳了工伤等社会保险费。2009年11月24日,吴某在工作时右脚被重物砸伤,2010年4月8日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因工负伤,  相似文献   

10.
案情简介 申诉人李某,1991年6月出生,经人介绍,于2005年2月被甲公司招收录用(系童工)。9月15日,在操作机床时左手食指、中指不慎受伤。被诉人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住院20天,其支付医疗费、伙食费1.4万元。2006年7月25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合作出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九级的鉴定结论。经双方协商未果,申诉人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编者按]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陆某是伤残转业军人,1978年在部队因公负伤,等级为三等乙级。1980年,陆某被安排进入上海某机械有限公司的前身某机械厂工作。2006年10月20日,陆某与某机械有限公司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劳动关系即告解除,某机械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陆某经济补偿金约10万元。  相似文献   

12.
<正>《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负责人就《办法》出台的意义、主要内容、实施办法等进行了解读。2014年2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贯彻《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为工伤职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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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8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义联劳动维权研究报告》,这份报告客观反映了我国工伤维权的现状,给人启发,也让人思考。工伤维权,难在何处,发展趋势必须重视。从2007年到2012年,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5年,同时,也是中国劳动领域法律法规变迁幅度最大的5年。2008年《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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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职工祁某于2004年5月15日在某机械厂遭受事故伤害,之后经劳动保障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七级。双方就祁某的工伤待遇协商未果,祁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申诉。劳动争议仲裁委立案受理后认为,申诉人祁某发生事故伤害后已经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伤残等级鉴定,被诉人某机械厂尚未参加工伤保险,应当依法支付申诉人的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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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为福建省某县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配件公司)修理工。2005年5月18日,李某在工作中受伤。后经申请,2006年1月4日,该县劳动保障局认定为工伤。1月6日、7日,县劳动保障局分别向李某和配件公司送达了《工伤认定决定书》。8月22日,配件公司向县劳动保障局的上级机关某市劳动保障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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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王某于2010年2月28日进入某机械公司工作,从事车工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13年3月1日的劳动合同。2012年5月11日,王某在公司工作期间,因车床发生设备故障导致其受伤。之后,公司为王某申报了工伤。王某在伤情相对稳定后于2012年11月申请了劳动能力鉴定,鉴定为七级伤残。2013年3月1日,公司以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订为由与王某终止劳动合同,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向王某支付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经济补偿以及相应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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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现有一问题向贵刊咨询 ,请予以答复。我公司一名船员于2000年9月12日上午10点钟左右(接班前)到船队领取工资 ,拿工资后下楼时 ,由于不慎 ,左脚踩空 ,由二楼摔下一楼 ,当时感觉还好 ,遂于11点钟上船接班 ,接班后感觉左脚疼痛 ,就睡在床上休息 ,直到下午16点钟左右 ,左腿痛的厉害 ,在同船职工的帮助下去医院检查 ,检查结果为左腿膑骨骨折。根据国务院1991年3月1日颁布的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的解释 ,“工伤是指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和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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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退休返聘人员上下班路遇车祸,不承担主要责任,能算工伤吗?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2008年9月18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原劳动部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其与单位的劳动关系视为终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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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单位一职工上班期间上厕所时因厕所地面结冰滑倒,经诊断结果为大腿外侧股骨头碎裂5块。 根据国务院1991年3月 1日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原劳劝部1991年7月 25日的劳安字[91]第23号《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释,工伤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和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设备和设施不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以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工伤范围,单位认为此事故不…  相似文献   

20.
杨维松 《劳动保护》2003,(11):55-55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工伤保险纠纷案,因原告与被告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刘宝明要求被告给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诉讼请求。此案再一次提醒打工者,一定要弄清自己是在为谁打工。1950年6月23日出生的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小花山头村农民刘宝明向法院起诉称,1998年秋他被乔山水泥公司招收为临时工,从事采石工作。2000年11月13日在劳动过程中左脚被石块挤伤,后被送往枣庄矿务局枣庄医院治疗,被告在仅支付500元住院押金(此款后又从工资中扣除)后,拒绝继续支付医疗费。因原告左足组织坏死,进行了截肢手术,经法医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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