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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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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2015,(11):69-69
中心简介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是我国最早从事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监督抽查、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第三方法定公证地位的国家级检验机构。中心成立于1989年,相继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甲级资质认证、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并获授权。中心自成立以来主持并参与制修订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静电服、防毒面具、防酸服  相似文献   

2.
《安全》2021,(1)
正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是我国最早从事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监督抽查、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第三方法定公证地位的国家级检验机构。中心成立于1989年,相继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甲级资质认证、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并获授权。中心自成立以来主持并参与制修订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静电服、防毒面具、防酸服等国家标准50余项。并研制出高速粒子冲击仪、安全帽冲击仪、防尘口罩震动台、电绝缘测试系统、安全帽紫外老化仪、安全带检测系统等多种检测设备。目前我中心可检产品已达到50余种,检验项目300多个,是国内最具权威,检验项目最全的劳动保护用品质检中心。  相似文献   

3.
《安全》2021,(5)
正国家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是我国最早从事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检验、监督抽查、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第三方法定公证地位的国家级检验机构。中心成立于1989年,相继通过国家级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甲级资质认证、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并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并获授权。中心自成立以来主持并参与制修订了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静电服、防毒面具、防酸服等国家标准50余项。并研制出高速粒子冲击仪、安全帽冲击仪、防尘口罩震动台、电绝缘测试系统、安全帽紫外老化仪、安全带检测系统等多种检测设备。目前我中心可检产品已达到50余种,检验项目300多个,是国内最具权威,检验项目最全的劳动保护用品质检中心。  相似文献   

4.
《劳动保护》2006,(9):24-24
国家安全生产徐州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中心(煤炭工业徐州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徐州检验中心”)于1986年组建,2004年首批获得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矿用安全产品甲级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授权。徐州检验中心成立至今,为杜绝不合格及伪劣产品流入煤炭系统起到了严格的把关作用,为配合安全生产和煤矿安全监察系统行政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中心主要承担进入煤炭系统以及其他行业劳动防护用品和矿用安全产品的安全标志检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和新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徐州检验中心经过20多年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劳动保护》2006,(9):22-22
国家安全生产上海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上海检验站”)设在上海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内,是一个具有独立性、权威性和第三方公正性的法定检验机构。1984年6月,上海检验站正式建站;1988年5月,通过了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计量认证验收;1995年12月,通过了上海市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CMA复查和质检机构认可CAL复查;2002年1月,获得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2003年4月,获得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资格;2005年12月,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授予国家安全生产检测…  相似文献   

6.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特种劳动防护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建设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标准劳动防护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和使用单位。 第三条  劳动人事部根据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和分布情况,负责规划和协调国家级劳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地方劳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业务分工以及各自承担的检验范围;并会同国家标准局设立国家级劳动防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各…  相似文献   

7.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生产检测技术中心(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技术中心)于2002年12月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是国内第一家按ISO/IEC:17025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目前具有北京市卫生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质、卫生部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的全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检验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检验的国家级检测机构。  相似文献   

8.
《劳动保护》2006,(9):20-20
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劳动保护检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检测中心”)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内设机构,是国内第一家按ISO/IEC:17025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于2004年8月获得了北京市卫生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乙级)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资质;2005年1月获得了卫生部甲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2005年9月获得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甲级资质,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授权的全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检验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检验的国家级检测中心。检测中心的…  相似文献   

9.
《劳动保护》2006,(9):23-23
国家安全生产武汉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中心暨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武汉)(以下简称“武汉检验中心”)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成立,并经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专门从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技术开发和标准研究的国家级监督检验机构。武汉检验中心的主要检测检验能力范围为: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防护鞋、防护服装、防护手套、眼面护具、防坠落护具和防静电产品等共7大类39项产品。武汉检验中心技术力量雄厚、检测检验技术和装备先进,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优势和重要的影…  相似文献   

10.
2010年8月17~19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组织的全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机构工作会议在南京市山水大酒店顺利召开。会议由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国家安全生产徐州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中心联合承办,  相似文献   

11.
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1995年发布一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根据发证办1995年工作要点,今年重点对发证产品进行检查和换证,不再发放新证。  相似文献   

12.
劳动部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于4月21日召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厅(局)劳动保护处和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负责同志参加的工作会议,布置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国务院早于1984年4月就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决定对重要工业产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条例规定,凡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到目前为止,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已将23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列为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并明确其生产许可证由劳动部归…  相似文献   

13.
全国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会议期间,总结了几年来,尤其是实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以来,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作。大家一致认为:几年来,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在国家技术监督局的支持和指导下,成绩更是显著的。无论是国家立法、监督、检验管理方面,还是  相似文献   

14.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条件,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国劳动防护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调查发现,目前安全网的生产和销售存在很多问题,1996年安全网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的合格率仅为65.3%,大量伪劣安全网进入市场。同时,其它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  相似文献   

15.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由有资质的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特种劳动防护服主要有阻燃防护服、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酸工作服3大类,严格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产  相似文献   

16.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法》,做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今天我们共聚一堂,总结交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发证工作,讨论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学习贯彻《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布置下半年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审查换证工作。概括来讲,我  相似文献   

17.
本刊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生产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其产品必须经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从事生产和销售;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资格…  相似文献   

18.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设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全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制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各种规章制度及审核程序;负责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管理、审核、检验、颁发等工作;以及承担国家安监总局交办的相关工作。电话:010-64941276,64941337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简介  相似文献   

19.
1982年9月29日劳动人事部、商业部、国家标准局发出通知,颁发《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对已有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检验、使用规定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共同委托有关科研等单位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负责向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颁发《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验证》,并对这些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和标准局可根据需要,共同组织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由中心站负责对其进行技术指导和统一检验方法。 《管理办法》中还规定…  相似文献   

20.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由有资质的国家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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