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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于1983年10月2日生效以来,各缔约国按照公约第五条第四款规定:“对非公约缔约国的船舶,必要时应运用公约的一些要求,以保证不给予这些船舶较为优惠的待遇”促使世界主要海运国家相继加入了公约。截止1985五7月1日,加入73/78防污公约的国家已达37个,从而促进了公约附则Ⅰ在国际上的广泛实施。 国际海事组织大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对船舶及其排放的  相似文献   

2.
《海洋问题研究》1983年第2期载劳辉同志《对73/78年防污公约和船舶管理有关问题的探讨》一文(以下称《劳文》),对《73年防污公约》及《78年议定书》作了较为广泛的联系实际的论述,很有参考价值。但文中某些观点,容有值得商榷之处。既然我国已决定参加《73/78年防污公约》,则对该公约有关问题作进一步探讨自有必要。本文拟就《73年防污公约》签订的宗旨、背景等提出粗浅看法,与劳辉同志商榷。  相似文献   

3.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33届会议于1992年10月26日至30日在其伦敦总部举行,会议主席为S.A.Waiiace(美国),有57个国家,联系会员香港和26个国际组织派代表或观察员与会,海安会主席和散化分委会主席也出席了会议,会议议程共20项。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关于73/78防污公 约附则生效情况 73/78防污公约已生效的附则Ⅰ、Ⅱ、Ⅲ、和Ⅴ加入国继续增加,根据最新统计,加入附则I、Ⅱ的国家已达74个,占世界商船总吨  相似文献   

4.
本网于今年四月在南京召开“73/78防污公约实施问题讨论会”后,交通部有关部门对这次会议所提出的一系列有关公约实施的问题非常重视。为此,交通部办公厅和环境保护办公室于今年七月联合召开了“73/78公约有关问题研讨会”,会议基本上回答了南京会议所提出的各方面问题。现将该次会议的纪要和会议形成的文件:“关于73/78防污公约有关问题的意见”转载如下,供有关部门参考。  相似文献   

5.
新<海洋环境保护法>与有关国际公约的实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概述了新《海洋环境保护法》与《73/ 78防污公约》、《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等有关国际防污公约相关条款的相互关系及其实施  相似文献   

6.
书讯     
为配合《73/78防污公约》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上海的船规范科学研究所(上海市四川中路330号)已经或正在编辑出版有关国际防污公约的文件,目前已列入计划的有: 1.《73/78防污公约及有关规定》,英文版  相似文献   

7.
一、引言 73/78防污公约(MARPOL73/78)附则Ⅱ于1987年4月6日开始实施。任何装有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必须备有由船旗国主管机关批准的程序和布置手册,是公约附则Ⅱ的要求之一。本文评述了该手册的标准格式,讨论了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货舱清舱试验及其试验成果的应用。 二、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的规定 经国际海事组织于1985年修正过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及其1978年议定书附则Ⅱ,由控制船舶作业过程中排放散  相似文献   

8.
中国执行《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的现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及其1985年修正案,于1987年4月6日生效,同时对我国生效。关于附则Ⅱ的执行,根据交通部“关于执行《73/78防污公约》的通知”的精神和该公约的有关规定,现在执行的具体管理是:《国际防止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证书》(NLS)《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  相似文献   

9.
73/78防污公约附则Ⅰ“防止油污规则”生效以来,我国港、航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为了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对策,交通部水运环境保护科技情报网于今年四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九日在南京组织召开了“73/78防污公约实施问题讨论会”。会议邀请了部内、外港航企业、机关、科技、设计及大专院校等四十个单位从事环保工作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共四十七人进行了座谈讨论。交通部环境保护办公室和交通部办公厅均派员到会指导工作。会议回顾了公约生效后近两年来在我国的实施情况,就有关公约的统一解释及其新的  相似文献   

10.
《73/78防污公约》自1983年10月2日生效以来,至今已8年有余。随着情况的变化及防污技术的发展,国际海事组织不断地对公约的某些条款进行修正,各国也随之调整其船舶防污部署。本文旨在简介国际船舶防污的一些新动向,同时结合我们自己对公约的研究,提出若干建议,供领导和有关人员参考。  相似文献   

11.
IMO批准《73/78防污公约》的1997议定书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张志刚 《交通环保》1998,19(2):32-34
国际海事组织《73/78防污公约》缔约国大会于1997年9月15日至9月26日在伦敦召开。这次缔约国大会批准了《73/78防污公约)的1997年议定书。该议定书为《73/78防污公约》新增了一个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规则。《73/78防污公约》的1997年议定书增加的新附则,主要包括有关船舶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发动机产生的氮氧化物质和硫氧化物质的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蒸汽回收处理。船用焚烧炉的使用以及船用燃油质量的控制等方面的规定;为实施上述规定而对船舶的检验、发证和控制等方面的规定。1997年议定书还包括了该议定书的批准、接受…  相似文献   

