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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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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苏省于1997年11月在全国率先推行了水污染物总量收费试点工作,经一年多的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江苏省最近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水污染物总量收费,制定实施了《江苏省按排放水污染物总量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省境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废(污)水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执行总量收费办法,按若干种主要污染物同时计征排污费。对新建、扩建、改建的超标排污项目,淮河、太湖流域的超标排污单位以及长  相似文献   

2.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将于 2 0 0 3年 7月 1日起正式施行。与 1982年 2月 5日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 1988年 7月 2 8日国务院发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相比 ,新“条例”在征收对象、收费标准和方式、管理使用等方面都有变化。排污费征收对象由企业、事业单位 ,扩大到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所有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污费收费标准由原来的超标收费改为排污即收费与超标收费并行 ;将超标单因子收费改为总量多因子收费。污水、废气排污费按污染物种类、数量以污染当量为单位实行总量排污收费。污染当…  相似文献   

3.
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改革和完善现行排污收费制度,促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一个重大步骤,国家环保局于1996年底向全国各地提出《总量排污收费新标准试点方案》。总量排污收费新标准是世界银行和国家环保局组织的《中国排污收费制度设计及其实施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点,体现了高于污染治理成本的原则;体现了总量收费的原则,对各类污染物统一按污染当量计征排污费;体现了动态收费的原则,考虑了地区调整系数、环境功能区调整系数和资金时间价值调整系数;覆盖面大,可操作性强。国家环保局为总量排污收费新标准试点工作,专门发了873号、298号文。模拟测算分析试点工作是总量排污收费新标准试点工  相似文献   

4.
有害当量为基准的水污染总量收费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通过建立有害当量概念,着重研究水污染物的计量基准、单位污染物收费值和总量收费计算办法,并结合现行排污收费标准、污染治理费用等加以综合分析,确定了既科学合理、又简便易行的排放水污染物总量收费标准。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沈阳市具有代表性的几家煤矿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测研究,由此核算该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各污染因子的污染当量数,并确定了生产单位产品时产生的废气排污费征收额度,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相似文献   

6.
《环境导报》2003,(3):27-27
一、征收排污费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具体征收依据如下:1、《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发[1982]21号)2、《关于调整超标污水和统一超标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91)环监字第262号)3、《江苏省按排放水污染物总量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苏环监理[1999]12号、苏价费[1999]69号、苏财综[1999]60号)4、《江苏省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暂行办法》(苏环监理[…  相似文献   

7.
<正>北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通知,2016年1月1日起,本市5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将调整为每当量1.4元.在每一污水排放口,对5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均须征收排污费.按要求,5项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值如超过本市规定排放标准,将按收费标准加倍计收排污费.如排放值低于本市  相似文献   

8.
《环境保护》2005,(11):74-7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9.
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配套的超标排污费征收标准,已于1991年7月1日起实施。通过对《超标排污费征收标》的学习、总结出以下两个值得注意的特点: 一、根据污水超标排污费计算公式,当排放污染物超标总量(吨水倍)小于或等于排放污染物超标分  相似文献   

10.
《环境导报》2003,(5):27-27
排污许可证管理一、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二、范围和内容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重点污染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包括城市污染集中处理或者其他工业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简称排污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物种类为: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仅限于太湖流域)、悬浮物和挥发酚)、大气污染物(二氧…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北京地区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都应当执行国家发布的《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有关标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北京市排放标准的改按北京市的排放标准执行。对超过上述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要征收排污费;对其他排污单位,要征收锅炉烟尘排污费。排污单位缴纳排污费,并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治理污染、赔偿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第三条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按本办法附表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2.
《环境》2015,(9)
<正>10月1日起,石化、包装印刷行业的企业,排放VOCs必须缴纳排污费。预计"十三五"期间,VOCs将被纳入主要约束性减排指标。"向大气排放VOCs需要缴纳排污费。"6月底,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包装印刷行业和石油化工行业试点VOCs排污收费,企业需要按照VOCs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缴纳相应排污费。  相似文献   

13.
高献 《陕西环境》2003,10(4):42-42
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即将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条例》的宣传、培训、实施工作。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试点,198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排污费征收暂行办法》,至今排污收费制度已实施20多年。通过排污收费这一强有力的经济杠杆,刺激排污者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治理污染,促进了经济、环境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到2002年底,全国共向70多万个单位征收排污费580多亿,其中300多亿直接用于污染…  相似文献   

14.
吴天莹 《环境》1997,(7):40-41
早在1982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向排放“三废”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是国家为保护环境,促进环保事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十几年的实践证明,它对于老污染源的治理,新污染源的控制,“三废”的综合利用,都起了巨大作用,促进了环保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实行征收超标排污费,广东省执行过两种办法:其一是单因子收费办法,即排污单位同一排污口超标准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染物质时,应按收费最高的一种计算;其二是多因子收费办法,即排污单位同一排污口超标准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染物质时,应分别计算,累加收费。十几年来,执行多因子收费办法的时间很短,主要是执行单因子收费办法。  相似文献   

15.
新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施后,排污费的征收管理体制、收费标准、征收对象、使用范围等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围绕这些变化,本文从贯彻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方针,切实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公共财政,强化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环境,集中财力用于污染防治,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率等方面,阐述了排污费改革的深刻内涵以及排污费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相似文献   

16.
刍议总量控制约束下排污收费费率的修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剑 《环境科学与管理》2006,31(2):13-15,21
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政策框架下,要实现社会生产最大化,就必须提高排污企业和行业的排放绩效.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只对污染物排放当量收费而没有考虑污染物排放绩效,这一政策在改善企业环境行为方面的作用尚未发挥到极致.将排放绩效指标引入排污收费制度,鼓励排放绩效高的企业发展,抑制排放绩效低的企业发展,将使排污收费政策的作用从对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转变为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下对环境容量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污染物排放量在各生产者之间的有效分配实现社会生产最大化.  相似文献   

17.
我国采取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费政策 实行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在我国经历了试行、实施和不断完善与发展的过程.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我国从1982年开始实行排污收费制度,2003年又进行了重大改革,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向大气、海洋、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其中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要加倍缴纳排污费,对固体废弃物以及超标排放的噪声也要缴纳排污费.  相似文献   

18.
1976年,联邦德国政府颁布《污水排放收费法》(下简称《收费法》).按照这一法律规定,从1981年开始每个向水体排放污水的单位都必须缴纳一定的费用——排污费,通过排污收费促使污水排放者改革生产工艺、减少或消除污染物质.由于污水处理费用分摊给每一个排水设施使用者,作为使用者也希望污水处理部门建造相应的处理设施并按国家规定标准处理污水.  相似文献   

19.
<正>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第74条第1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相似文献   

20.
律师信箱     
南京市民刘先生是一家电镀厂老板,他致函本刊询问:排污费、超标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有何区别?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并负责治理。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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