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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被告某县人社局在仅依据某医院矽肺叁期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作出的认定老张患职业病予以认定为工伤的决定,是否应予以撤销的问题。律师认为:本案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程序有点急,未能顾及到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结论的继续寻求救济程序的权利,因此,案涉工伤认定程序确实违法,理论上其所作工伤认定决定因存在事实调查不清而被撤销的可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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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设置已难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确实保障职业病患者权益,应当进行诊断鉴定及相关制度的重构。要实现职业病自然属性认定和社会属性认定的分离;进行相应配套制度的调整;使职业病病人的权益保障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或社会救助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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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职业病的工伤认定虽然在工伤认定的实务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比如在无锡,每年因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的案件仅在50件左右,但是,近几年因职业病工伤认定而引发的行政争议,却在无锡市、县两级发生了多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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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交通事故认定书”纳为证据,交通事故认定的救济渠道因此被阻隔,导致交通事故实践中,当事人合法权益主张的困难,与和谐社会构建原旨冲突颇多,因此,有必要设立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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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过劳死"问题屡屡被提及,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劳动者权益?有专家认为,必须扩大职业病范围,并从法律层面明确"过劳死"的标准。将一种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需要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需要大样本的数据支持和医学技术等多种因素,不可能一下子将范围扩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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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领"过劳死"问题屡屡被提及,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劳动者权益?有专家认为,必须扩大职业病范围,并从法律层面明确"过劳死"的标准.将一种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需要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需要大样本的数据支持和医学技术等多种因素,不可能一下子将范围扩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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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个体防护装备》2016,(6)
正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刚刚规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区将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控基础,开展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普查,将职业病危害防治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范围,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要求,将健全职业卫生信息监测和统计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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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对劳动者工伤认定管辖权的确定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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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版国际职业病名单作为国际劳工法规之一——《2002年职业病名单建议书》(第194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际劳工组织(ILO)的183个成员国的职业病发现、认定、预防、登记、报告和赔偿政策和实践有重要影响。最新版的职业病名单无论在制订依据、范围、前瞻性、包容性,乃至在具体疾病的列举与术语选用上,较以前各版职业病名单都有明显变化和新突破。该名单的发布不仅对各国职业病名单的制、修订提供了国际参照标准.也给各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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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业员工的职业健康问题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重视,更需要企业和个人的积极配合,以及社会的共同监督。在印刷行业中,只有将发展经济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步纳入议事日程,合力铸起一道抵御职业病的防线,劳动者的就业安全和健康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面对日益严重的职业病现状,反思后的行动成为印刷业职业病防治浴火重生的关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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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工伤认定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由于行政和司法在工伤认定的范围、标准上理解的差异,行政权与司法权的协调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本刊以四川省的3个工伤争议案为例,邀请了四川有关人员就工伤救济制度展开讨论。欢迎广大读者继续关注这一问题,并参加讨论。[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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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门是工伤认定的行政机关,如果申请人对劳动保障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工伤认定申请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均有权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条例》对工伤认定这一具体行政行为明确规定了司法救济,但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也就是复议是起诉的前置程序。实践中,劳动保障部门许多工伤认定结论是正确的,但也有一些由于认识的不同,有些工伤认定结论在申请人提起行政诉讼中被法院撤销。审判实践中法院始终坚持对工伤认定的范围和条件应作宽泛的理解,对“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应严格掌握,在适用时应作适当的限制性解释。笔者结合审判实践谈一谈审判实践中法院对《条例》有关机动车事故伤害具体条文的理解与适用看法。[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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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自1957年起开始在某区石棉制品厂上班,1984年办理了退休手续。2007年,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出《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杨某惠5期尘肺。同年7月,该市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认定杨某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标准三级。杨某随即向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经审查后,认为杨某超出申请期限,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请问,这种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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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单位于2004年5月参加职工工伤保险,2004年1月,我单位有1名职工作为职业病疑似病例入市职防院治疗,并于2005年11月2日确诊为职业病病人。我单位拿到职业病诊断书后,立即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呈报工伤事故报告表,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不能认定为工伤,其理由是:该员工离岗时我单位还未入保并交纳工伤保险费,不能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