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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2015,(4)
目的评价某港口干散货码头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方法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和检查表法评价某港口干散货码头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及其控制效果。结果该码头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煤尘、其他粉尘(铁矿尘)、噪声、微波、电焊弧光、电焊烟尘、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臭氧、三氯乙烯、二甲苯、硫化氢、氨和高温。清仓工接触的煤尘(总尘)浓度及皮带硫化作业接触三氯乙烯的超限倍数超过国家标准限值。结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有效,但在相关措施和管理上还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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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识别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对其控制效果进行评价。方法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结果该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硫化氢、氨、噪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结论建设项目存在硫化氢、氨属高毒物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基本达到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要求,职业病防治重点在于突发事故等非正常状态下的应急处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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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某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确定其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收集数据和资料,并结合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水平和定量分级结果,对试运行期间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及职业健康影响进行评价。该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硫化氢、氨、氢氧化钠、氯化氢、氟化氢、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NOX、SOX、重金属(如铅、汞、镉等)、二噁英等有毒气体(或有毒粉尘)和噪声、高温等物理因素。项目除输煤系统4#皮带头作业点煤尘浓度和5#皮带头、5#皮带卸煤口、碎煤机(三楼)检测点的噪声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外,其余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基本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建议改进完善部分岗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完善现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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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光气生产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和检测,分析确定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效果,做出客观、真实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分析。结果表明:该项目主要存在其他粉尘、煤尘、矽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氢、光气、氯气、氨、氢氧化钠、盐酸、噪声、工频电场、高温;检测结果显示:生产场所各工种接触化学毒物、物理因素均符合标准要求,其他粉尘不符合标准要求。结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基本合格,仍需完善防尘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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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分析为基础,重点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价。以某调漆间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为例,对调漆间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通过检查表法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的符合性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在防护设施设置符合性分析与评价的基础上,逐一对职业接触限值、控制风速等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性评价指标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并提出了在调漆操作位应设置吹吸式通风装置或通风柜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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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2010,(4)
目的识别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其控制效果。方法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方法,进行评价。结果该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二氧化锡、噪声等。除电动葫芦机噪声点强度超过国家标准外,其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结论该项目为严重危害项目,其控制措施是有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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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职业病危害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等方法,收集、汇总基础数据和资料,对浙江省耐火材料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检测;对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进行调查分析。分析表明耐火材料行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典型企业的检测数据显示,粉尘和噪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企业针对粉尘、噪声作业岗位已采取了职业病防护设施,但部分防护设施效果欠佳。采用先进工艺、进行工程设计和改造、配置合理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管理等措施可改善职业卫生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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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职业卫生评价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针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提交预评价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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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职业安全》2006,(11):I0026-I0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卫生部委托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负责承担卫生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受理工作,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受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二、考虑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审查周期长,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施行前已完成评价、进入审查程序的,有关文件资料要求可适当放宽到9月30日。三、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咨询电话:64047878转2211,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三条32号,邮编:10000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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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氧化铝生产企业对原有的常压固定床煤气发生炉进行了技术改造,并委托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校办企业对该流化床煤气炉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经现场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发现,本项目选址、总平面布置、厂房及设备布局合理,技改采用的生产工艺成熟、流畅,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所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种类大致齐全,但破碎楼及输煤皮带上安装的除尘管道布设欠合理,吸尘罩密闭不严,破碎机、风机等高噪声源减振降噪措施不完善,输煤工接触的粉尘浓度、输煤工和司炉工接触的噪声等效声级超过限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