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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晓慧 《辽宁城乡环境科技》1999,19(1):62-64
提出尽快改变现行浓度收费为总量、多因子收费,并认为是加强环境管里的重要经济手段,这种收费方法使排污费收缴更具有科学性、公正性、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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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于1997年11月在全国率先推行了水污染物总量收费试点工作,经一年多的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江苏省最近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水污染物总量收费,制定实施了《江苏省按排放水污染物总量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省境内所有直接或间接向环境排放废(污)水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均执行总量收费办法,按若干种主要污染物同时计征排污费。对新建、扩建、改建的超标排污项目,淮河、太湖流域的超标排污单位以及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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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0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实施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出现新的变化。《条例》与1982年发布的《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以及1988年发布的《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相比,出现九大亮点。个体工商户成为收缴对象《条例》第二条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的规定缴纳排污费。”目前的排污收费征收对象主要是企业、事业单位和较大规模的个体私营企业,《条例》实施后,个体工商户也将成为排污收费主要征收对象,这不仅为以经济手段控制面广量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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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排污费用于环保补助的资金约占我国同期治理资金投入的16%,大、中城市这一比例可达30-40%。《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为加强和规范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法规明确规定:“排污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作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全部专款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同时规定排污费资金的收缴使用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和“量入为出和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该管理办法与现行办法相比在收缴使用方面作了较大改革。一、在排污费资金的收缴管理方面首先将单因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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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工作日益被重视。江苏省根据国家《“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制定了《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之后由江苏省环保局、物价局、财政厅又颁布了《江苏省按排放水污染物总量征收排污费试点暂行办法》,确定六个城市先试行,提出对36种排放水污染物同时计征排污费(即多因子总量收费),对每种污染物,均按其污染当量数和单位污染当量收费值计算排污费,并按排污单位的行业及接纳排放废(污)水的水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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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导报》2003,(6)
江苏排污费征收连续两年全国第一江苏省2002年的排污收费额达到6.87亿元,已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为此发来贺信,表示热烈祝贺。2002年,江苏省征收排污费总额比2001年增加5318万元,完成征收目标的106%。其中,全省征收第三产业排污费1.66亿元,占排污费总额的25.4%,比去年增长31%。(江苏省环保厅供稿)我国最近10年土地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范围20世纪90年代1∶10万比例尺土地利用数据库日前首次建成,重现了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全国土地利用状况。中国土地利用变化的基本时空特征是:1990~2000年的10年间,耕地总面积增加2.2%,增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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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982年我国发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排污收费制度建立,到2003年7月1日《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的正式颁布实施,我国排污收费制度已实施了22年。但三产排污费的征收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很多难点,本文分析了三产服务行业排污收费制度执行难的问题,进而讨论三产服务行业开征环境保护税的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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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大气污染及酸雨危害日益严重,迫切需要加强对二氧化硫排放的管理,征收工业燃煤排放二氧化硫排污费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从期望征收额占各主要燃煤行业工业产值的比重看将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建议二氧化硫排污费收费标准应低于0.2元/千克(二氧化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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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采取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税费政策
实行排污收费制度 排污收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环境管理制度.在我国经历了试行、实施和不断完善与发展的过程。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我国从1982年开始实行排污收费制度,2003年又进行了重大改革,颁布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向大气、海洋、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其中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要加倍缴纳排污费,对固体废弃物以及超标排放的噪声也要缴纳排污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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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费提高征收标准收费容易与调整排污费收费标准混淆,执行中出现概念不清、计算不准等问题,应引起环境监理人员重视并予以纠正,保证这项惩戒性排污收费制度的严格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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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2年《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以称《办法》)实施以来,排污收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排污单位治理污染和改善环境。同时,也为污染的治理筹集了部分资金。然而,由于《办法》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在收费标准、方式收费、收费对象、收费范围等在一定缺陷。即将于2003年7月1日实施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则顺应了环保工作的现实需要,在诸多方面作出了新的富有积极意义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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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82年国务院就颁布实施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向排放“三废”的企、事业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是国家为保护环境,促进环保事业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十几年的实践证明,它对于老污染源的治理,新污染源的控制,“三废”的综合利用,都起了巨大作用,促进了环保工作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实行征收超标排污费,广东省执行过两种办法:其一是单因子收费办法,即排污单位同一排污口超标准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染物质时,应按收费最高的一种计算;其二是多因子收费办法,即排污单位同一排污口超标准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污染物质时,应分别计算,累加收费。十几年来,执行多因子收费办法的时间很短,主要是执行单因子收费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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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它标志着在我国已实施二十多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从征收、管理和使用三方面发生重大变革。这是我国随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加入WTO后与国际市场管理体制接轨,以及近年来一些环境保护法律的修改对排污收费制度做出的适时调整和变革。《条例》内容共六章二十六条,相比1982年国务院《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其有以下内容变化和特点:1、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排污收费制度,进一步规范强化了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的法律依据,增强了排污费制度的法律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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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污水超标排污费标准的调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们在《上海环境科学》杂志1989年第12期发表的“污水超标排污费标准的研究”一文中曾论及,征收超标排污费,是环境管理的一项有效措施,然而,现行收费标准存在若干缺陷,十分必要进行调整。目前,我国征收超标排污费以污水为主。10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