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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1999年1月.某劳动就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服务公司)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李某到某商场担任电工。商场与服务公司签订的聘用劳务人员合同约定:李某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由商场转到服务公司账上.由服务公司支付李某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2004年6月.商场因企业改制被合并.未按约定将李某4个月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转到服务公司账上,服务公司因此未给李某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李某以服务公司是用人单位为由,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缴纳拖欠的社会保险费。服务公司认为.李某与商场有劳动关系并向商场提供劳动.本公司只是中介机构.不应由其支付李某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李某的请求经仲裁被驳回后.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李某与服务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形成劳动关系,服务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支付李某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据此判决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服务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李某向商场提供劳动.受商场劳动纪律约束.表明与商场存在劳动关系;而李某与服务公司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并未形成劳动关系,只存在劳务委托关系。遂驳回李某对服务公司的诉讼请求。[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10,(3):57-58
问:孙某于2007年5月至某商场从事售货员工作。2009年5月,因受市场竞争的影响,商场经营不景气,决定裁减人员。商场经理告之孙某写辞职报告,不打算继续留用孙某。孙某上交辞职书时,向某商场经理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理说:“是你上交的辞职书,主动提出辞职的,不符合给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条件。”请问:某商场是否应该给付孙某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3.
2007年11月25日下午16时50分下班时,某商贸公司财务科长徐某突然接到公司关于她的人事调动通知,并告之第二天上午上班后就交接账目,然后由公司派车送到公司下属商场报到上班。徐某当晚就留在办公室整理财务和个人物品,以便第二天就可以顺利完成交接工作。22时整理完毕后,徐某离开单位骑车回家,途中被突如其来的摩托车撞倒在地。请问,徐某的伤能认定工伤吗?  相似文献   

4.
1998年5月,邢某进上海某服装公司从事包装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0年12月1日,该服装公司与某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一份劳务协议,约定:人力资源公司输出包括邢某在内的311名劳务人员,服装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公司备案;劳务人员工作期间由服装公司管理,劳动报酬由服装公司发放,工资清单由服装公司提供给人力资源公司。  相似文献   

5.
正企业应将应急预案作为一个开放性的系统,从风险评估、合理编制、协调沟通3方面入手展开工作,进而实现各应急预案之间的协调统一。图为某企业应急实操培训现场。(图片由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提供)企业应将应急预案作为一个开放性的系统,从风险评估、合理编制、协调沟通3方面入手展开工作,进而实现各应急预案之间的协调统一,确保其各有侧重,又能相互有  相似文献   

6.
《现代职业安全》2006,(8):95-95
2004年5月10日上午10时,某自动化工程公司施工项目一部职工李某(男、45岁)在班长的安排下,与同班张某、王某三人一起在承接的某钢铁公司制氧项目工地进行仪器仪表的现场配置作业。工作中李某突感胸闷难恶.面色苍白.经单位领导及同事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于5月12日凌晨6时死亡,经诊断:李某为心肌梗死。 事后.李某的妻子认为:李某早上去上班还好好的,上班2个多小时就通知家属李某病危,李某的死是过劳所致.立该与工作有关.要求办理工伤待遇。但单位领导认为:李某在施工工地并没有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工作时并没有受到人身伤害,死因是李某患有心脏病,且死亡地点在医院,没有答立李妻办理的工伤待遇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事件回放 高位截瘫的李娴颖是重庆市开县某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的员工。2003年3月2日上午10时,李娴颖从开县家中去万州某商场上下午两点的班(开县到万州正常行驶要近3小时路程),在途中惨遭两车相撞,车祸造成李娴颖四肢瘫痪,高位截瘫。受伤当时,李娴颖的母亲马上托人去万州某商场请了假,公司方面也找人代了班,晚上该商场经理赶到三峡医院看了李娴颖。  相似文献   

8.
案情简介张某2007年8月到某集团公司某事业群辖属A公司工作,并由A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至今。2010年9月1日,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13年9月1日。2011年4月,根据事业群工作安排,张某的工作部门由运行调整为质检,工资支付方由A公司调整为同为某事业群辖属B公司。后因工作内容安排问题,张某与部门经理发生争执,并拒绝执行其工作安排。2012年4月13日,B公司以张某拒绝服从部门经理合理工作安排为由出具《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同日,A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相似文献   

