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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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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闱祺 《环境保护》2016,(21):52-55
在我国编纂民法典的背景下,如何在基本私法中对蓬勃发展的环境法予以回应是一个重要的课题。然而,环境规范的社会法属性与民法典的私法属性之间、环境法理念与私法理念之间、环境法与传统民法体系之间都存在冲突。为了解决前述冲突,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中应当确立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明确环境规范的重要原则,并在既有的民事规范体系中整合环境规范的位次。具体而言,应当通过以下方面实现环境规范的法典体系建构:将环境规范的抽象内容(主体、客体、权利、责任等方面)纳入民法总则;明确环境资源的物权法地位;扩展合同法的广度,纳入环境合同制度;扩展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畴,明确归责原则,细化责任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2.
《民法典》的“绿色原则”及各编中绿色条款共同构成我国民法典的绿色规范,“绿色原则”的责任属性贯穿整部民法典,在总则部分、物权编、合同编以及侵权责任编均有体现,但是在后《民法典》时代,民法典中的环境民事责任也存在责任内容含糊不清、适用范围不明、民事法律后果缺失等不足。绿色原则在环境民事责任方面已有所体现,但仍有完善必要。本文从责任视角出发,对《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进行功能上的体系化解读,并结合司法解释、环境法典和司法实践进行补充与完善。  相似文献   

3.
“十三五”期间,我国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首先,中共中央通过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改革方案、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等党内法规的方式,大大加快了我国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的进程。其次,环境法的立法专门化工作取得了里程碑式进展。一是填补立法空白,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等7部法律。二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修改了《森林法》等19部法律。再次,传统部门法的法律生态化工作也取得了重大飞跃。“生态文明”理念成功入宪,《民法典》就绿色原则、生态破坏侵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作出了专门规定;《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了污染环境罪的刑档,新增了破坏自然保护地罪,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等两项新罪名;《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授予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起诉资格等。此外,生态文明地方性立法在环境权、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等方面也作出了可圈可点的探索。  相似文献   

4.
精神病院侵权是一种复杂的责任关系,其包括机构自身侵权的责任与住院患者侵权的责任。然而,现行法律规范与《民法典》却未能给出合理规定。针对侵权责任立法空白、主体责任分配有失公平、承担标准模糊等问题,立法部门应通过区别情形来增补责任规范、适当增加机构的责任比重,同时明确其责任承担的衡量标准,从而修正法律规范,塑造民法典体系,实现公平合理。  相似文献   

5.
<正>《多维领域与生态化:环境艺术设计探微》一书以环境与环境艺术设计的内涵与特征、环境艺术设计的风格流派、设计师与环境艺术设计的任务、生态化环境艺术设计的表达技法的概念界定作为基础,分别研究了生态化材料与环境艺术设计思维方法,生态化视阈下的环境艺术设计形态及空间,城市规划与生态环境设计,公共环境  相似文献   

6.
《民法典》第1234条新确立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制度,其包含了侵权人直接承担以及其怠于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时相关主体可自行或委托第三人代为修复,最终由责任人来承担修复费用的代修复制度。代修复制度实质上是将行为责任转化为经济责任,从而为生态修复的开展提供兜底性的保障。本文在梳理分析现有文献的基础上,从理论探寻出发明晰其法律性质,发现所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优化路径,以助益于该制度的实施。  相似文献   

7.
《环境保护》2023,(13):15-16
<正>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是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施行的重要手段。近日,生态环境部修订印发《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责任,为落实好生态环境基本制度、执行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  相似文献   

8.
林潇潇 《环境保护》2020,48(3):101-106
本文通过介绍芬兰有关环境损害责任的法律规范,探讨了该国立法经验对我国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的借鉴意义。以欧盟《关于预防和补救环境损害的环境责任指令》的颁行为标志,芬兰的环境损害责任立法从以环境损害赔偿为中心转向以环境损害补救为要旨,制度重心的这一转变对我国调整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的方向有所启示。同时,芬兰立法对环境损害进行类型化并做出具体限定,重视技术、信息在损害补救中的作用,构建多层次的补救责任体系等做法,将对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实效的改善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9.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作为广义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的初始阶段面临诸多挑战。从矛盾内外因双向视角看,该资格的赋予既无法解决地方政府权力扩张的问题,也容易对其他环境诉讼权利主体行使诉权产生阻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资格的设立应当保持与《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环境公益诉讼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高度统一,方能使法律与国家政策规定之间不会相互冲突。因此,应以“公共池塘资源”理论为视角,并以环境公益生态分层为补充,构建合作竞争机制下优化配置环境公益类诉讼主体资格资源的制度。  相似文献   

