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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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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从立法原意来看,立法对用人单位解除试用期员工规定的条件是比较宽松的。然而,在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却因此承担了本不应该承担的败诉风险。究其原因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2.
自笔者拙文《锦上添花抑或雪中送炭》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对员工实行宽进宽出”、“对企业实行宽进严出”的立法思路后,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争议主要集中在这一立法目标能否实现的问题上.肯定这一思路的代表者是常凯:“这是从国情出发,非宽进严出不解决问题.”注显然他认为这一立法目标是能实现的,这是一个良好的愿望也会有一个良好的结果.  相似文献   

3.
《中国劳动科学》2010,(10):49-51
主持人:在供讨论的《某有限公司员工违约惩戒条例》(以下简称《惩戒条例》)第十一条中规定的是“开除”的标准,实际上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具体化。  相似文献   

4.
总体评价 主持人:劳动保障立法这几年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继去年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就业促进法(草案)》又一次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今天特地请几位专家针对《就业促进法(草案)》的内容进行专题座谈。先请你们就这项立法,特别是草案的内容和结构谈谈总体看法。  相似文献   

5.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讨论中,有观点认为,《草案》关于劳动合同订立和解除或终止的规定较之《劳动法》的规定,体现了对企业是“宽进严出”、对劳动者是“宽进宽出”的精神。并且,对此提出批评。笔者认为,《草案》基于保障劳动者就业的需要,加强对劳动关系缔结和消灭的规范,重视对劳动者择业自由权和职业安定权的保护,是值得肯定的;对其中不足之处提出批评和修改建议,应当以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立法意图和本来含义为前提。为此,就《草案》有关条文的解读和修改略陈管见,以供商榷。  相似文献   

6.
关于合同终止、解除 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从企业获得的利益主要包括工作机会、薪酬福利、发展空间等,如果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合同,则会从根本上剥夺劳动者获得这些利益的可能性,产生争议的机率较高。本次劳动合同立法过程中,关于终止解除的规定在终止解除条件、终止解除通知、经济补偿等各方面均存在争论,本文将《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规定与各地关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现行规定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7.
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佘厅向社会公布了《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作为我国第一部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的法律,《劳动合同法(草案)》,涉及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因而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法律的适用范围、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短期化、试用期期限、经济补偿金标准、解雇条件、劳动力派遣的法律规范等成为备受关注的焦点。对一些反映强烈的问题,本刊邀请了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分析和探讨。[编者按]  相似文献   

8.
我国正在加紧制定《劳动合同法》。经过去年3至4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劳动合同法(草案)》二审稿做出了大量的修改和调整,主要在以下方面: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各类劳动合同的具体要求、试用期的期限和报酬、违约金的约定等。  相似文献   

9.
(《劳动合同法(草案)》初审及公开征求意见后,社会各界极为关注,评价不一。来自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以及劳务派遣机构的反应尤为强烈,有的甚至认为是灭顶之灾,有的扬言要撤资。在学界也出现了所谓的“南派”与“北派”之争。作为直接参与了(《劳动合同法》起草工作的工会工作者,我认为这都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一方面是因对立法本意的了解和理解不够准确造成的;  相似文献   

10.
《劳动合同法(草案)》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都曾提出劳动合同中止的规定,最终颁布的法律和实施条例却都没有予以明文规定。由此来看,劳动合同的中止已经进入国家的立法视野,反映出社会生活对此制度的现实需要。这就提示我们,构建劳动合同中止制度,需要对一些基本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1.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2005年12月24日提请人大审议稿)第12条第(一)款中,首次肯定了劳动派遣机构的主体地位,并对其资格加以规定: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并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就此问题笔者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12.
企业员工从被招收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起,到整个生产、工作全过程,在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中处于何种地位,有哪些法定的权利?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保卫《劳动合同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邓瑾 《劳动保护》2007,(7):34-36
不请自来的唐突闯入、趾高气扬的撤资威胁,上海美国商会和20余家美资企业在一次《劳动合同法》研讨会上的表现,深深刺激了参与起草《劳动合同法》工作的刘诚教授,在他的努力下,一场《劳动合同法(草案)》保卫战半年前在美国打响。令人意外的是,这部拟定中的、遭到部分在华美资企业百般阻挠的中国法律,在美国本土却赢得了热烈的支持,并且直接促成了中美工会间的第一次正式交流。[编者按]  相似文献   

14.
《中国劳动科学》2009,(4):36-39
事实劳动关系历来是劳资双方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特别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基于事实劳动关系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其实,无论在法律上或是在实践中,事实劳动关系都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除《劳动合同法》第82条强调的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外,  相似文献   

15.
《劳动法》第16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第98条规定.对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通过国家法律将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建立正常劳动关系的惟一合法表现形式。  相似文献   

16.
《中国劳动科学》2007,(5):60-61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拓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促进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保值增值,丰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类型,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章,现就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7.
虽然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大大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但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仍然要承担较高的赔偿责任,这是导致其不愿参保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8.
汤淳 《劳动保护》2006,(7):29-29
本人阅读了《劳动合同法(草案)》之后,感到这个法律草案总体上是比较好的,会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节劳动关系,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良好作用。但是,作为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应该考虑到“劳动合同”要将构成劳动关系的主要要素都包括在内。而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草案)》,没有将构成劳动关系基本要素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规定为《劳动合同法(草案)》的必备内容条款,这不能不说是个缺陷。《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十一条内容如下: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文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用人…  相似文献   

19.
《中国劳动科学》2005,(12):I0006-I00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部于2001年发布施行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需求,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状况,我部组织专家论证后,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中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申报条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现印发施行。  相似文献   

20.
所谓除名.依据国务院1982年4月颁布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8条的规定.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对该职工有权予以除名。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是指依据《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实施后以及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颁布后,都没有相关规定废止《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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