9.
问:孙某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新签的—佶员工,公司把孙某派遣到某单位工作(孙某是经过某单位通过面试招聘的)。现在某单位要给孙某设定试用期。请问,对劳务派遣工可否设定试用期,如果可以,那么是由派遣单位设定还是由用工单位设定?孙某在试用期间若被证明不胜任工作,该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0.
2003年12月4日,原保险代理人刘某、杨某向江西省南昌市劳动仲裁委状告某保险公司某分公司一案开庭。保险公司与代理人的关系属性问题成了庭审的焦点。原告在仲裁庭陈述理由时表示,原告在某保险公司从事个人寿险的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工作.他们的任免、考核、待遇、福利、工作规范及奖惩均由公司按有关规定执行,而且必须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接受公司的协调、监督和管理。  相似文献   

11.
正笔者认为,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推行"连带责任"的这种工作方式是值得推广的。企业可以从放大心理效应、提升综合素质、严格落实奖罚3方面入手展开工作。图为某企业应急实操培训现场。(图片由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提供)  相似文献   

12.
一线     
《现代职业安全》2007,(5):15-15
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今年初成为石家庄市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试点企业后,公司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了具体安排,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每车间为一组,在车间主任的带领下,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修订并完善了公司及车间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操作细节,车间、班组、操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经过四个多月的努力,维生药业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得到了河北省及石家庄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   

13.
《中国劳动科学》2007,(10):54-55
彭某于2005年5月14日到某电气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彭某从事的是金属结构工作,工资每月900元。2004年11月5日彭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住院治疗20天,住院期间医疗费由电气公司支付。彭某出院后继续治疗,其医药费由其垫付后找公司报销。治疗终结后,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实践中,已出现这样一种新现象:某派遣机构受某企业委托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企业工作,其劳动过程由企业管理,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费等项待遇由企业提供给派遣机构,再由派遣机构支付给员工,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企业向派遣机构就其提  相似文献   

15.
一、1月1日2时10分,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青湖村股立圣诞饰品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烧死20人(其中女113人),烧伤109人,烧毁建筑3000平方米及塑料制品1万件,直接财产损失469万元。火灾系职工睡觉时,未熄灭蜡烛所致。二、2月5日22时许,四川省重庆市渝中区群林商场(4层)发生火灾,烧死5人(其中女性2人),烧毁整座市场及市场内的所有商品,还殃及市美术广告公司、医药保健品门市部、干果公司门市部和43户居民(建筑面积8093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963.1万元。火灾原因是重庆天宇广告公司雇用的民工在群林商场房顶违章焊接广告架时…  相似文献   

16.
从一个劳动争议案例说起。张某于2007年2月15日向某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张某述称:本人于2000年1月1日进某机电公司工作,2007年2月15日被公司无故辞退。为此,要求公司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10010元。张某还提供了一份由用人单位出具落款时间为2007年2月15日并载有“合同解除”的“退工单”。对此,  相似文献   

17.
正笔者认为,企业应遵循"适度而行,过犹不及"的原则,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的"逐个击破"与整体调度管控,从而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图为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定期交流会。(图片由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提供)  相似文献   

18.
如皋某化工公司是经核准生产销售氧化铁黄的合资企业,第三人王某原系该公司工人。2001年5月,该公司的合资一方香港某化工有限公司将其股权转让给合资另一方如皋某厂,由如皋某厂承担如皋某化工公司经营期间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并办理注销合资企业手续。  相似文献   

19.
潘行球 《劳动保护》2008,(11):85-85
女促销员车祸受伤 2006年10月26日晚,在某超市公司商场上班的女促销员贾某,由领导安排清点货物。推迟下班后,贾某步行返回租住处时被车撞伤。因时值凌晨,街上行人很少,撞人后肇事驾驶员逃逸,现场没有人看见。幸好当晚一起加班的另一促销员,吃过夜宵后刚好路过那里,发现贾某被车撞伤,于是将她送往医院抢救,花去医疗费3万余元,全由贾某本人支付。  相似文献   

20.
江苏省金湖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是由国有企业金湖某商场改制而来的,原有在职职工148人(包括内退7人)。2001年5月劳动保障局了解到,该单位改制后未能及时理顺劳动关系,未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障的变更登记,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障费数额。金湖县劳动保障局及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但该公司仍只与几名股东和几名后勤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对仍以该公司名义对外经营并纳税的柜组承包人员及其帮工拒不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县劳动保障局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该单位作出了下列处罚决定:(1)未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对该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2)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变更登记,对法定代表人处以2000元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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