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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 毫秒
1.
<正>《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以下简称《办法》)已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所谓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所谓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  相似文献   

2.
正2017年3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发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7章46条,内容包括总则、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  相似文献   

3.
<正>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一)是否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二)是否采纳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的对策与建议,如未采纳是否进行充分论证说明;(三)是否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分布,并对防控性能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现代职业安全》2006,(10):I0018-I0023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正>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2012年4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修订背景2016年7月2日修改实施的《职业病防治法》取消了安全监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行政审批事项,保留了建设单位履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相似文献   

6.
<正>为了推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科学有效实施,切实发挥作用,本文从专业技术的角度就有关技术问题进行解读。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是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有效手段。《建  相似文献   

7.
<正>为促进各地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现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及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中涉及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有关问题作解释说明。为促进各地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现就《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0号,以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8.
<正>《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正式颁布,细化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指明了方向。2017年7月20日,国务院安委会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马凯在会上指出,"要强化职业健康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  相似文献   

9.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评价,以了解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是否可行,也为职业病防治管理的分类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0.
正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了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款,取消了原由安全监管部门实施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的审查,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等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了原须由取得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技术服务的限制;增加了卫生部门负责对可能产生  相似文献   

11.
《现代职业安全》2006,(11):I0026-I00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卫生部委托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负责承担卫生部负责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受理工作,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的受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二、考虑到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审查周期长,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施行前已完成评价、进入审查程序的,有关文件资料要求可适当放宽到9月30日。三、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咨询电话:64047878转2211,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三条32号,邮编:100007。  相似文献   

1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分析为基础,重点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和评价。以某调漆间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为例,对调漆间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和分析,通过检查表法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的符合性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在防护设施设置符合性分析与评价的基础上,逐一对职业接触限值、控制风速等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性评价指标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并提出了在调漆操作位应设置吹吸式通风装置或通风柜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冯玉娟  付晓宽  杨倩 《安防科技》2012,(2):62-64,44
目的: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危害程度,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类比法、检查表法和经验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价。结果:该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内容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有害化学物质、粉尘及物理因素,其中环氧乙烷在储罐投料(CSTEL1.0mg/m3—422.3mg/m3)及分析环节(CSTEL7.4mg/m3—438.8mg/m3)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冷冻车间定点噪声测量结果,反应外操、包装岗位、冷冻站操作工、动力车间操作工个体噪声测量结果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结论:经综合评价分析,该项目可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护设施情况下,可达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三同时监管办法》),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十八条,参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在借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卫生部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分  相似文献   

15.
本刊分上下两期,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重点条款施行的基本原则和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上期着重介绍了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竣工验收的具体规定。本期着重介绍需细化、明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这几项内容。  相似文献   

16.
为识别某电子专用设备有限公司在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其防护设施的有效性及职业卫生管理现状。通过对作业现场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分析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建设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个体防护用品、应急救援措施、辅助用室等方面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该项目虽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项目,但该项目职业病害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相似文献   

17.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具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甲级资质,同时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机构。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以硕士、博士为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队伍,在全国范围内可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3)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5)作业场所尘毒危害工程治理技术咨询;(6)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效果的检测与评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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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具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甲级资质,同时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机构。拥有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以硕士、博士为业务骨干的专业技术队伍,在全国范围内可提供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3)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5)作业场所尘毒危害工程治理技术咨询;(6)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效果的检测与评估。  相似文献   

19.
<正>《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1月1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2012年4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一、修订背景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2016年7月2日修改实施的  相似文献   

20.
为了分析某300万t/a洗选煤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危害程度,为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供必要的对策建议,2021年4-7月,笔者所在单位采用职业卫生调查法、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工程分析法等,对该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煤尘、噪声等。类比企业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煤尘(呼尘)和噪声的合格率分别为57.1%、25.0%。该项目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职业卫生管理符合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个体防护用品基本符合要求,应急救援设施、建筑卫生学不符合要求。因此,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为严重,若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及补充措施及建议能得到充分落实,则投产后,工作场所劳动者实际接触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期浓(强)度应能符合职业接触限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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