12.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下称委员会)第二十三届会议于1986年7月7日至11日在其伦敦总部举行。有53个国家(其中23个为73/78防污公约缔约国)、5个政府间组织、13个非政府间组织及联系会员香港,分别派代表或观察员出席了会议,出席人数252人,是该会历届参加人数最多的会议之一。会议由委员会主席JAMES COWLEY博士(英国)主持。  相似文献   

13.
国际海事组织的MARPOL73/78,全称为《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或称《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简称《73/78防污公约》。按照该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第1条第2款规定:“防污公约和本议定书的各项规定,应作为一个整体文件来理解和解释”。这里的“一个整体文件”,应包括:《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共二十条法律条款,“关于涉及有害物质事故报告的规定”和“仲裁”两个议定书,以及公约附则Ⅰ、  相似文献   

14.
1984年9月3日至7日在伦敦国际海事组织召开了第20届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概况如下: 一.有关海上污染国际公约的现状 截止会议前夕,有30个国家参加了73/78防污公约,占世界商船总吨位70.21%:有20个国家参加该公约的附则Ⅲ和Ⅴ;有19个国家参加该公约的附则Ⅳ,分别占世界商船总吨位33.49%和28.94%。  相似文献   

15.
国际海事组织环境保护委员会第22届会议通过了73 78年国际防污公约附则Ⅱ的修正案。期望该修正案根据公约的“默认程序”在1987年4月7日生效。 附则Ⅱ相当复杂,部分原因是化学品的特性问题,尽管一些化学品船一般来说比油轮小,但它们经常一次载运许多不同种类的化学品,其中一些化学品可能是不相容的。为保证货品纯净,对货物进行适当的隔离,包括管道布置是  相似文献   

16.
73/78国际防污公约附则Ⅱ已于1987年4月6日生效。各蹄约国政府对港口提供充分接受设备的必要性非常关注,我国尤其如此。 为了探讨各缔约国在贯彻执行附则Ⅱ过程中存在的问题,IMO组织于1987年5月13日至15日在伦敦专门召开了一次有毒液体物质接收设备研讨会。从本期起,本刊将陆续选载在这次会议上发表的部分论文资料,供有关方面参考。  相似文献   

17.
张志刚 《交通环保》1998,19(5):43-45
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41届会议于1998年3月叨日到4月3日在伦敦召开。有觎个国家的代表团、联系会员香港以及33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澳大利亚的MichaelJulian先生为本届会议的主席,另外,海安会(MSC)主席、便利运输委员会主席、散化液化危险品分委会(Bio)主席、履约分委会(FS)主席、稳性载重线和渔船安全分委会主席也参加了本届——。1(7r防污公约》的修正1.亚西北欧区域作为特殊区域的生效时间环保会上届会议批准了按(73N防污公约》附则1第10条规定,指定西北欧区域为特殊区域的决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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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事组织(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39届会议于1997年3月10日至14日在伦敦召开。有69个国家的代表团、联系会员香港、澳门以及对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会议,荷兰的PieterBergmei.hr先生为本届会议的主席,另外,海安会(MSC)主席、散化液危险品分委会(BLG)主席、履约分委会(FSI)主席、稳住、载重线和渔船安全分委会(SLF)主席和MSC/MEPC联合工作组主席也参加了本届会议。现将会议主要议程的讨论情况作一介绍。1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将作为73/78防污公约新附则的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的草案文本,…  相似文献   

19.
根据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的规定,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在附则Ⅰ生效后推迟三年执行,在试执行中发现,要实施目前的排放程序与布置标准(P&A标准)是相当困难的,主要原因是: 1)程序太复杂,船员负担过重,不愿 接受。 2)缺乏必要的岸上接收实施,扫舱废 液方法处理。 为解决这些问题,散化分委会在去年9月10日—14日召开的会间工作组会议上拟定了一份附则Ⅱ修正草案,经去年12月召开的  相似文献   

20.
国际海事组织主持制订的《港口提供充分接收设备指南》提出了73/78防污公约中关于设置接收般舶产生的油污水、有毒液体物质,生活污水和垃圾等设施的原则和要求。对各国政府实施73/78防污公约中的有关规定很有参考价值。 文末还辑录了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73/78防污公约中有关设置接收设备的规定,以及英国、美国和日本等国关于接收设备方面的国内法规,以便对有关国际公约和国内外法规能有了比较全面和清晰的了解,从而更好地做好般舶防污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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