10.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如何立法是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制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结合国内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实践情况,比较分析了基本法统一规定模式、单行法分散规定模式、环境法典专章规定模式、民法典生态化模式、单独立法模式这五种立法模式的特点和利弊,最终结合我国立法传统和相关实际,认为制定一部综合性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与赔偿法"更符合当下环境法治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共同但有区别原则作为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规定在《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重要的国际条约中。但在实践中各国是否坚持及如何坚持“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作为国际环境法所公认的一项基本原则,在实践中责任分担方面却面临很多难题,导致该原则不能真正的落实与实施。本文在分析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基础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完善意见,以期能够推动该原则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随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在实施层面日益常态化,立法应被提上日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需要秉持本土化思维与系统观念对传统法学理论进行适度纠偏。在法律位阶与立法模式上,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专门法律对其予以系统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应正本清源,将生态环境修复作为立法的本位。为避免实践产生误解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确立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责任相对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宜采取“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与赔偿法”的名称,并重点就损害判定等实体性问题的类型化和标准化、行政机关权责的厘清、索赔和修复流程的规范化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相关制度和改革的有序衔接四类问题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13.
德国《民法典》确定了一般环境侵权的规则——行为责任,再以《环境责任法》确立了特殊的环境侵权的规则——设备责任。设备侵权是危险责任的一种,其构成要件有两个:设备运营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进而导致损害;人身、财产受侵害。设备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设备运营人的过错。设备责任归责采用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相似文献   

14.
《民法典》创新地规定了生态环境领域的代修复制度,是私法公法化的重大表现,但法律对该制度的规定比较简单,该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争议,包括该制度的行权主体以及主体的行权次序、该制度与代履行竞合时如何选择、该制度中第三方修复机构责任不明。本文认为行权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社会组织,当该制度与代履行竞合时适用调整方法最优论更为合适,第三方机构在二次损害时责任的认定可以以侵权人承担为主、过错判断为辅。  相似文献   

15.
林琪 《环境》2020,(8):56-58
正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共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总计10万余字,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条文字数最多的一部法律。民法典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  相似文献   

16.
新政     
《环境》2020,(7)
正《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从生态环境规划制度制定、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划分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相似文献   

17.
运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风险预防原则、污染者负担原则等国际环境法上的基本原则,针对美国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所持的三个抗辨理由,一一进行了法理分析与批判。  相似文献   

18.
政府环境失灵是我国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重要成因,《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简称《办法》)的发布有助于扭转我国"重经济责任、轻环境责任,重企业责任、轻政府责任"的局面。《办法》规定了追责主体、对象、范围、程序与后果,但仍应在外部问责、损害事实与责任的认定评估、被追责干部复出机制及具体工作步骤等方面进行完善或细化。  相似文献   

19.
罗丽  赵新 《环境保护》2023,(8):42-45
生态环保法律制度体系协同是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得以稳定运行的前提条件;区别于“权力+干预”的权威型模式以及“主导+单向”的激励型模式,以“领导+主导+参与”为主要导向的生态环境合作型治理模式已成为制度协同运行过程中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关键环节;由“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构成的协同性生态环境责任制度保障机制为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基于此,本文通过分析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协同存在的制度体系目标与制度体系效能客观相悖、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主体职能重叠与信息缺位、责任保障机制的适用性及可操作性有待加强等不足,提出了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制度协同创新的路径:注重用最严格的法律规范保护生态环境,不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体系;科学明确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与公众在制度协同运行过程中的角色定位与参与机制,逐步实现智慧型治理模式;合理衔接生态环境公法与私法责任制度,实行终身追究制,有效回应适度法典化。  相似文献   

20.
<正>《生态视角下的环境艺术设计》是一本以生态学角度对环境艺术设计进行研究的书籍。该书从环境艺术设计的概念及生态学相关理论入手,分别对环境艺术设计的相关学科与空间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的生态性基础分析、生态化材料与环境艺术设计的思维方法、生态视角下的环境艺术设计形态及空间与城市规划以及公共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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