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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主持人,你好:我公司是湖北省黄石市港务集团,于2000年参加了黄石市工伤保险。2005年1月,公司一名职工发生工伤,认定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九级。但未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工伤的职工于2014年元月向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该职工能否向市工伤保险基金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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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工伤职工在伤病治愈或医疗终结后,有可能伤病发生变化需要治疗,而且可能会在今后的求职中存在一定困难,可能会在工作岗位或工资待遇上受到影响。所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再负担工伤职工再次病发的医疗费用。劳动合同解除后,工伤职工为了生活都会再次就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受伤部位需要再次治疗的补偿费用,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再次就业遭遇困难的补偿费用。因此,无论什么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工伤职工都应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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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健康》2020,(4):41-42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除了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外,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待遇款均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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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工伤退休后能否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主持人,你好:某公务员在职期间受工伤后,当地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请问在其退休后,是否能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退休者不符合享受这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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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我单位一名工伤伤残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经缴费但不满15年,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终止。其在职期间依法参加了工伤保险。此种情形能否要求工伤保险基金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易安网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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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发生工伤事故,工伤的治疗和住院费由社保基金报销。那么职工所在单位承担什么费用?广东河源网友阳阳阳阳,你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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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请问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给的?像我这样工伤三年后辞职的,现在的工资远远高于工伤那年的工资,是按工伤前平均工资还是辞职前的平均工资给呢?易安深圳网友梦中邂逅易安深圳网友,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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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主持人,你好:我本人因工伤被鉴定为六级伤残,怎么做才能退出岗位领取伤残津贴?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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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与存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一项重要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和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均将此项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对于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发挥工伤保险的保障功能具有积极的意义。但该项待遇,其标准和存在的必要性均值得进一步探讨。改进和完善工伤职工的后续医疗保障问题,有利于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待遇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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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瑞 《劳动保护》2001,(1):35-36
为了保障职工因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后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河北省劳动厅印发了《河北省贯彻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冀劳〔1998〕65号),在该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试行办法》第22条、第24条规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无论是1996年10月1日之后,还是1996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工伤,均按此标准执行。对于1996年9月30日以前发生的工伤与职业病可以分步到位逐步实施,最迟在3年内全部落实。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基数的问题,一律按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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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江苏某公司为其职工参加了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2013年3月以后,公司因经营困难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同年7月份,职工张某因工受伤并认定为工伤。9月,张某要求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享受工伤待遇。公司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了5月至9月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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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扩大了原条例的适用范围,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标准,加大了对未参保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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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一事故发生后补缴工伤保险2014年10月8日,在某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李某,被吊车滑下的重物砸成重伤。工地老板没有给李某上工伤保险,出事后的第3天(10月11日)慌忙去给李某补缴了工伤保险费。2015年1月9日,李某被认定为7级伤残。定残后,李某要求回乡,用人单位(工地)同意和李某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李某因工伤发生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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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职工能否享受伤残补助金?编辑同志:我是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监察人员,现遇到职工工伤认定的难题向您咨询,恳请答复。2006年2月26日22时05分,运行职工赵某下中班徒步回家,出厂区大门行至一道门内约5m处时(我厂从生活区进入厂区得先进一道门“行政区”,再走大约100m,进入二道门后便是厂区),在一块冰面上在厂区大门外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因天气转暖后又下了一场雪,故部分路面有冰冻现象)不慎滑倒,造成左小腿骨折。现该职工申请认定工伤,但查阅《工伤保险条例》,未查出可认定工伤的相应条款。请问上述情况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呢?热孜燕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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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中国劳动科学》2010,(6):58-59
陈某是某钢铁公司职工,2002年8月15日、2003年2月4日、2004年8月20日先后三次发生工伤。2009年底,陈某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因如何计算一撕陛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双方发生争议,陈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陈某认为,自己在本单位先后发生三次工伤,三次工伤均已被认定且均已被鉴定为十级,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苏省有关规定,领取5倍的补助金。请问,陈某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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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合同期满终止或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单位应支付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单位辞退工伤后的违纪员工,需要支付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吗?终审意见201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发布"侯宏军诉上海隆茂建筑装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作为审判指导案例,该案的裁判摘要指导核心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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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某公司职工缪某在检查施工质量时,被一滑下的钢梁砸中胸部倒地受伤致残,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评定为六级伤残,公司在收到有关缪某伤残等级鉴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起再次鉴定中请和复查鉴定要求。公司未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缪某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中诉,要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由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就医的交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共计2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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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地对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中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是否缴纳养老保险费规定的理解不一,致使这部分职工在退休时享受的待遇存在较大差异。为了维护各地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避免他们受到二次伤害,—至四级工伤职工应该缴纳养老保险费,但缴费的基础不应该是伤残津贴,而是工伤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并在实际操作中免去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由工伤基金代为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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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解答两个工伤问题编辑同志: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些疑难问题,特此咨询。我公司某职工于1987年5月28日检修锅炉时,头部被坠落物砸伤。2004年12月20日对该职工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为:伤残四级。市医疗保险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因此,市医疗保险局“提出,该职工所享受的伤残津贴应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请问:1.该职工所享受的伤残津贴,是市医疗保险局支付,还是我公司自己负责支付?2《.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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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伤保险改革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石瑛 《劳动保护》2001,(9):34-35
1999年11月北京市人民政府以政府第48号令发布了《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工作就此拉开序幕 ,在全市各企业开始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收缴和支付工作。北京市对历年企业职工工伤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以及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进行了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 ,凡达到了1~10级的工伤职工和符合供养亲属条件的工亡职工亲属 ,都纳入了全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范围 ,企业按月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用 ,其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从2000年4月1日起 ,所发生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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